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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2023-08-05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3-39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
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
终止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程序导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正国”)、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晟”)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46,365,266 股,占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申华控股”)总股本的 22.93%。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因此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
委”),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出具的《告知函》: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中院发布(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
公告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并终止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程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合计 446,36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法院
裁定批准后生效,因此沈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
为沈阳市国资委。




                                       -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阳汽车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延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4MAC7NXBG1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 156 号 515 室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
                    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动车
                    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
                    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 5 号盛京大奥莱写字楼 13 层
 联系电话           024-31250700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瑞投资”)持有沈阳汽车 100%
股权,为沈阳汽车的控股股东。沈阳市国资委通过盛京金控及沈阳地铁间接持有财瑞投
资合计 100%股权,为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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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后续财瑞投资及其他出资方拟对沈阳汽车进行进一步增资,沈阳汽车的股权结构可能发生
变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增资协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沈阳汽车未持有申华控股股份。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
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46,36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

    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阳汽车将取得重整后的华晨集团 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申华
控股 446,365,266 股股份,占申华控股总股本的 22.93%。



    四、其他说明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汽车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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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沈阳汽车取得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前,尚需取得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完
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完成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及商务主管部
门(如需)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程序及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的时间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
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为 《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和 上海证 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