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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10-1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
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215),
2017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恒汇志”)通知,中恒汇志所持有的58,890,000 股公司限售股份被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59%,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9月
26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中恒汇志所持有的88,210,240股公司限售股份被浙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9月14
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止。此外,中恒汇志涉及被轮候冻结的股份具体如下:
528,286,251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7,383,174股被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截至2017年9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533,877,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
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通
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46%。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517,977,838股,占其合计所持
公司股份的97.02%,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
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
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同时,由于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
户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中恒汇志及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解除前述应补偿股份
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上述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能否尽快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且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发行人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或冻
结情况及其影响,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解除冻结事宜,督促控股股东尽早履行应
补偿股份赠送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创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要求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并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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