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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安: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17-257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 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00,000,000 元人民币。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为
       200,000,000 元人民币,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为
       25,000,000 元人民币,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天津市同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均
       为 0 元人民币。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旭龙”)拟向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以质押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
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同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 100%股权
的形式为其本次授信申请作担保。(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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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江

    注册资本:128302.0992 万人民币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2 幢 2 单元 20708 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
综合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讯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业音视频系统、有
线电视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系统、节能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
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筑装修装饰、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
施工、安装、维护维修、专业承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除国
家专控及许可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安消旭龙资产总额 71,090.48 万元,负债总
额 43,726.0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3,726.05 万元,资
产净额 27,364.43 万元,营业收入 30,129.55 万元,净利润 4,651.78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538.70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中安消旭龙资产总额 64,666.58 万元,负债总额
37,020.7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9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020.71 万元,资产
净额 27,645.87 万元,营业收入 12,239.14 万元,净利润 204.02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0.37 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中安消旭龙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
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安消旭龙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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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授信总额,尚
需前述银行审核同意,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
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
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
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中安消旭龙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同意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
司及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以质押中安消技术
有限公司、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同
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 100%股权的形式为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
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
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
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
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信额
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
行决策程序。

    本次关联人为中安消旭龙申请银行授信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但由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可免于
按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董事涂国身先生无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安消旭龙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及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为中安消旭龙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


                                   3
任保证担保,并以质押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
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同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100%股权的
形式为中安消旭龙本次授信申请作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
2,738,811,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05%。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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