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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监督审查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对应专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及董事王蕾女士组成,其中农晓东先生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位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18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选举农晓东、秦永军、王蕾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农晓东为主任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就公
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盈利承诺完成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独
立性、专业性,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
服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时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3、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
监督审查职责。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关于子公司盈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
       2018 年 4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盈利承诺完
成情况的议案》,其中 2017 年度公司共有 9 家下属子公司涉及盈利承诺,我们认为由大华出具
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较好的展现了公司并购标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截至目前,公
司尚存在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科松技术有限公司所对应的盈利补偿尚未实现,审计委员
会将持续关注上述盈利补偿事项,督促公司采取措施,要求补偿方尽快履行补偿义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针对公司定期披露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督促内控问题的改
进,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地充分发挥审查、
监督、指导职能,保持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与风险管
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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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签名:农晓东、秦永军、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