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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安: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2019-11-21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综合交易条件等因素后,拟以 3,600 万元的价格向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出
售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701 房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
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大”或“卖方”)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
资产运营效率,综合交易条件等因素后,拟向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蓝普”或“买方”)出售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
业基地 5 栋 D 座 701(以下简称“标的房产”或“该房产”),并拟与深圳蓝普
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房产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为及时高
效完成标的物业出售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
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全权处理公司出售该标的物业的有关事
宜,含签署及更改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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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14.29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同观路华力特大厦 8 层

    经营范围: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LED 显示屏及周边配件租赁业务;厂
房租赁业务(仅供分公司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显示产品、LED 显示集成系统、LED 照明产品、电
子控制与显示处理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原材料、视频图像处理与传输产品、信息
沟通与信息互动数字产品研发与生产、销售、上门安装、技术维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蓝普视讯资产总额 15,991.15 万元,负债总额
8,781.7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701.71 万元,资产净额
2,162.83 万元,营业收入 22,533.60 万元,净利润 1,458.2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458.25 万元。

    深圳蓝普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董事会认可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701,建
筑面积为 949.12 平方米(以上内容均以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为准),该
标的物业的产权清晰,除因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产生的抵押之外,不存其他
的抵押、担保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根据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的
价值评估,标的房产评估价为 40,812,160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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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买方: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1、卖方拟转让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701,房地产用途为研发办公,建筑面积为 949.12 平方米(以上内容均
以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2、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36,000,000 元整),该
转让价款不含税。

    3、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 元整),买方同
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叁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

    4、买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买方须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或之
前将除定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万元整(32,400,000 元整)支付至买
卖双方约定的账户。

    5、买卖双方约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办理递件过户手续,过户当天签
署国土局官方买卖合同,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支付,并按
照约定办理交纳税费、领取产权证书及完成放款等步骤。

    6、该房地产产权状态为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买卖双方办理完全部楼
款的银行资金监管手续之日起贰拾个工作日内自行筹款还清按揭银行贷款,并办
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7、卖方应当于收到全部楼款(交楼保证金除外)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房产
交予买方,并履行约定的交接手续。

    (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处置的房产为公司非核心资产,主要用于化解公司流动性风险,
降低公司负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合同的最终履行将有利
于公司盘活资产,降低负债及财务费用。本次处置房产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
550 万至 600 万元,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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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提示

   《买卖合同》签署后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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