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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元: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08-2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656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2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2
三、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4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五、   董事会报告 ............................................................................................................................ 6
六、   重要事项 ................................................................................................................................ 8
七、   备查文件目录 ...................................................................................................................... 24




                                                                                   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余蒂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张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张丽萍


公司负责人余蒂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萍声明:保证本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博元投资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ZhuHai BoYuan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BYTZ
 公司法定代表人                                      余蒂妮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寒朵
         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291 号日荣大厦 8 楼 806 室
         电话                        0756-2660313-817
         传真                        0756-2660878
         电子信箱                    w_handuo@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 3 号四楼 4030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31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291 号日荣大厦 8 楼 8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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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7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无
 电子信箱                                             sh600656@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 源药、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博元          600656
                                                                            ST 方源


(六)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8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浙江省兰溪市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1 年 3 月 14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首次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0362984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703228714
                      组织机构代码                  70322871-4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8 年 8 月 5 日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 5 栋 B3B314
 二次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0362984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703228714
                      组织机构代码                  70322871-4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11 年 9 月 12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 3 号四楼 4030 室
 三次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0362984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703228714
                      组织机构代码                  70322871-4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无


 (七)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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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总资产                             511,197,252.65              505,371,812.39                 1.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9,590,305.30               46,127,331.43                 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0.26                        0.24               7.51%
 股净资产(元/股)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1,215,406.06              -16,006,646.40                 不适用
 利润总额                             3,462,973.87              -16,008,931.4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462,973.87              -16,008,931.40                 不适用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1,881,650.53              -16,506,646.40                 不适用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8                      -0.084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2                      -0.087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8                      -0.08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4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不适用
                                        -193,472.65             -24,889,528.28
 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不适用
                                               -0.001                      -0.131
 流量净额(元)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说明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1,005,338.68         因或有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
 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5,683,718.61                 核销的应付账款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0,666,244.47                  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项目
                 合计                                   15,344,624.40


3、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不适用


三、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012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沪一中执字第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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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原: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查封、所有轮候查封
及质押。并将上述股票过户至买受人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上述股权已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完成过
户。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144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例(%)                      增减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珠海华信泰投资        境内非国有                                                                 19,978,
                                        10.49    19,978,070             0              0 质押
 有限公司                    法人                                                                 070
 东莞市勋达投资        境内非国有                                                                 12,300,
                                          6.46   12,300,000             0      12,300,000 冻结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000
 兰溪市财政局                 国家        4.11    7,831,009             0              0 无       0
                                                                                                  7,412,0
 王明华                境内自然人         3.89    7,412,000             0              0 质押
                                                                                                  00
 李贵芬                境内自然人         1.81    3,450,066    +1,720,400              0 无       0
 吴为荣                境内自然人         1.58    3,000,000             0       3,000,000 无      0
 吴伟英                境内自然人         1.05    2,000,000             0       2,000,000 无      0
 东阳市横店担保        境内非国有
                                          0.80    1,528,090    +1,528,090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周扬中                境内自然人         0.76    1,458,000      +758,000              0 无       0
 温启钟                境内自然人         0.68    1,298,181    +1,298,181              0 无       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及数量
                                                     份的数量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19,978,070 人民币普通股               19,978,070
 兰溪市财政局                                               7,831,009 人民币普通股               7,831,009
 王明华                                                     7,4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12,000
 李贵芬                                                     3,450,066 人民币普通股               3,450,066
 东阳市横店担保有限公司                                     1,528,090 人民币普通股               1,528,090
 周扬中                                                     1,4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8,000
 温启钟                                                     1,298,181 人民币普通股               1,298,181
 付云桃                                                     1,156,383 人民币普通股               1,156,383
 胡天高                                                     1,128,612 人民币普通股               1,128,612
 余伟房                                                     1,050,088 人民币普通股               1,050,088
                                                 公司向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发出询证函,华信泰回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确认,其与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其他
                                                 股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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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持有的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有限售条件股
                        售条件股份      可上市交易时     新增可上市交           限售条件
 号       东名称
                          数量              间             易股份数量
        东莞市勋达投                                                    需事先取得华信泰书面同意
 1      资管理有限公   12,300,000     2011 年 6 月 27 日 依限售条件     后本公司董事会方可受理其
        司                                                              上市流通申请
                                                                        需事先取得华信泰书面同意
 2      吴为荣         3,000,000      2011 年 6 月 27 日 依限售条件     后本公司董事会方可受理其
                                                                        上市流通申请
                                                                        需事先取得华信泰书面同意
 3      吴伟英         2,000,000      2011 年 6 月 27 日 依限售条件     后本公司董事会方可受理其
                                                                        上市流通申请
                                                                        需事先取得华信泰书面同意
        辽源大成投资
 4                     15,341         2011 年 6 月 27 日 依限售条件     后本公司董事会方可受理其
        有限公司
                                                                        上市流通申请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未配售新股。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总裁方遒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总裁职
务。
      2、2012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车学东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五、 董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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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公司及下属企业未能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本部取得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1129.90 万元。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报告期未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无主营业务。
2、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1、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经营业务                       产生的损益                     占净利润的比重(%)
 汇票贴现利息收入                                 10,666,244.47                                 308.01
报告期公司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取得贴现利息收入 1129.90 万元。
3、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参股公司贡献       占上市公司净利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净利润
                                                                        的投资收益           润的比重(%)
                    对酒店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湖北天瑞国际酒
                    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矿产品        -3,874,148.28    -1,313,336.27               37.93
 店股份有限公司
                    及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大修、总成
                    修理、汽车维护,普通公路货运,
                    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一般经营项
 江苏金泰天创汽
                    目:马自达品牌汽车(一汽马自 -1,746,176.75             -698,470.70               20.17
 车销售有限公司
                    达、进口马自达)销售,汽车配
                    件、装饰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
                    国内贸易。
报告期参股公司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 131.33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的 37.93%。参股公司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 69.85 万元,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17%
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未开展主营业务。
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未开展主营业务。
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上年同期亏损 1600.89 万元,报告期盈利 346.30 万元,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开展正常
的经营活动,只有零星贸易收入 46.52 万元,计提银行贷款利息 1208.09 万元;报告期虽然仍未开展主营业
务,但取得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1129.90 万元,因去年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报告期计提利息比上年同期减少
424.37 万元,报告期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569.20 万元。
8、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公司在报告期未能开展主营业务经营,逾期债务金额较大。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7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情况。


(四)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不适用。


2、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公司未制定经营计划。


(五)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说明
    不适用

(七)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八)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
项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博元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金额大,
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博元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
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8 所述,博元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此,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逾期借款及债务逾 4.62 亿元,原主营业务已剥离,现在暂时没有主营业
务。2012 年度,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磋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借此消除逾期借款及债务对
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争取尽快消除立案事项的不良
影响。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拟募集资金向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从而为公司注入新的业务和资产,以此来改善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凭借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通过股东支持、引进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使公司向煤炭能源类公司转型,增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六、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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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建设,使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目前的治理结构状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使股东了解
公司的运作情况;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产生董事。公司
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占
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产生监事和组建
监事会。公司现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4)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控股股东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无兼职。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公司积极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加强与股东交流,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
润。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本年度盈利时,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果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在议案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
况,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6)制订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 3,462,973.87 元,因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负数。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因此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


(三)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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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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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诉                                                                                                           诉讼    诉讼
                 承担                                                   诉讼
起诉       (被          诉讼                                                                                            (仲裁)   (仲裁)
                 连带                                                   (仲裁)
(申请)     申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进展               审理结   判决
                 责任                                                   涉及
 方        请)          类型                                                                                            果及影   执行
                  方                                                    金额
           方                                                                                                             响     情况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限令本公司在2010年5月11日前归还上
股 份                   金 融   原告于 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
                                                                                 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               尚 未
有 限     本公   方达   借 款   2005 年 6 月分别向本公司发放贷款
                                                                         9800    20日的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       已判决   执 行
公 司     司     集团   合 同   合计 9800 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
                                                                                 逾期利息,方达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              完毕
上 海                   纠纷    偿还。
                                                                                 担连带保证责任。
市 第
二 营
业部
中 国                                                                            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
银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
股 份                   金 融   2009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                款本金人民币 7022 万元;并偿付该行
有 限     本公   方达   借 款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                   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期内利息和            尚 未
                                                                         7022                                           已判决
公 司     司     集团   合 同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                   逾期利息共 1659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              执行
上 海                   纠纷    (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                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
市 分                                                                            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
行                                                                               担连带保证责任。
招 商
银 行            华源
                                本公司于 2005 年向原告借款 4000
上 海            集     借 款
          本公                  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中          3809.9   本公司应偿还招商银行借款本金                    尚 未
外 高            团、   合 同                                                                                           已判决
          司                    国 华 源 生 命 产 业 有 限 公司提供担        0   38098972.5 元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               执行
桥 保            华源   纠纷
                                保。
税 区            生命
支行
                                2005 年 9 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上 海 分 行 与 本 公 司 签订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合同,后因本公司财
                                                                                 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
                                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
中 信                   金 融                                                    方达集团对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银 行     本公   方达   借 款                                                    日起 10 内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 2000 万            尚 未
                                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          2000                                           已判决
上 海     司     集团   合 同                                                    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              执行
                                要求本公司偿还三笔共 2,000 万元
分行                    纠纷                                                     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
                                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逾期利
                                                                                 偿。
                                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
                                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
                                还款责任。
广 发     本公   勋达   金 融   原告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向本公司               (1)限令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前归还               尚 未
                                                                         5500                                           已判决
银 行     司     投     借 款   发放贷款人民币 5500 万元,借款期                 借款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被             执 行


                                                                  1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上 海            资、   合 同   限至 2010 年 11 月 20 日止。因第一           执行人及连带责任方对上述公司还款                完毕
分行             方达   纠纷    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               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
                 实业           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               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
                 及麦           起诉讼。                                     全费、执行费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
                 校勋                                                        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本公司该项债务对应的债权人由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变更为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已向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
                                                                             有 限 公 司 偿 还 该 项 借 款 本 金
                                                                             54,998,112.18 元。
中 国
华 源                   借 款   原告于 2004 年 4 月按本公司要求将
          本公                                                               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                尚 未
集 团                   合 同   300 万元人民币汇入本公司指定账         300                                          已判决
          司                                                                 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 300 万元                 执行
辽 宁                   纠纷    户,本公司未予偿还
公司
                                                                             1、限本公司向 SunYu 偿还借款人民币
                                原告称其于 2009 年 5 月向本公司借
                                                                             200 万元;2、限本公司向 SunYu 支付
Sun                     借 款   款 200 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                                                              尚 未
          本公   勋达                                                        借款利息;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
Yu(孙                  合 同   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         200                                          已判决   执 行
          司     投资                                                        所列债务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宇)                    纠纷    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                                                               完毕
                                                                             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
                                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回 SunYu 其他的诉讼请求。
北 京
华 源
生 命                                                                                                                        尚 末
          本公          债 务                                                法院判决本公司应向北京华源生命科
科 贸                                                                  345                                          已判决   执 行
          司            纠纷                                                 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345 万元
发 展                                                                                                                        完毕
有 限
公司
                                                                             1、维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
                                                                             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
                                                                             第一、三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2、变
                                原告卢赞诉称:其曾与方达集团于
                                                                             更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
                                签订借款合同。2009 年 3 月 19 日,
                                                                             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第二
                                公司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
                        保 证                                                项为:由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   麦校           公司承诺对方达集团对卢赞欠款共       1016.                                                   申 请
卢赞                    合 同                                                对因主债务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       已判决
          司     勋             2100 万元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31                                                   再审
                        纠纷                                                 司所欠卢赞的借款本金合计 15117875
                                因方达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卢赞
                                                                             元及利息(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止为
                                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要
                                                                             5219387 元,此后的利息以 15117875
                                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的四倍计算)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
                                                                             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 纺     本公   上海   委 托   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华源制药公      296.3   1、返还原告 290 万元;2、上海纺域贸    已判决   尚 未


                                                               1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资 产     司    纺域   合 同   司返还本金 300 万元和逾期还款违   5   易发展有限公司对 290 万元承担连带        执行
管 理           贸易   纠纷    约金;2、判令被告访域公司承担连       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 3.18 万元,
有 限           发展           带责任;3、判令被告华源营销公司       执行费 3.18 万元。以上共计 296.35 万
公司            有限           承担对 1/3 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元应付款,要求本公司在 2009 年 2 月
                公司                                                 19 日之前将应付款交到法院。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上海工行于 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2005 年 6 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贷款 2000 万元、1800 万元、2000 万元(合计 5800 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上海工行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就此三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
       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
       (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5 号、66 号],将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开庭审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于 2004 年 7 月、9 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0 万元(合计 4,000 万元),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分行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就此两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
       (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 号、63 号、64 号],将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开庭审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于 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2005 年 6 月分别向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0 万元、1,800 万元、2,000 万元(合计 5,800 万元),
       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就此三笔贷款事项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
       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
       初 62-66-1]、民事裁定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1 号]。法院裁定:
           查封、冻结本公司、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5,764,790.69 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本公司投资于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5%股权、孽息、收益,停止办理转让、变卖、
       质押等一切手续。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63/64/65/66-2 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借款本金人民币 9,800 万元;二、被告东莞
       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33,659,373.11 元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
       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2010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2010)沪一中执字第 378
       号、379 号、380 号、381 号、382 号]。通知如下:(1)限令本公司在 2010 年 5 月 11 日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
       的义务,即:归还上海工行 9800 万元本金及截止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 33,659,373.11 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
       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如逾期仍不履行,
       法院将强制执行。
           2011 年 5 月,本公司与上海工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对还款免息事项签订了意向。2011 年 7


                                                            1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工行、华信泰签订了《还款免息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第一期偿还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31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 15%即 1,470.00
万元;第二期偿还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0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 35%即 3,430.00 万元和案件诉讼费用
892,297 元;第三期偿还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20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 50%即 4,900.00 万元。上海工行同
意在收到本公司按本协议上述约定支付贷款本金人民币 9,800.00 万元的前提下,免除本公司在(2009)沪一中
民三(商)字第 62-66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借款合同项下所积欠的利息合计人民币 61,264,200.00 元(预结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若本公司未能在约定还款截止日(含)前足额偿还所承担的债务,将根据实际还款金额站
约定偿还额的比例,同比例减免本协议约定的贷款利息减免额度。若未在最后一期还款截止日(含)前足额支
付相应款项,但在其后 30 天内继续履行支付剩余约定款项,则仍根据实际还款金额站约定偿还金额的比例,
同比例减免约定的贷款利息,否则剩余贷款利息减免额度将自动取消,但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所承
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直至清偿完毕。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偿还首期欠款 1,470.00 万元,二期欠款 3,130.00 万元。
      (2)中国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9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应诉通知书[(2009)沪二中
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和三份民事裁定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该院在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就本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本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
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所提出之财产保全申请,三
份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下:1、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36,719,164.40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
财产及权益;2、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4,710,329.58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3、
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5,384,262.44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4 月 21 日做出三份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对本案分别判决如下: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逾期利息约
672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3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逾期利息约
471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4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2,022 万元;并偿付该行期内利息约 28 万元及逾期利息约 488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201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执字第 366 号、367 号、368]
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冻结时间:2011 年 12 月 21 日—2013 年 12 月 20 日。
      (3)招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
款 4000 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9 日偿还借款本金 1901027.5 元。
因借款到期,上述三方均未偿还,招商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华源集团及华源生命提
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6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


                                                 1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同纠纷诉讼。
     2009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
第 29 号],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
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人民币
38,098,972.50 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
借款期内利息(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为人民币 92,070.00 元;人民币 2,500.00 万元借款
期内利息,为人民币 36,657.50 元)以及逾期利息(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
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207%计付;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
年利率 9.207%计付)。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4)中信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8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黄民二(商)初字
第 5030 号、5031 号、5032 号]。该院已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并将开庭审理。
     2005 年 9 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合同,后因本公司
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
要求本公司偿还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逾期利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09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0
号、5031 号、5032 号]。该院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笔借款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欠息、欠息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3)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
请求不予支持。
     2010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再提字
第 2 号、3 号、4 号]。该院就申请再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再审,判决如下:(1)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一、二项;(2)
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三项;(3)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5)广东发展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5500 万元,借款
期限至 2010 年 11 月 20 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008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沪一中民三(商)
初字第 100 号]。该院已受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将开
庭审理。
     2007 年 11 月,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一笔共 5,500 万元借款合同,东莞市
方达实业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根据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本公司支付借款 5,500 万元,并支付截止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
借款利息 2,958,874.48 元、罚息 181,912.5 元,且承担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按年息 11.907%至付清本息日
止的罚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


                                                1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100 号],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4,998,112.18 元,并支付利息
及律师代理费;(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
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2010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执字第 261 号]执行通知书:(1)限
令本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4 日前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4,998,112.18 元,并支
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 10 万元;(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
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补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 333,00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执行费 125,336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11 年 9 月,经公司向相关方面进行核实,广发银行已将本公司债权出售给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办事处。 2011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办事处共同出具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利明泰已通过受让债权方式取得上述债权(包括 54,998,112.18
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本公司该项债务对应的债权人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为深圳
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向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偿还该项借款本金 54,998,112.18 元。
     2、其他借款诉讼事项
     (1)2008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
第 1190 号,该院已经受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一案。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于 2004 年 4 月按本公司要求将 300 万元人民币汇入本公司指定账
户,本公司未予偿还;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及利息 740,820 元,判令本公司赔偿诉
讼损失 1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08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 1190
号],判决如下:
     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 300 万元;
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利息 740,820 元,不予支持;原告中国华源
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损失 1 万元,不予支持。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 300 万元。
     截至报告日,借款纠纷案仍在执行中。
     (2)2010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0)东
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该院已受理原告 Sun Yu(孙宇)诉本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称其
于 2009 年 5 月向本公司借款 200 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
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0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0)东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判决如下:(1)限本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 SunYu 偿还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
(2)限本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 SunYu 支付借款利息(以人民币 200 万元为本金,从
2009 年 6 月 5 日起按照月息 1.62%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所列债
务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回 SunYu 其他的诉讼请求。
     2010 年 12 月,本公司与 SunYu 签订《还款协议》,还款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及利息 50 万
元。还款期限:(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之内偿还 15 万元;(2)其余款项本金加利息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清。若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还清剩余本金人民币 185 万元,则免除本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的
还款利息。
     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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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2011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0)香执字第 4001 号
之一],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
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
    (3)2011 年 9 月,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 33358 号《民事判决书》及
2010 年朝执异字第 158 号《民事裁定书》,因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曾用名)与北京华源生
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
判决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345 万元。2010 年朝执异字第 158
号《民事裁定书》将被执行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之曾用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委托北京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了本
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2011 年 12 月 16 日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 83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023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本所持有的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归买受人恒天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时起转移。2012 年 5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23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结果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2、借款合同担保及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1)公司于 2011 年 8 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的(2011)金永商初字
第 468 号、595 号《传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卢赞诉本公司、麦校勋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
将于 2011 年 9 月 7 日于该院第 5 审判庭开庭审理。
     原告卢赞诉称:其曾与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集团”)于 2008 年 6 月 14 日签订借
款合同一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8 年 6 月 16 日至 2008 年 9 月 13
日,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由麦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09
年 3 月 2 日,其又与方达集团签订借款合同两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分别借款人民币 320 万元、28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2009 年 3 月 2 日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利息为月利率 1.62%,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由麦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0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公司承诺对方达
集团对卢赞欠款共 2100 万元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方达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卢赞向浙江省永康市人
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卢赞共计 24,272,879 元。
     201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金商终字第 438 号、43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维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第一、
三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2、变更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第
二项为:由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因主债务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卢赞的借款本金合计
15117875 元及利息(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止为 5219387 元,此后的利息以 15117875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就本案申请再审,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2)2007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中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07)浦民二(商)初字第 3585 号],于 2007 年 12 月 26 日开
庭审理。
     2009 年 2 月 1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07)浦民二(商)初字第 3585 号],
判决如下:返还款 290 万元,诉讼费 31,797.00 元,执行费 31,718.00 元,共计 2,963,515.00 元应付款。
要求本公司在 2009 年 2 月 19 日之前将应付款交到法院。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对本公司财产强制执
行,并可依法对本单位或单位负责人采取罚款、拘留、媒体公告等强制措施。
     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16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六)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七)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 收购资产情况
  不适用
2、出售资产情况
  不适用
3、资产置换情况
  不适用
4、吸收合并情况
  不适用


(八) 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无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湖北天瑞国际酒
                  联营公司                           45,591,088.00
 店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泰投
                  联营公司                                12,200.00
 资有限公司
 兰溪市财政局     参股股东                                             328,050.00    22,094,764.00
 东莞方达集团     原同一控制人                                                        1,028,704.29
 东莞市勋达投资
                  原大股东                                                             208,960.50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震宇实业有
                  控股股东关联方                                                          9,970.00
 限公司
 珠海华信泰投资
                  控股股东           10,200,000.00                    4,553,276.17   10,405,261.63
 管理有限公司


                                                     17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江苏金泰天创汽
                   联营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车销售有限公司
 余蒂妮            实际控制人            36,805.68                     205,240.00      1,354,552.67
                合计                 10,236,805.68   45,603,288.00   10,086,566.17    40,102,213.09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
                                                                                      10,236,805.68
 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
                                                                                                 0
 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内部往来 2、租赁 3、借款及利息 4、预付的增资款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预付给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45,591,088.00元,天瑞
                                  酒店股东李毅已将其持有的天瑞酒店股权质押给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承担
                                  连带还款责任。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   因计提利息、租赁费对净利润的影响为-472,050.00 元,对财务状况的影
 务状况的影响                     响为增加负债 472,050.00 元。

说明:报告期无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单位占用。


4、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九)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 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担保事项。


3、 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18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4、 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上市公司、控投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公司在报告期前已履行完
 毕的承诺无需披露)
         承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本报告期取得的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类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进展
         型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2012 年 1 月 10
                         承诺人承诺在下列日期前(以                                                日,公司与新余中
                         孰先为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                                                瑞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
                         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                                               蔡长春、新余日润
大资     股     珠海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                                                  太阳能应用有限
产重     份     信泰投
                         证监会核准通过且交易实施       是          是        无          无       公司协商一致,并
组相     限     资有限
                         完毕之日;(2)或本次重大资                                               经公司七届董事
关的     售      公司
                         产重组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会第三次会议审
承诺
                         准通过之日;(3)或 ST 博元                                               议通过决定终止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                                                本次资产重组。此
                                                                                                   承诺自然失效。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
 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不适用


 (十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原聘任                              现聘任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尚未聘任
                                          责任公司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5


 (十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到处罚。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参与对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现
 金31591088元及债权1400万元参与对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扩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1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尚未完成,为确保有关款项安全,经公司督促,天瑞酒店股东李
毅已将其持有的天瑞酒店股权质押给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
公司同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股权质押和冻结
     公司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涉外仲字第 2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珠海
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博元股份 16007532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
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从 2012 年 1 月 5 日至 2014 年 1 月 4 日止。
     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执字第 9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东莞市
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博元(证券代码:600656,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1230 万股及孳息(指
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起始日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冻结期限为二年(自转为
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 司冻 015
号),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 0006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970538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止日自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轮候冻结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6007532 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期限两年,
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股权变动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沪中执字第261号]
及中国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司冻065号),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博元123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已划转至申请执行人珠海青禧
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划转日期为2012年7月26日。
     本次司法划转后,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 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4、参股子公司股权冻结
     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23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冻结被执
行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
公司 45%的股权。
5、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公司与新余中瑞投资有限公司、蔡长春、新余日润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并签署了《关于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协议>的协议书》。
6、2012年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于2012年7月6日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
资金向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从而为公司注入新的业务和资产,以此来改善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凭借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股
东支持、引进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使公司向煤炭能源类公司转型,增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7、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
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四条 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2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1、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
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若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2、董事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本年度盈利时,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果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在议案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
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6、制订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




 (十四) 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报刊名称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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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
   ST 博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1-0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2012-01-07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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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
   停牌公告                                                       2012-01-10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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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公告                                     2012-01-11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2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1-11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1-16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12-01-19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担保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2-02-01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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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2-02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2-07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关于对若干账户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交易本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2-02-11   www.sse.com.cn
   公司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的公告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2-17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2012-02-1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诉讼事项公告                                                   2012-03-1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2012-03-23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2012-03-30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30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30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24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2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2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年报摘要                                                       2012-04-2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第一季度季报                                                   2012-04-28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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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
   年报                                                           2012-04-2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1 年度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2-04-28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2-04-28   www.sse.com.cn


                                                     2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报、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审计意见的说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2-04-28   www.sse.com.cn
   明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2-05-03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5-04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年报摘要(修订版)                                             2012-05-0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年报(修订版)                                                 2012-05-0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关于 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的公告                             2012-05-0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12-05-15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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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
   停牌公告                                                       2012-05-1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5-1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5-22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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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
   非公开发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5-29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2-06-05   www.sse.com.cn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非公开发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6-05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关于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2-06-12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6-12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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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开发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6-12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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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2-06-16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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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开发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6-19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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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2012 修订)                                          2012-06-26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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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2-06-26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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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26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2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非公开发行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2012-06-27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
   担保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2-06-30        www.sse.com.cn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余蒂妮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24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注释1           136,143.27                   329,615.9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六、注释2      355,000,000.00             347,050,000.00
   应收账款                        六、注释3                                          3,790.50
   预付款项                        六、注释4           312,536.00                   312,536.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注释5       41,879,964.26                 41,777,660.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97,328,643.53             389,473,602.7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六、注释6      113,762,054.05             115,773,861.0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注释8           106,555.07                  124,348.6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868,609.12             115,898,209.63
              资产总计                            511,197,252.65             505,371,812.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注释11       189,318,972.50             189,318,972.5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六、注释12             529,693.05             4,413,863.76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六、注释13           3,265,510.81             3,635,510.81
    应交税费                      六、注释14           4,635,542.09             4,021,050.0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六、注释15         1,682,830.00               1,682,830.00
    其他应付款                    六、注释16       239,248,446.96             230,302,364.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六、注释17         8,289,149.00              12,238,424.68
            流动负债合计                           446,970,144.41             445,613,016.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六、注释18        14,636,802.94              13,631,464.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36,802.94              13,631,464.26
              负债合计                             461,606,947.35             459,244,480.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六、注释19       190,343,678.00             190,343,678.00
    资本公积                      六、注释20       566,698,923.34             566,698,923.3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六、注释21           6,339,144.24             6,339,144.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六、注释22      -713,791,440.28            -717,254,414.1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90,305.30              46,127,331.4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90,305.30              46,127,331.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1,197,252.65             505,371,812.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六、注释23   11,298,987.79                465,230.77
    其中:营业收入                                六、注释23   11,298,987.79                465,230.7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332,586.88             15,275,426.10
    其中:营业成本                                六、注释23                                461,820.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注释24      632,743.3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六、注释25    2,852,811.55              2,454,575.59
          财务费用                                六、注释26    7,837,205.13             12,080,944.52
          资产减值损失                            六、注释28        9,826.88                278,085.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注释27   -1,181,806.97             -1,196,451.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81,806.97             -1,196,451.0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15,406.06            -16,006,646.40
    加:营业外收入                                六、注释29    5,692,014.46                    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六、注释30    1,013,634.53                  2,48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62,973.87            -16,008,931.40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62,973.87            -16,008,931.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973.87            -16,008,931.40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六、注释31              0.018                 -0.084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注释31              0.018                 -0.084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462,973.87            -16,008,931.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62,973.87            -16,008,931.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1)      76,579,147.74           9,271,008.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579,147.74           9,271,008.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3,666.31             403,217.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61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2)      75,829,340.21         33,757,31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772,620.39         34,160,53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472.65        -24,889,528.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832.05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14,832.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14,832.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5)                           486,95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6,95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注释33(6)                             5,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853,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472.65       436,948,639.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615.92            18,464.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143.27       436,967,104.0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一
                   项目                                                     减                                                                                                                       减
                                                                                 专                   般                                                                                                  专                  般
                                                                            :                                                                                                                       :
                                       实收资本(或股                            项                   风                      其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                                 项                  风                     其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本)                                储                   险                      他                                 股本)                                   储                  险                     他
                                                                            存                                                                                                                       存
                                                                                 备                   准                                                                                                  备                  准
                                                                            股                                                                                                                       股
                                                                                                      备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343,678.00     566,698,923.34              6,339,144.24         -717,254,414.15                -        46,127,331.43   190,343,678.00    84,845,923.34             6,339,144.24        -643,759,954.11                     -362,231,208.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343,678.00    566,698,923.34              6,339,144.24         -717,254,414.15               -        46,127,331.43   190,343,678.00    84,845,923.34             6,339,144.24        -643,759,954.11                -    -362,231,208.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462,973.87               -         3,462,973.87                    484,853,000.00                     -            -16,008,931.40                -     468,844,068.60

    (一)净利润                                                                                               3,462,973.87                         3,462,973.87                                                                    -16,008,931.40                      -16,008,931.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3,462,973.87               -         3,462,973.87              -                -                       -            -16,008,931.40                -     -16,008,931.4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484,853,000.00                     -                      -                   -     484,853,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得金额                                                                                                                         -

    3、其他                                                                                                                                                 -                       484,853,000.00                                                                      484,853,000.00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其他                                                                                                                                                 -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0,343,678.00    566,698,923.34              6,339,144.24         -713,791,440.28               -        49,590,305.30   190,343,678.00   569,698,923.34             6,339,144.24        -659,768,885.51                -     106,612,860.0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022.61                       32,29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三、注释1                                                        3,790.5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三、注释2               438,536,894.37                  429,404,417.82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8,626,916.98                  429,440,502.7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三、注释3                   58,279,073.29                58,279,073.2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6,555.07                      124,348.6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摊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385,628.36                58,403,421.90
             资产总计                                     497,012,545.34                  487,843,924.63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9,318,972.50                  189,318,972.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29,693.05                4,413,863.76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3,265,510.81                 3,635,510.81
  应交税费                                                     4,635,394.13                 4,017,045.3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682,830.00                 1,682,830.00
  其他应付款                                              215,835,980.81                  210,040,093.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5,268,381.30                  413,108,315.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4,636,802.94                13,631,464.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36,802.94                13,631,464.26
             负债合计                                     429,905,184.24                  426,739,779.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0,343,678.00                  190,343,678.00
  资本公积                                                595,993,907.87                  595,993,907.87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6,339,144.24                 6,339,144.24
  未分配利润                                             -725,569,369.01                 -731,572,58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权益合计                                67,107,361.10                61,104,144.8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107,361.10                61,104,144.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7,012,545.34                  487,843,924.63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利润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营业收入                                 十三、注释4       11,298,987.79              465,230.77

减:营业成本                                 十三、注释4                                  461,820.5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2,743.3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327,464.67            2,106,871.01

    财务费用                                                    7,834,129.47           12,244,105.83

   资产减值损失                                                     9,826.88               58,025.1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三、注释5          830,000.00              -34,083.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30,000.00              -34,083.3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24,823.45          -14,439,675.11

加:营业外收入                                                   5,692,014.46                  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13,621.64                2,3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03,216.27          -14,441,775.1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03,216.27          -14,441,77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03,216.27          -14,441,775.11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2                  -0.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2                  -0.076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7,523.68               5,146,324.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57,523.68               5,146,324.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1,889.42                    127,562.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93.5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2,212.52                    770,65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99,795.48                    898,21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28.20               4,248,111.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832.0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4,832.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4,832.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728.20                     33,279.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94.41                     14,142.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22.61                     47,421.61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一
                   项 目                                                   减                                                                                                      减
                                                                                专                    般                                                                                专                  般
                                                                           :                                                                                                      :
                                         实收资本                               项                    风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项                  风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或股本)                               储                    险                     他                   (或股本)                            储                  险                     他
                                                                           存                                                                                                      存
                                                                                备                    准                                                                                备                  准
                                                                           股                                                                                                      股
                                                                                                      备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343,678.00   595,993,907.87                 6,339,144.24        -731,572,585.28        61,104,144.83   190,343,678.00 114,140,907.87              6,339,144.24        -673,567,490.93        -362,743,760.8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343,678.00   595,993,907.87                 6,339,144.24        -731,572,585.28        61,104,144.83   190,343,678.00 114,140,907.87              6,339,144.24        -673,567,490.93        -362,743,760.8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              6,003,216.27         6,003,216.27             -     484,853,000.00                     -            -14,441,775.11         470,411,224.89

  (一)净利润                                                                                                6,003,216.27         6,003,216.27                                                                   -14,441,775.11         -14,441,775.1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6,003,216.27         6,003,216.27             -                -                       -            -14,441,775.11         -14,441,775.1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484,853,000.00                     -                      -            484,853,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得金额                                                                                                                                                                                                                  -

   3、其他                                                                                                                                 -                      484,853,000.00                                                         484,853,000.00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0,343,678.00   595,993,907.87                 6,339,144.24        -725,569,369.01        67,107,361.10   190,343,678.00 598,993,907.87              6,339,144.24        -688,009,266.04         107,667,464.0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浙江省凤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于 1988 年 1 月 21 日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股票于 1990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2001 年 3 月 14 日,公司更名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3100001006624。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大阙路 18 号,2001 年 3 月
14 日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自 2001 年 3 月 21 日起,本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使用的股票简称已由“浙江凤凰”改为“华源制药”。2006 年 5 月 17 日
起,本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华药”变更为“*ST 源药”。2004 年度,公司在原注册资本为
130,505,823.00 元的基础上,以未分配利润 19,575,874.00 元转增股本,公司转增后股本
总额为 150,081,697.00 元,其中已流通股份为 82,045,583 股。2005 年 8 月 30 日,公司
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 年 8 月 5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1900000362984,变更后的
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 5 栋
B314。2008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2.3 股,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0.7 股,共转增 40,261,981
股,公司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190,343,678.00 元,其中已流通股份为 106,659,258 股。2011
年 9 月 09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 3 号 4
号楼 4030 室。本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实业投资、商业的批发与零
售(以上不含特许经营项目)。


    二、本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以下会计政策、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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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和管理层对
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
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
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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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
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公司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
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
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必要的调整。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
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且其
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七)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
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
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
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
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九)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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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
要等所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
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本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
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本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
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
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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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
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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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工具的汇率风险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外币相关业务,故不存在承担汇率波动风险的
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
信用损失)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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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
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
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十)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
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
批准,该等应收款项列为坏账损失。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欠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的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除对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核算单位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
外,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
应收款项,汇同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提方法:


    除了单项金额重大及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
所开展业务的类型,将上述两类以外的应收款项划分为主营业务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两
大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账龄分析法。具体计提比例如
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20%
       3至4年                                                    4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账龄三年以上、且有证据表明回收已存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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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十一)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
产成品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核算。周转
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
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1)本公司的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


    (2)本公司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如果是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
或协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本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
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除在产品采用实地盘存制外,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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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一次转销法和包装物领用时五五摊销法摊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
资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3)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
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
成本。


    (5)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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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如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地计量,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确认损益。


    (7)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
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
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
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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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减值测试,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则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减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 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同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
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3)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
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且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其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公允价值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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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下,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本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本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
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
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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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原值的 5%,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折旧年限及分类折旧率分别为: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10                         2.43-9.70

       通用设备                             28-06                        3.46-16.17

        专用设备                            20-08                        4.85-12.13

        运输设备                            12-08                        8.08-12.1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
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
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或陈旧过时、损坏、长期
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固
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
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五)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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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
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
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
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该项工程完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结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4.在建工程的减值


    本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工程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
工,或所建项目在性能、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其
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情形出现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在建工程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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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本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
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
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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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
出是指本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所
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
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
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
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
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
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
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


    5.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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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当存在市价大幅度下跌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
值。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
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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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
认收入。


    4.建造合同


    期末,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
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
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
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所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
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期末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以原减记的金额为限,予以转回。

    三、本年度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无。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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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或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1%、7%或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或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子公司                                                                                   期末实际出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的其他项目余
              类型                                                                                       资额
                                                                                                                           额

珠海信实      全资           珠海         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服务(不含 1,000,000.00     1,000,000.00

企业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企业形象策划、

咨询有限                                             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

公司                                                 策划

珠海裕荣      全资           珠海         投资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社会经济 10,000,000.00   2,000,000.00

华投资股                                             信息咨询(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份有限公                                             会议会展服务,商业批发,零售

司                                                   (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接上表: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中用于冲减少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数股东损益的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金额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珠海信实           100.00%           100.00%            是

 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

 公司

 珠海裕荣           100.00%           100.00%            是

 华投资股

 份有限公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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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无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现金                                                          18,973.05                                   21,801.35


            银行存款                                                     117,170.22                                  307,814.57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136,143.27                                  329,615.92


         注释 2.应收票据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55,000,000.00                                  347,050,000.00

          合     计                                              355,000,000.00                                  347,050,000.00


         注释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2-06-30                                         2011-12-31
            类别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3,990.00    100.00%           199.50
 收账款:


 其中:主营业务应收款项                                                                    3,990.00    100.00%           199.5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990.00    100.00%           199.5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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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990.00           100.00%               199.50


 合计                                                                                 3,990.00           100.00%               199.50


    (2)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应收账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                  转回或收回金额
                                  原因                       依据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
 浙江中亚能源有限公司                     收回                                                    199.50                      3,990.00
                                                                账龄计提


         (3)期末应收账款中没有应收持公司 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注释 4.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2012-06-30                                                      2011-12-31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以内              312,536.00                    100%                     312,536.00                               100%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312,536.00                    100%                     312,536.00                               100%



          (2)期末预付账款中没有预付持公司 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注释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2-06-30                                                    2011-12-31
           类别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68,274,861.41            98.42%            26,740,870.89           76,418,899.78         97.71%      34,884,909.2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381,568.19            0.55%                 35,594.45            269,237.89          0.34%            25,568.07


 其中:主业相关往来


          其他               381,568.19            0.55%                 35,594.45            269,237.89          0.34%            25,568.07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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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其他应收

 款                         714,664.07          1.03%          714,664.07           1,520,164.07       1.95%       1,520,164.07

 合 计
                         69,371,093.67      100.00%          27,491,129.41       78,208,301.74       100.00%     36,430,641.4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5,344.78      48.59%             9,272.11           161,114.48            59.84%        8,055.73

 1至2年
                       129,223.41      33.86%            12,922.34            41,123.41            15.27%        4,112.34

 2至3年
                         67,000.00     17.55%            13,400.00            67,000.00            24.89%       13,400.00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381,568.19         100.00%        35,594.45           269,237.89        100.00%          25,568.07


      (2)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无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45,591,088.00        4,559,108.80     按帐龄计提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账龄计提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8,283,350.77        8,142,607.25     按帐龄计提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账龄计提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房改款                2,747,302.65        2,386,034.85     按帐龄计提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账龄计提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11,653,119.99       11,653,119.99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68,274,861.41       26,740,870.89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3,338.00             73,338.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14,000.00             14,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王长银                                 550,000.00             550,000.00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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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传明                                  60,000.00                  6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许志榕                                  17,326.07                  17,326.0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714,664.07                 714,664.07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6)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安徽华源制药有限公司                5,477,493.01               5,477,493.01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兰溪英格环境有限公司                2,666,545.36               2,666,545.36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星昊现代医药有限                                                              100%
                                       760,500.00                 760,500.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公司
  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45,000.00                  45,000.00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8,949,538.37               8,949,538.37


         (7)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单位往来、个人往来等。

         (8)本期末欠款金额前 5 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 68,824,861.41 元,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为 99.21%。明细如下:
                                                                                                                占其他应收

    序号               债务人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款的比例

  1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45,591,088.00                  1-2 年   65.72%


  2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653,119.99             5 年以上     16.80%


  3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283,350.77             4 年以上     11.94%


  4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房改款                   非关联方            2,747,302.65             2 年以上      3.96%


  5          王长银                                   非关联方             550,000.00              5 年以上      0.79%


                          合计                                          68,824,861.41                           99.21%



         注释6.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              核算           投资成本               期初                  本期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持股


位名称                方法                                  余额                  增减                           比例(%)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
                      权益法        20,000,000.00       19,634,334.04            -698,470.70   18,935,863.34          40.00%
销售有限公司

湖北天瑞国际洒店
                      权益法        49,869,827.24       41,090,200.86       -1,313,336.27      39,776,864.59          33.90%
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
                      权益法        48,286,620.00       54,429,073.29                          54,429,073.29          45.00%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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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源天然药物
                      权益法       4,500,000.00                                                                    90.00%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华源长富(集
                      成本法      35,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7.65%
团)有限公司

兰溪财务公司          成本法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参股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
                      成本法       1,650,000.00        1,650,000.00                               1,650,000.00           参股
公司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
                      成本法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参股
公司

合计                             159,646,447.24   152,143,608.19         -2,011,806.97       150,131,801.22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本期现
                                                                                                                  金红利
                               表决权比例 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说

                                                       明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
                                     40.00%                                 1,029,747.17
公司

湖北天瑞国际洒店有限公司             33.90%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45.00%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
                                                        未实质控制
公司

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
                                      7.65%                                35,000,000.00
司

兰溪财务公司                            参股                                 25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90,000.00


              合计                                                         36,369,747.17



注释 7、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企业持股比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 本期营业收 本期净利

                         例(%)      位表决权比例(%)                                         额          入总额      润

联营企业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      40.00%          40.00%              8,351.23      4,820.31       3,530.92      5,612.77   -173.87


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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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瑞国际洒店有   33.90%          33.90%           39,069.45    26,111.16     12,958.29            -387.41


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   45.00%          45.00%           14,057.00      1,961.65     12,095.35


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存在重大
差异的说明:

     1、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的往来款项,坏账准备按帐龄计
提的比例低于本公司。

     2、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本公司采用公允
价值模式计量。

     本公司已按照统一会计政策对联营企业的利润表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

     注:报告期本公司另一参股联营企业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股权已被

司法拍卖。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二(一)。

     注释 8.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原值:

 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187,299.65                                                       187,299.65


 运输设备


         合    计             187,299.65                                                       187,299.65


 累计折旧:                                本期增加        本期计提

 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62,951.04                      17,793.54                         80,744.58


 运输设备


         合    计              62,951.04                      17,793.54                         80,744.58


     净       值:            124,348.61                                           17,793.54   106,555.07


 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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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运输设备


            合   计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124,348.61                                  17,793.54        106,555.07


     运输设备                       -


             合计         124,348.61                                  17,793.54        106,555.07



          注释 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3,860,876.58                             73,194,108.17

2、可抵扣亏损
                                              507,208,589.67                            507,208,589.67

3、其他


合计
                                              571,069,466.25                            580,402,697.84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期末                    期初               备注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43,262,220.76


     2015 年              441,685,238.21           43,262,220.76         2010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2016 年              442,819,890.56          441,685,238.21         2011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注释 10.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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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              本期
       项        目             2011-12-31      本期增加数                                           2012-06-30
                                                                      转出数            转回数

一、坏账准备合计                36,430,840.90                                                          27,491,129.41

其中:应收账款                         199.50                                             199.50

其他应收款                      36,430,641.40      10,026.38        8,949,538.37                        27,491,129.41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36,763,267.27                         393,520.10                        36,369,747.17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73,194,108.17      10,026.38        9,343,058.47          199.50        63,860,876.58


       注释 1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2-06-30                                  2011-12-31


        抵押借款

                                                             97,052,972.50                               97,052,972.50
        保证借款

                                                             83,266,000.00                               83,266,000.00
        质押借款

                                                              9,000,000.00                                9,000,000.00
        担保借款

                                                         189,318,972.50                                189,318,972.50
            合   计

       本公司短期借款均已逾期,尚未归还。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52,000,000.00                5.115                  流动资金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70,220,000.00                5.481                  流动资金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38,098,972.50                5.5815                 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外高桥支行

                                                  20,000,000.00                 5.31                  流动资金
中信实业外滩支行

                                                   9,000,000.00                 5.58                  财政借款
兰溪市财政局

                                                 189,318,972.50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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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2.应付账款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一年以内(含一年)


一年以上                                           529,693.05                         4,413,863.76


       合    计                                    529,693.05                         4,413,863.76

      本期应付账款减少的原因是部分应付账款账龄超过 5 年以上,且无法支付,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予以核销。
      本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注释 13.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11-12-3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2-0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635,510.81          423,902.90     793,902.90    3,265,510.81

二、职工福利费
                                                         98,314.97      98,314.97                -

三、社会保险费
                                                         20,858.44      20,858.44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6,914.40       6,914.4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1,524.00      11,524.00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1,152.40       1,152.40

       5.工伤保险费
                                                           460.96          460.96

       6.生育保险费
                                                           806.68          806.68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90.00          590.00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3,635,510.81          543,666.31     913,666.31    3,265,510.81


      注释 14.应交税费

 税    种                                              2012-06-30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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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增值税                                                  292,184.24                         294,814.67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612,279.71                          70,591.91


 应交城市建设税                                              226,535.86                         188,617.71


 应交企业所得税                                              740,391.43                         740,391.43


 应交房产税                                                  261,845.50                         261,845.5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30,308.78                         630,245.14


 应交土地使用税                                           1,659,015.60                         1,659,015.60


 教育费附加                                                  160,713.41                         133,629.02


 其他                                                         52,267.56                          41,899.03


 合     计                                                4,635,542.09                         4,021,050.01



      注释 15.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2012-06-30                      2011-12-31       超过 1 年未支付原因

华源集团(华源生命)                1,145,024.00                     1,145,024.00                资金紧张


兰溪财政局                         537,806.00                       537,806.00                 资金紧张


             合   计              1,682,830.00                     1,682,830.00



  注释 16.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一年以内(含一年)
                                                  72,630,301.36                           59,657,731.07

 一年以上
                                                 166,618,145.60                          170,644,633.87

             合   计
                                                 239,248,446.96                          230,302,364.94



      (1)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单位名称                              2012-06-30                    2011-12-31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10,405,261.63                15,595,382.93


      (2)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偿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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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款利息(不含本年计提数)                                             42,568,241.82            资金紧张

 兰溪市财政局(不含本年计提利息数)                                        2,622,014.00            资金紧张

 江苏江源热电有限公司                                                      9,996,000.00            资金紧张

 中国华源辽宁公司                                                          3,000,000.00            资金紧张


 中纺资产管理公司                                                          2,900,000.00            资金紧张


                   合       计                                            61,086,255.82


  注释 17.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12-06-30                               2011-12-31

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8,289,149.00                           12,238,424.68


             合     计                              8,289,149.00                           12,238,424.68


    期初其他流动负债的内容是因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未实现的贴现利息收入计
入了“递延收益”,本期减少的原因是票据到期后确认了收入,从“递延收益”中转出。

注释 18.预计负债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或有事项                       13,631,464.26           1,005,338.68                                   14,636,802.94


                                 13,631,464.26           1,005,338.68                                   14,636,802.94
  合计

        注: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向自然人卢赞借款 1500 万未及时归还一案,浙江省金

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金商终字第 438 号、439 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公司负有连带

赔偿责任,本公司已就本案提请再审,并根据判决书计提了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及相应的利

息。原因详见附注八。

        注释 19.股本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公积金                                                比例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新股     股        转股                                                 (%)

 一、有限售条件
                         17,315,341         9.097                                                           17,315,341        9.097
 股份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7,315,341         9.097                                                           17,315,341        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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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境内非国
                      12,315,341         6.470                                              12,315,341         6.470
 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
                       5,000,000         2.627                                                 5,000,000       2.627
 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人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173,028,337        90.903                                             173,028,337        90.903
 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73,028,337        90.903                                             173,028,337        90.903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90,343,678           100                                             190,343,678          100


          注释 20.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918,770.57                                                         918,770.57


其他资本公积            565,780,152.77                                                     565,780,152.77


合    计                566,698,923.34                                                     566,698,923.34



          注释 21.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6,339,144.24                                                6,339,144.24


合        计                       6,339,144.24                                                6,339,144.24



          注释 22.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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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717,254,414.1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717,254,414.1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973.8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净利润的10%提取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13,791,440.28



     注释 2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收入类别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465,230.77
主营业务收入

                                                                      11,298,987.79
其他业务收入

                                                                                                          461,820.51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持有的票据到期确认了贴现利息收入。

    (2)营业收入(按业务)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贸易                                                                  465,230.77               461,820.51


            其他                 11,298,987.79


           合   计               11,298,987.79                                   465,230.77               461,820.51



     (3)营业收入(分地区)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1,298,987.79
           华南地区

                                                                                      465,230.77          461,820.51
           华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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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98,987.79                                        465,230.77            461,820.51
             合   计



       注释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项     目
                                    金   额                  计缴标准                    金   额                  计缴标准

 消费税

 营业税                        564,949.39                按应税收入的5%


 城建税                         39,546.46            按应缴流转税的7%


 教育费附加                     28,247.47       按应缴流转税的3%、2%


 合    计                      632,743.32



       注释 25.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折旧费                                                     17,793.54                           15,900.85

      工资及社保福利费                                          543,076.31                           311,311.01

      水电费                                                     11,207.33                             9,000.00

      中介机构费用                                            1,146,431.87                          873,540.20

      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288,994.59                          310,860.46

      业务招待费                                                128,855.60                          261,513.35

      差旅费                                                    294,638.50                          270,852.51

      诉讼费                                                    119,531.00                           10,000.00

      其他                                                       21,477.07                           16,000.23

      董事会股东会费                                              7,938.28                           21,364.60

      交通费                                                     92,073.36                           75,317.40

      办公费                                                     61,520.10                          148,389.43

      修理费                                                     29,274.00                           40,525.55

      租赁费                                                     90,000.00                           90,000.00

                   合          计                             2,852,811.55                         2,454,575.59


       注释 26.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利息支出                                                                  7,830,859.80                     12,240,812.00


减:利息收入                                                                 1,181.57                        168,244.88


利息净支出                                                                7,829,678.23                     12,072,567.12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汇兑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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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续 费                                              7,526.90                 8,377.40


其他


合计                                              7,837,205.13            12,080,944.52



       本期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35.13%,原因是去年下半年偿还了银行债务 1010
万元,因此计提的利息支出相应减少。


       注释 27.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11,806.97                          -1,196,451.07


             股权转让收益                         830,000.00


               合    计                      -1,181,806.97                          -1,196,451.07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无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98,470.70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34,083.39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313,336.27                  -1,162,367.68


                    合      计                        -2,011,806.97                 -1,196,451.07


       (4)本公司所持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已被司法拍卖,详细

情况见附注十二(一),取得股权转让收益 830,000.00 元。

       注释 28.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坏账损失                                         9,826.88                           278,085.48

 存货跌价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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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9,826.88                            278,085.48


    注释 2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不征所得税利得
    政府补助
    不需要支付的应付款               5,692,014.46

    其      他                                                            200.00

                  合   计            5,692,014.46                         200.00


    本期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的原因是本期核销了部分账龄超过 5 年以上
且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释 3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罚款、迟纳金                                     8,295.85               2,485.00

   非常损失
   其      他                                    1,005,338.68

                        合   计                  1,013,634.53              2,485.00

    本期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向自然

人卢赞借款 1500 万未及时归还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金商终字第 438

号、439 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公司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本公司已就本案提请再审,并根据判

决书计提了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及相应的利息,计入“营业外支出”,原因详见附注八。

    注释 3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
本每股收益。本公司不存在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基本每股收益 = 净利润/总股本= 3,462,973.87 /190,343,678= 0.018 元/股


    注释 32.      其他综合收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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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33.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   额

                                                                                       1,181.57
利息收入

                                                                                61,400,000.00
票据到期收入

                                                                                15,177,966.17
单位往来款

合计                                                                            76,579,147.7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金   额

工资及社保福利费                                                         543,076.31


中介机构费用                                                            1,146,431.87


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288,994.59


业务招待费                                                               128,855.60


差旅费                                                                   294,638.50


诉讼费                                                                   119,531.00


董事会股东会费                                                              7,938.28


交通费                                                                    92,073.36


办公费、水电费、修理费及其他零星费用                                     123,478.50

购买票据                                                               62,000,287.89

偿还债务                                                                1,425,850.20

单位往来款                                                              9,658,184.11

合计                                                                   75,829,340.21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注释 3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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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462,973.87         -16,008,931.40

  加:资产减值损失                                            9,826.88             928,085.4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17,793.54              15,900.85

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837,205.13         12,080,944.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181,806.97          1,196,451.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048,513.42          -5,406,112.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654,565.62         -17,695,866.0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472.65         -24,889,528.2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6,143.27         436,967,104.0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29,615.92              18,464.4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472.65        436,948,639.67


    (2)本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20,000,000.00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0,000,000.00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000,000.00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                                                                         122,150,104.58
    非流动资产                                                                         3,311,486.28
    流动负债                                                                          75,811,165.52
    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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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一、现金                                                                  136,143.27                             329,615.92

其中:库存现金                                                             18,973.05                              21,801.3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7,170.22                             307,814.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143.27                             329,615.92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企业的大股东情况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
               关联关                  注册 法人代 业务性                                                 本企业最终 组织机构代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企业的表决
                 系                      地      表      质                                                 控制方             码
                                                                                比例(%)       权比例(%)
珠海华信泰投
                第一大 有限责任 广东珠                            人民币
资管理有限公                                    余蒂妮   投资                    10.50          10.50          余蒂妮      55169522-4
                股东          公司       海                       1,000 万
    司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表决
                                                                                                持股
                   子公司            企业类      注册     法人     业务                                   权比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类型            型         地      代表     性质                                   例
                                                                                                (%)
                                                                                                          (%)
 珠海裕荣华投                                             任昌
                       全资          有限责任     珠海             咨询       10,000,000.00     100       100           56827089-8
  资有限公司                                               建

 珠海信实企业
                                                          白荣
 管理咨询有限          全资          有限责任     珠海             咨询       1,000,000.00      100       100           55732310-6
                                                           涛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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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 企业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比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 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名称        类型                                                   例(%)    位表决权比例(%)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江苏金泰天
               有限
创汽车销售            江苏南京 李晓明     汽车销售     5,000 万元     40.00%         40.00%                  72058855-1
               责任
 有限公司

湖北天瑞国
               有限
际酒店股份            湖北武汉 黄君涛 酒店及房地产 5,000 万元         33.90%         33.90%                  72614318-1
               责任
 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
               有限                     投资及资产管
泰投资有限            张家港   任昌建                  2,000 万元     45.00%         45.00%                  67899810-X
               责任                         理
   公司

      注:报告期本公司另一参股联营企业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股权已被

司法拍卖。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二(一)。

      (四)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余蒂妮                                                               实际控制人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

 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原同一控制人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                        75315752-0

 兰溪财政局                                                            参股股东                           00260711-3

 深圳国恒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                          75428470-8

 深圳市业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控股股东关联方                        69558890-3
 司

 深圳市锦春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                        66851092-4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的说明: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9978070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0%。余蒂妮持有珠海华信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股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麦校勋下属企业。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余蒂妮存在关联关系,故与本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余蒂妮与深圳国恒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夫妻关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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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深圳国恒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联往来

                                                                     期末                                     期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帐面金额           坏帐准备              帐面金额            坏帐准备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
  其他应收款                                              45,591,088.00      4,559,108.80          45,591,088.00        4,559,108.80
                    限公司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
                                                             12,200.00              610.00             12,200.00               610.00
                    司

  合计                                                45,603,288.00         4,559,718.80          45,603,288.00       4,559,718.80


   关联往来表续: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其他应付款              兰溪市财政局                                         22,094,764.00                   21,766,714.00


                             东莞方达集团                                          1,028,704.29                    1,028,704.29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960.50                       208,960.50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9,970.00                        9,970.00


                             珠海华信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405,261.63                   15,595,382.93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
                                                                                   5,000,000.00
                             司

                             余蒂妮                                                1,354,552.67                    1,186,118.35


           合计                                                                   40,102,213.09                   39,795,850.07


  (五)关联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

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

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关联方租赁
                                                 租赁资                   租赁                                        租赁收益
                                      租赁资                 租赁起                                  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产涉及                   终止      租赁收益                          对公司影
                                      产情况                  始日                                   确定依据
                                                  金额                      日                                            响
                                      办公用                              2012
                  珠海市博元                                  2012
                                      汽车及                              年 12                      市场价及
   余蒂妮         投资股份有                                 年1月                  -14.40 万                         -14.40 万
                                      员工宿                              月 31                        合同
                     限公司                                   1日
                                        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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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或有事项


    无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的(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传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卢赞诉本公司、麦校勋保证合同纠纷一
案。该案将于 2011 年 9 月 7 日于该院第 5 审判庭开庭审理。


    原告卢赞诉称:其曾与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集团”)于 2008 年 6
月 14 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8
年 6 月 16 日至 2008 年 9 月 13 日,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
违约金,由麦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09 年 3 月 2 日,其又与方达集团签订借款合
同两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分别借款人民币 320 万元、28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9 年 3
月 2 日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利息为月利率 1.62%,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由麦
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0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公司
承诺对方达集团对卢赞欠款共 2100 万元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方达集团未履行还款义
务,卢赞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卢赞共计 24,272,879
元。


    2012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
59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由被告麦校勋对主债务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卢赞的借款本金合计
15,117,875.00 元及利息(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止为 5,219,387.00 元,此后的利息以
15,117,875.00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由本公司对因主债务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归还原告卢赞的借款本金
15,117,875.00 元及利息损失(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止为 5,219,387.00 元,此后的利息以
15,117,875.00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在 50%的范围内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本公司已就该案件提起上诉,201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2)浙金商终字第 438 号、4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维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第一、
三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2)、变更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1)金永商初字第 468 号、595 号民事判决第
二项为:由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因主债务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卢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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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本金合计 15,117,875 元及利息(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止为 5,219,387 元,此后
 的利息以 15,117,875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不能清偿部分的
 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就本案申请再审,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报告期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承诺事项



       承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本报告期取得的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类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进展
       型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2012 年 1 月 10
                      承诺人承诺在下列日期前(以                                              日,公司与新余中
                      孰先为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                                              瑞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
                      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                                             蔡长春、新余日润
大资   股   珠海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                                                太阳能应用有限
产重   份   信泰投
                      证监会核准通过且交易实施       是       是         无           无      公司协商一致,并
组相   限   资有限
                      完毕之日;(2)或本次重大资                                             经公司七届董事
关的   售    公司
                      产重组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会第三次会议审
承诺
                      准通过之日;(3)或 ST 博元                                             议通过决定终止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                                              本次资产重组。此
                                                                                              承诺自然失效。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沪

 中执字第261号]及中国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司冻

 065号),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博元123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46%)已划转至申请执行人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划转日期为2012年7

 月26日。

       本次司法划转后,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 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46%),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十一、债务重组事项


       2011 年 5 月,本公司与上海工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对还款免息事项签订了意
 向。2011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工行、华信泰正式签订了《还款免息协议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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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注十二、(四)第 4 条.第 1 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参股公司股权拍卖及冻结情况

    1、2011 年 9 月,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 33358 号《民

事判决书》及 2010 年朝执异字第 158 号《民事裁定书》,因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之曾用名)与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

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北京华源生

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345 万元。2010 年朝执异字第 158 号《民事裁定书》将被执行人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曾用

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委托北京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了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2011 年 12 月 16 日

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83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023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本所持有的北京华

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归买受人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源生命科

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报告

期已根据裁定书完成相关股权转移手续。

    2、2012 年 4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2314 号《强制执

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

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二)股东股权质押冻结拍卖情况


    1..本公司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涉外仲字第 24 号《协助执行
通知书》,冻结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博元股份 16,007,532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
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从 2012 年 1 月 5 日至 2014
年 1 月 4 日止。本公司同时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
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 司冻 001 号),公司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6,007,53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2 年 1 月 5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14 年 1 月 4 日。


    2、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中执字第 26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现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诉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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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案,继续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指
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一年,自 2011 年 12 月 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 日止,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执字第 9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
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博元(证券代码:600656,证券类别:限售
流通股)1230 万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为二年,
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2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
沪中执字第 261 号]及中国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 司
冻 065 号),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博元 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已划转至申请执行人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划转日期为
2012 年 7 月 26 日。


    本次司法划转后,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 123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46%),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3、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2 司冻 015 号),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 0006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970538 股无限售流通
股,冻结起止日自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轮候冻结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6007532 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4、201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0)
香执字第 4001 号之一],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
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


   (三)出售子公司及资产交易事项


    2008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
负责办理转让所持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务的议案》。截止报告日,
转让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仍在实施中。


   (四)金融借款诉讼事项


    1.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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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诉本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5 号、66 号],将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开庭审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于 2004 年 7 月、9 月分别向本公司
(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0 万元(合计 4,000 万元),本公司逾期未
能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就此两笔贷款事项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
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诉本公
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 号、63 号、64 号],
将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开庭审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于 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2005
年 6 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0 万元、1,800 万元、
2,000 万元(合计 5,800 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分行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就此三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
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9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
沪一中民三(商)初 62-66-1]、民事裁定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1 号]。
法院裁定:


    查封、冻结本公司、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5,764,790.69 元或其他
等值财产。


    冻结本公司投资于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5%股权、孽息、收益,停止办
理转让、变卖、质押等一切手续。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62-2 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借
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二、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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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5,764,790.69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63-2 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借
款本金人民币 1,800 万元;二、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5,292,107.61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64-2 号]。其中: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
业部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二、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7,275,618.49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65-2 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借
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二、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8,051,190.17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2010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66-2 号]。其中: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
业部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二、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是分行第二营业部截至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 7,275,666.15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 2009
年 9 月 21 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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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2010)沪
一中执字第 378 号、379 号、380 号、381 号、382 号]。通知如下:(1)限令本公司在 2010
年 5 月 11 日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上海工行 9800 万元本金及截止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 33,659,373.11 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东莞市方达集
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如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2011 年 5 月,本公司与上海工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对还款免息事项签订了意
向。2011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工行、华信泰签订了《还款免息协议书》。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第一期偿还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31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的 15%即 1,470.00 万元;第二期偿还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0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 35%
即 3,430.00 万元和案件诉讼费用 892,297 元;第三期偿还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20 日,归还
全部贷款本金的 50%即 4,900.00 万元。上海工行同意在收到本公司按本协议上述约定支付
贷款本金人民币 9,800.00 万元的前提下,免除本公司在(2009)沪一中民三(商)字第 62-66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借款合同项下所积欠的利息合计人民币 61,264,200.00 元(预结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若本公司未能在约定还款截止日(含)前足额偿还所承担的债务,将根
据实际还款金额站约定偿还额的比例,同比例减免本协议约定的贷款利息减免额度。若未在
最后一期还款截止日(含)前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但在其后 30 天内继续履行支付剩余约定款
项,则仍根据实际还款金额站约定偿还金额的比例,同比例减免约定的贷款利息,否则剩余
贷款利息减免额度将自动取消,但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直至
清偿完毕。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偿还首期欠款 1,470.00 万元,二期欠款 3,130.00 万元。


    2、中国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9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应诉通知书
[(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和三份民事裁定书[(2009)沪二
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该院在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就
本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本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所提出之财产保全申请,三份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
下:1、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36,719,164.40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
益;2、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4,710,329.58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
益;3、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5,384,262.44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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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4 月 21 日做出三份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
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对本案分别判决如下: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逾期利息约 672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
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后,向本公司追偿。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3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逾期利息约 471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
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后,向本公司追偿。


    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4 号]: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 2,022 万元;并偿付该行期内利
息约 28 万元及逾期利息约 488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
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
公司追偿。


    201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执字第 366
号、367 号、368]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股权、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冻结时间:2011 年 12 月 21 日—2013 年 12 月
20 日。


    3、招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6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6)沪二中
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
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9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沪二
中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人民币 38,098,972.50 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期内利息(其中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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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为人民币 92,070.00 元;人民币 2,50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为人民币 36,657.50 元)以及逾期利息(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
欠本金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207%计付;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207%计付)。截止报告日,该诉讼
尚在执行中。


    4、中信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8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
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0 号、5031 号、5032 号]。该院已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将开庭审理。


    2005 年 9 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合
同,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
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本公司偿还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
逾期利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09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黄民二(商)
初字第 5030 号、5031 号、5032 号]。该院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三笔借款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
合同约定利率支付欠息、欠息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3)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主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
支持。


    2010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
民六(商)再提字第 2 号、3 号、4 号]。该院就申请再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再审,判决如下:(1)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
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一、二项;(2)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
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三项;(3)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
民币 2,000 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
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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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广东发展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5500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10 年 11 月 20 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
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8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
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100 号]。该院已受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
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将开庭审理。


    2007 年 11 月,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一笔共 5,500 万元借
款合同,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根据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本公司支付借款
5,500 万元,并支付截止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借款利息 2,958,874.48 元、罚息 181,912.5
元,且承担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按年息 11.907%至付清本息日止的罚息;(2)要求东莞市
方达实业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2009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沪一中
民三(商)初字第 100 号],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4,998,112.18 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
任。


    2010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执字第 261 号]执
行通知书:(1)限令本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4 日前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
款人民币 54,998,112.18 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 10 万元;(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3)上述补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 333,00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执行费 125,336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11 年 9 月,经公司向相关方面进行核实,广发银行已将本公司债权出售给了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2011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共同出具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利明泰已通过
受让债权方式取得上述债权(包括 54,998,112.18 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本公司该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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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应的债权人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为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截止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向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偿还该
项借款本金 54,998,112.18 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借款纠纷诉讼


    (1)2008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
浦民二(商)初字第 1190 号,该院已经受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本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一
案。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于 2004 年 4 月按本公司要求将 300 万元人民币汇入
本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未予偿还;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及利息
740,820 元,判令本公司赔偿诉讼损失 1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08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二
(商)初字第 1190 号],判决如下:


    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
借款 300 万元;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利息
740,820 元,不予支持;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损
失 1 万元,不予支持。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
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 300 万元。


    截至报告日,借款纠纷案仍在执行中。


    (2)2010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
知书[(2010)东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该院已受理原告 Sun Yu(孙宇)诉本公司、东
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称其于 2009 年 5 月向本公司借款 200 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
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0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0)东
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判决如下:(1)限本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
SunYu 偿还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2)限本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
SunYu 支付借款利息(以人民币 200 万元为本金,从 2009 年 6 月 5 日起按照月息 1.62%
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所列债务在本公司不能清
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回 SunYu 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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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2 月,本公司与 SunYu 签订《还款协议》,还款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及利息 50 万元。还款期限:(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之内偿还 15 万元;(2)其余款
项本金加利息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清。若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还清剩余本
金人民币 185 万元,则免除本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的还款利息。


    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 万元。


    2011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0)香
执字第 4001 号之一],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


    2、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2007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
理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07)浦民二(商)初字第 3585 号],
于 2007 年 12 月 26 日开庭审理。


    2009 年 2 月 1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07)浦民二(商)初
字第 3585 号],判决如下:返还款 290 万元,诉讼费 31,797.00 元,执行费 31,718.00 元,
共计 2,963,515.00 元应付款。要求本公司在 2009 年 2 月 19 日之前将应付款交到法院。逾
期未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对本公司财产强制执行,并可依法对本单位或单位负责人采取罚款、
拘留、媒体公告等强制措施。


    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


    2007 年 11 月 21 日,上海联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物
业管理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本公司支付中山北路 1958 号华源世界广场 25 楼物业管理
等各项费用合计 110 万元;(2)判令本公司偿付逾期滞纳金暂计 69 万元;(3)判令本公司承
担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司已与上海联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调解。


    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


    4、2010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2010 年 7 月 28 日本公
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
案》,按现有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拟增资 134,486,986 元,共 5,000 万股,折合每股 2.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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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本公司需出资 45,591,088 元,已于 2010 年 9 月到位。截止报告期末,由于其他股东
未履行出资义务,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增资。天瑞酒店股东李毅已将其
持有的天瑞酒店股权质押给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珠海
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5、2012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与新余中瑞投资有限公司、蔡长春、新余日润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并签署了《关于终止<珠海市
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
协议>的协议书》。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向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从而为公司注入新的业务
和资产,以此来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凭借
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股东支持、引进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调整公
司产业结构,使公司向煤炭能源类公司转型,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2-06-30                                      2011-12-31
         类别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3,990.00       100.00%          199.50
收账款:


其中:主营业务应收款项                                                             3,990.00       100.00%          199.5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990.00       100.00%          199.5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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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990.00          100.00%              199.50


合计                                                                              3,990.00          100.00%              199.50


     (2)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应收账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                  转回或收回金额
                               原因                     依据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
浙江中亚能源有限公司                   收回                                                  199.50                      3,990.00
                                                              账龄计提


 注释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2-06-30                                                 2011-12-31
           类别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460,406,983.86        99.77%         22,181,762.09        459,520,849.60            99.62%         30,325,800.4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344,126.99             0.07%          32,454.39           231,796.69                0.05%            22,428.01


其中:主业相关往来

        其他
                               344,126.99             0.07%          32,454.39           231,796.69                0.05%            22,428.0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其他应收款                     714,664.07             0.15%         714,664.07          1,520,164.07               0.33%          1,520,164.07

合 计
                            461,465,774.92            100%       22,928,880.55        461,272,810.36            100.00%        31,868,392.5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3,263.58         50.35%              8,668.05           149,033.28            64.30%            7,451.67


1至2年                 103,863.41         30.18%             10,386.34            15,763.41             6.80%            1,576.34


2至3年                  67,000.00         19.47%             13,400.00            67,000.00            28.90%         13,400.00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344,126.99        100.00%             32,454.39           231,796.69           100.00%         22,4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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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381,907,953.90                  -       不计提             全资子公司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5,815,256.55                  -       不计提             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8,283,350.77       8,142,607.25      按帐龄计提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账龄计提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房改款                     2,747,302.65       2,386,034.85      按帐龄计提   单项测试未减值,按账龄计提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11,653,119.99      11,653,119.99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460,406,983.86      22,181,762.09
           合        计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14,000.00            14,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3,338.00            73,338.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王长银                                     550,000.00           550,000.00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石传明                                      60,000.00            6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许志榕                                      17,326.07            17,326.0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714,664.07           714,664.07


     (4)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无。

     (5)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100%
安徽华源制药有限公司                    5,477,493.01           5,477,493.01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兰溪英格环境有限公司                    2,666,545.36           2,666,545.36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星昊现代医药有限公司                 760,500.00              760,500.00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45,000.00               45,000.00        100%        5 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8,949,538.37            8,949,538.37


     (6)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单位往来、个人往来等。

     (7)本期末欠款金额前 5 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 460,406,983.86 元,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为 99.77%。明细如下:

                                                                                                                  占其他应收
                                                       与本公司关系
  序号                    债务人名称                                             金额              账龄
                                                                                                                   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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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81,907,953.90                1-2 年

      2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5,815,256.55                1-2 年

      3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往来单位            11,653,119.99           5 年以上

      4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往来单位             8,283,350.77                3-5 年

      5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房改款                  非关联方             2,747,302.65            2 年以上

                        合计                                           460,406,983.86


          注释 3.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            核算           投资成本               期初            本期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持股


 位名称              方法                                  余额            增减                               比例(%)

 江苏中信安泰
                     权益法        48,286,620.00     54,429,073.29                       54,429,073.29            45.00%
 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华源天然

 药物开发有限        权益法         4,500,000.00                                                                  90.00%

 公司

 上海华源长富
                     成本法        35,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7.65%
 (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财务公司        成本法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参股

 浙江八达股份
                     成本法         1,650,000.00      1,650,000.00                        1,650,000.00                  参股
 有限公司

 浙江大通股份
                     成本法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参股
 有限公司

  珠海信实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        成本法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全资

 公司

 珠海裕荣华投

 资股份有限公        成本法         1,2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控股

 司

 合计                              91,976,620.00     93,619,073.29                       93,619,073.29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本期现
                                                                                                                 金红利
                              表决权比例 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说

                                                      明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45.00%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
                                                       未实质控制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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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
                                     7.65%                               35,000,000.00
司

兰溪财务公司                           参股                                25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90,000.00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100%
公司

珠海裕荣华投资股份有限公
                                       60%
司

            合计                                                         35,340,000.00



        注释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收入类别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465,230.77
主营业务收入

                                                                      11,298,987.79
其他业务收入

                                                                                                        461,820.51
营业成本


       (2)营业收入(按业务)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贸易                                                                465,230.77             461,820.51


            其他                 11,298,987.79


           合    计              11,298,987.79                                   465,230.77             461,820.51



        (3)营业收入(分地区)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1,298,987.79
           华南地区

                                                                                      465,230.77         461,820.51
           华东地区

                                  11,298,987.79                                       465,230.77         461,820.51
            合   计


        注释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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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083.39


             股权转让收益                                 830,000.00


                合   计                                   830,000.00                              -34,083.39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无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34,083.39


                     合     计                                                                    -34,083.39


     (4)本公司所持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已被司法拍卖,详细

情况见附注十二(一),取得股权转让收益 830,000.00 元。

     注释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003,216.27       -14,441,775.11

 加:资产减值损失                                                           9,826.88               58,025.1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7,793.54               15,900.85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244,105.8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30,000.00              34,083.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132,476.55       -22,708,359.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989,368.06           29,046,130.7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28.20             4,248,111.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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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0,022.61        47,421.6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2,294.41        14,142.4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728.20        33,279.13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


             本期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344,624.40元。具体项目见下

     表:

项   目                                                                                                   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005,338.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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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83,718.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666,244.47


上述项目对所得税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少数股东权益(税后)


合计                                                                                                    15,344,624.4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24%            0.018                   0.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62                  -0.062
                                                                     -24.83%


          注: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已在报表项目附注中说明。


          十五、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22日决议批准。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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