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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7-049 号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停牌,公司发布了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 2017-001 号)。
     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于 2017 年 3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临 2017-003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上证发201619 号)的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 2017-004 号)。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
告》(临 2017-007 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7-022 号)、《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7-0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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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7-049 号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和
《关于召开第七十六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 2 个月,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十六次(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请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及 5 月 20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7-026 号)和《第七十六
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32 号)。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
证 e 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
者说明会,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及拟延期复牌的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
行了回答,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临 2017-030 号)。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
告》(临 2017-033 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
告》(临 2017-037 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公告的《信达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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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7-049 号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
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8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
容请详见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告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临 2017-048 号)。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开市
起恢复交易。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相关工
作,结合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
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及时公告。
     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
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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