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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号

债券代码:136294            债券简称:16 信地 02




    关于“16 信地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50%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10%

     ●调整后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5 日



     根据《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本公司

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 信地 02,债券代码:136294,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 160bp,即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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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信地 02”,代码“136294”。

    4、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0%;在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

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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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回售登记期:2019 年 1 月 25 日、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的 3 月 1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

    15、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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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发行时,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2018 年

3 月 5 日,中诚信证评上调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至 AA+,上调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至 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票面年利率为 3.5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160 个基点,

即票面利率为 5.10%,并在本期债券后 2 年(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三、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丁晓杰

     联系人:刘忠斌、王琦

     电话:010-82190959

     传真:010-8219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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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牵头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夏雪

电 话:010-83326909、83326807

传 真:010-83326948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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