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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18-03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电
       子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
       亿元;实际尚未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集
团”)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司由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与深圳市
前海圣辉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圣辉堂”)成立北京电子城慧谷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2.2 亿元,电子城有限
持有其 70%股权,前海圣辉堂持有其 30%股权。由慧谷置业在当地组建全资子公
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6 亿元),办理土地竞买、合
同签署和开发建设等工作。
     厦门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 11-12 片区集美大道与杏林湾路交叉口北侧,
出让面积 103,179.63 平方米。截至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进场施工,经初步测
算当期资金缺口约 3 亿元,厦门电子城拟采用多家银行联合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
贷款总额人民币叁亿元整,由电子城集团提供全部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电子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次
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8-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 1302 号 1901-1907 室;
     法定代表人:张延刚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071.19                 23953.81
     负债总额                                    3027.06                3031.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027.06                3031.82
     资产净额                                 21044.13                 20921.99
                                     2017 年度              2018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55.87                -122.14
注: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电子城拟采用多家银行联合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贷款总额人民币叁
亿元整,由电子城集团提供全部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以与银行
签署的贷款及担保协议为准)。
     为避免潜在经济风险,前海圣辉堂以其对慧谷置业 30%的股权质押给我公
司进行反担保,此项质押将在银行提供贷款前完成。2018 年 6 月,厦门电子城
对其所开发运营的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项目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报告编号:
中天衡平评字[2018]15044 号),评估价值约为 4.65 亿,因此前海圣辉堂出质股
权的价值高于公司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同意上述厦门电子城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叁亿元整的融资计划及担
保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电子城投
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联合贷款及电子城集团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3、厦门电子城的母公司慧谷置业的另一方股东深圳市前海圣辉堂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全部慧谷置业股权(其持有慧谷置业 30%股权)质押给公司,
该部分资产价值经评估高于公司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
厦门电子城公司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截至目前担保总额 293,941 万元,合计本次担保 30,000 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将升至 323,94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49,895.39
万元的 49.84%,经审计总资产的 28.62%。根据《公司章程》,此项担保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厦门电子城也没有
对外担保。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