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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耀玻璃: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1-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1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 ............... 3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4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四: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3




                                    2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新一届(即第九
届,下同)董事局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
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
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
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为每人不高于含税人民币 9
万元(含人民币 9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
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为每人不高于含税人民币 30
万元(含人民币 3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
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公司董事
后,其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董事薪酬自公司新一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3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
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公司监事会拟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5 万
元整(含税),此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职工
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监事的,其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
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
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薪酬自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4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17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局进行
换届选举。
    公司经充分调查了解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陈向明先生、孙依群女士、朱
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
情况,认为上述六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经征求上述六人的意见,上述六人均表示愿意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鉴此,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局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陈向明先生、孙依
群女士、朱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为新一届(即第九届,下同)董事局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
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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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71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 199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
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
若干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投资
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协会副
会长及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鸿侨海
外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曹德旺先生于 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于 1988 年 5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1987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德旺先生于 1976 年至 1987 年 6
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314,828 股股票,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
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100%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德旺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曹德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曹晖先生,男,47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于 1998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
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8 月起调任至非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起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 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亦任本
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副主席、福
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及福建省红十
字会荣誉副会长。曹晖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洪
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及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福建三锋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福建三
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曹晖先生于 2001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福耀北美玻璃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于 2001 年 1 月 至 2009 年 12 月 任

                                     6
GreenvilleGlassIndustries 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后已注
销)的总经理,于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于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福耀香港总经理;于 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三益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 1989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曹晖先生于 2005
年 12 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曹
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主要股东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
生的侄子。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晖先生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向明先生,男,47 岁,中国国籍,自 200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
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
董事局秘书及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
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于 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
会计部经理,于 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及 200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
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 10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本
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陈向明先生于 1991
年 6 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大学专科),于 1999 年 6 月从福建省
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
格证书。陈向明先生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
师资格。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
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查询,陈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向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孙依群女士,女,54 岁,中国国籍,自 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首席关系官,并自 2017 年


                                      7
4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孙依群女士于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上海国际
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总经理,于 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健
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行政部经理,于 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加拿
大亨瑞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主任,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上海
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孙依群女士于 1984 年 7
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非金属基复合材料专业毕业,获得学士学
位。孙依群女士于 1993 年 10 月经上海市嘉定区工程专业中级职务第一评审委员
会评审通过,获得工程师职称。孙依群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孙依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依群女
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5、朱德贞女士,女,59 岁,美国国籍,自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朱德贞女士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
会委员。朱德贞女士自 2016 年 7 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朱德贞女士于 2016 年 8 月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917)、于 2015 年 4 月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597)及于 2015 年 5 月起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69)担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于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
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于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一家国内商
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于 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一家主要从事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咨询及股票经纪服务的公司)总裁。
朱德贞女士于 1982 年 1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5 月从美国
圣伊丽莎白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2
年 6 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13
年 9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朱德贞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8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朱德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德贞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6、吴世农先生,男,61 岁,中国国籍,自 2005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吴世农先生亦为厦门国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755)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33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
先生于 200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曾任厦门大学副校长。吴世农先生于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吴世农先生于
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于 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于 1991 年 5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厦
门大学 MBA 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 1986 年 5 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
(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1992 年 12 月从厦门大学
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世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世农先生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四: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17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局进行
换届选举。
    公司经充分调查了解 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吴育辉先生、张洁雯女
士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认为上述三人
具备《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经征求上述三人的意见,上述三人均表
示愿意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鉴此,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局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 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吴育辉先生、
张洁雯女士三人为新一届(即第九届,下同)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证发[2016]48 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
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因
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吴育辉先生系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根据相关规定,其担任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的任
期将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届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10
附件: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女,61 岁,德国国籍,自 2013 年 10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5 年 11 月起至 2006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
理、董事及副董事长。刘小稚女士自 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及 2006 年 9 月
至 2007 年 12 月在 NeoTek China(一家剎车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分别
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刘小稚女士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一家专注在中国开发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创始人,自 2009 年 6 月至今任总
经理。刘小稚女士亦自 2011 年 11 月起任 Autoliv Inc.(一家汽车安全设备制
造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加入本公司前,刘小稚女士在全球领先的汽车制造商
通用汽车集团工作,于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子、控
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于 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
总裁。刘小稚女士于 1982 年 1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系的无线
电 技 术 专 业 , 获 学 士 学 位 。 刘 小 稚 女 士 于 1988 年 8 月 毕 业 于 德 国
Friedrich-Alexander-Universitt Erlangen-Nürnberg (弗里德里希-亚历山
大-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之后于 1992 年 7 月获工学博士学
位。刘小稚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查询,刘小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小稚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吴育辉先生,男,39 岁,中国国籍,自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厦
门大学管理学院 EDP 中心副主任。吴育辉先生现时亦担任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前称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00217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21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138)和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00676)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在加入本公司前,吴育辉先生于 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厦门

                                       11
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系助理教授,于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深
圳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吴育辉先生于 2001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
学的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于 2004 年 7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管理学硕
士学位以及于 2010 年 9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吴育辉先生于 2009
年 12 月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吴
育辉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吴育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育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张洁雯女士,女,60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 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汇丰私人银行董事总经理,于 2001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分别任香港星展银
行高级副总裁和董事总经理。张洁雯女士于 1979 年 7 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更
名前为香港理工学院),获得秘书学文凭,于 2000 年 9 月毕业于英国 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获得法律(荣誉)学位。张洁雯女士经私人财富管理公会认
证获得私人财务管理师资格,并于 2014 年 11 月经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批准获得
资深会员资格。张洁雯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平台”查询,张洁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洁雯女士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12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由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7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明森先生、倪
时佑先生二人为第九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
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
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另外,公司谨此向各位股东作说明如下: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白照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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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一)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1、倪时佑先生,男,71 岁,中国国籍。倪时佑先生自 2015 年 3 月至今任
本公司监事。在任现职前,倪时佑先生于 1998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工作,任销售部总经理。倪时佑先生于 1988 年 7 月毕业
于福建银行学校,取得金融专业文凭。倪时佑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倪时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
时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
    2、陈明森先生,男,70 岁,中国国籍。陈明森先生自 2015 年 3 月至今任
本公司监事。陈明森先生自 2005 年 5 月至今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
展研究院院长、教授,自 2000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自 1998 年 6
月至今任福建省证券经济研究会会长,自 1995 年 5 月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兼职教授,自 2005 年 11 月至今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兼职教授。陈
明森先生于 2016 年 5 月起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30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09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明森先生
于 1981 年 12 月从福建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陈明森先生与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明森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陈明森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1、白照华先生,男,66 岁,中国国籍,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会主席,于 2006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自 1999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白照华先生于 1995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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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白照华先生于 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福建耀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于 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6 月
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 1995 年 11 月至 1996 年 12
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白照华先生与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白照华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白照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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