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洋: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7-073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公司
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关于减持
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交大产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30,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7 年 12 月 25 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5,730,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5.06 元/股 5,730,976 股 2.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 例(%) (股) 例(%)
上海交大 合计持有股份 33,632,827 11.737 27,901,851 9.737
产业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30,885,597 10.778 25,154,621 8.778
(集团)有 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2,747,230 0.959 2,747,230 0.959
(注) 份
1
本次减持后,交大产业集团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注: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自有股票账户(64,518,424 股)和中信证券金融
衍生品交易互换产品(208,400 股)共持有公司 64,726,824 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 2,747,2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2.59%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接到交大产业集团相关通知,交大产业集团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期限为 1.5 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
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2017 年 10 月 20 日,交大产业集团完成了相关股份质押手续,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30,885,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股份划入交大产业集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交大产业集团通知,获悉交大产业集团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
交换公司债券已经完成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17 交大 EB”,债券代码“137046”,实际发
行规模为 6 亿元,债券期限为 1.5 年,初始换股价格为 25.18 元/股,票面利率 0.1%。本次债券的
换股期限自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至少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
到期日(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交大产业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实
施减持。从本次交易起至未来任意连续 90 日内,交大产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交大产业集团作为公司的股东一贯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减持出于其自身资金
统筹安排的需要。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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