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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立教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19-10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
   立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科技”或“乙方”)拟与公司股东—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或“甲
   方”)签署租赁合同,以现金方式租赁上海淮海西路 55 号申通信息广场 10 楼(以
   下简称“申通 10 楼”)整层房产,用于公司员工日常办公。
   甲乙双方约定,交大产业集团如需出售该房屋,昂立科技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购买的权利。
   交大产业集团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交大产业集
   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昂立科技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
   事项和签署相关的补偿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昂立科技拟与公司股东---交大产业集团签署租赁合同,以现金
方式租赁申通 10 楼整层房产,本次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其中免租期一个月)。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5.6 元(人民
币,下同),月租金总计为 294,502.32 元,两年租金总额为 6,773,553.36 元(已含
减免金额)。本次租赁的房产主要用于公司员工日常办公。
    甲乙双方约定,交大产业集团如需出售该房屋,昂立科技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购买的权利。
    为使昂立科技能合法承租申通 10 楼整层,交大产业集团需与原承租方终止原租
赁合同,并承担因提前终止合同产生的赔(补)偿责任。因此昂立科技需与交大产业
                                       1
集团签署《协议书》承担相关的赔(补)偿责任,涉及金额为 2,464,898.12 元。
    鉴于交大产业集团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交大产业集
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昂立科技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事项和
签署相关的补偿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为昂立科技租赁申通 10 楼 2 年的
累 计 租 金 6,773,553.36 元 和 相 应 的 补 偿 金 额 2,464,898.12 元 , 总 金 额 为
9,238,451.48 元,低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5%,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交易止,公司与交大产业集团过去十二个月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同交大产业集团及其股东方上海交通大学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19-041)。
    公司同交大产业集团的股东方上海交通大学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发生相关关联事
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书>之<合作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9-045),《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9-058)。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交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768,233 股,占公司总
股数 12.13%。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58,985,463 股,占公司总股数 20.58%。
    另外,公司董事刘玉文、董事周思未在交大产业集团分别任职董事兼总裁、副总
裁。除前述已披露的关系外,公司与交大产业集团无利益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4120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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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 1954 号
    法定代表人:刘玉文
    注册资本:5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8 年 1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12 月 18 日至不定期
    经营范围:教育产业投资,资本经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培训,高
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产权经纪。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交大产业集团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 2018 年底,交大产业集团经审计(单
体报表)资产总额为 157,675.72 万元,资产净额为 90,623.75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52.00 万元,净利润为 16,824.85 万元。
    (三)关联方股权结构
    交大产业集团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18 日,其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型

    1             上海交通大学                 50,000       100           事业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房产信息: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 55 号申通信息广场 10 楼 ABCDEFG 座
    房产面积:建筑面积为 1752.99 平方米
    土地用途:综合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市字(2000)第 100160 号
    所有权人: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期限:201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
    租 赁 价 格 : 每日 每 平方 米 建 筑 面 积租 金 为人 民 币 5.6 元 ,月租 金 总 计 为
294,502.32 元。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租赁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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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屋租金价格的协商确定依据为申通信息广场的目前同期租金价格以
及历史租金价格。
    1、同期租金价格
    2019 年,申通信息广场低区楼层(9—12 层)的部分租金价格约为每日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5.94-6.05 元。
    2、历史租金价格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曾披露《公司关于租赁申通信息广场 11 楼整层房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026),公司与交大产业集团签订租赁合同,若按当时合
同计算公司承租 11 楼整层房产(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每日每平
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5.61 元。
    注: 201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购买申通信息广场 11 楼整层房产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临 2019-062),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了交大产业集团所属的申通信息广场 11 楼整层房

产作为主要办公基地。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昂立科技与交大产业集团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 55 号申通信息广场 10
楼 ABCDEFG 座(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1,752.99 平方米,土
地用途为综合,结构为钢混结构。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出租房屋
租赁期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装修免租期为一个月,即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
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3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与甲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5.6 元,月租
金总计为 294,502.32 元。
    5、乙方应于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
按日租金的 15%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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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保证金为 3 个月的租金,即 883,506.96 元。乙方在租赁合同起租前叁个工作日
内即向甲方支付该笔保证金(不计利息)和恢复原状押金 350,598 元(标准:200 元
/每平方米,不计利息),同时预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即 294,502.32 元。乙方在房屋装
修中如需改变原有房内设施,应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处技术部门审定确认后报甲
方,经甲方批准后并支付相应的恢复原状押金方可实施。
    7、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房屋,未经甲
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
费,同时须另外向甲方支付每日租金的 15%的违约金。
    8、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以同
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昂立科技与交大产业集团拟签订的《协议书》主要条款内容:
    1、乙方有意向甲方承租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 55 号申通信息广场的房屋,
甲方有意向乙方出租前述房屋,但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将该等房屋出租给第三
方并签署租赁合同。为使乙方能合法承租该等房屋,甲方需在与乙方签订该等房屋的
租赁合同前,与第三方终止该等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向第三方承担因提前终止合同产
生的赔(补)偿责任。
    2、乙方确认前述背景事实并同意向甲方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减少甲方因
提前终止与第三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3、双方确认,乙方应向甲方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64,898.12 元。
    4、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向甲方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2,464,898.12 元(以
下简称“补偿金额”),无论补偿金额是否能完整覆盖甲方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就甲方
遭受的超出补偿金额部分的损失或损害,甲方应自行承担或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乙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昂立科技本次拟租赁申通信息广场 10 楼整层房产事项,是顺应公司组织架构
调整的要求,实现昂立科技职能部门与公司总部合并集中办公,有利于提升员工协同
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公司整体管理效能,进一步推动公司组织变革和业务资源整合,
为实现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奠定扎实基础。
    2、上海申通信息广场紧邻徐家汇、淮海路两大商业圈,背邻百年学府交大徐汇
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其本身为甲级商务楼宇,设施配备齐全。昂立科技

                                     5
将办公地点迁至申通信息广场与公司总部合并办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对外形象,彰
显公司教育主营特色。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关联委员周思
未回避),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董事刘玉文、周思未回避了表决,九位
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全票表示同意。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公
司该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昂立科技本次租赁房屋所在地---上海申通信息广场紧邻徐家汇、淮海路两大
商业圈,背邻百年学府交大徐汇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设施配备齐全。公
司和昂立科技将办公地点设在申通信息广场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对外形象,彰显公司
教育主营特色。
    3、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租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贯彻落实公司“一
体两翼”发展战略,顺应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要求,子公司昂立科技整体搬迁,实现
昂立科技职能部门与公司总部合并集中办公,可以强化总部管理效能,提升员工协同
工作效率,有利于推动公司组织变革和业务资源整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4、我们看到,针对本次关联租赁,公司与交大产业集团已达成明确意向,约定
了《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的主要条款,是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租
赁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决策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
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本次租赁房产相关事宜,

                                       6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
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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