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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2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到期赎回情况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2025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现该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2025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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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认购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起息日:2018 年 5 月 30 日
    止息日:2018 年 8 月 29 日
    产品收益:1,196,712.33 元
    三、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1、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共赢利率结构 2166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协议,利用公司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
金管理,金额为 1 亿元,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3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的是“共赢利率结构 2166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截至本公告日,除该产品外,中信银
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2166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产品期限:2018 年 9 月 3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91 天)
    预计年化收益率:4.40%-4.90%
    认购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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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
     费用收取的约定: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2、产品说明
     (1)本产品计划募集金额为 1 亿元,标的产品的类型为保本浮动收
 益、封闭式,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
 运作。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
 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
 围进行调整。
     (2)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为中信银
 行。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即美元 3 个月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
 页面。联系标的观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
 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3)年化收益率的确定方式如下:
     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40%;
     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利率大于 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90%;
     ③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购买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购
 买者支付收益的承诺;购买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且不超过本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将
 可能导致购买者收益蒙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收益损失的风险由购买者自
 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保障或返还收益的保证责任。除本说明书
 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
 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购买者可能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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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本金及收益返还:购买者购买本产品的本金为 1 亿元,本产品
收益计算天数为 91 天,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产品收益计算天
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购买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
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若募集期发生变化、收益起计日发生变
化或者清算其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产品到期日和到账日
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
    3、风险提示
    本产品有风险,具体风险如下: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
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
购买者自行承担,购买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
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购买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
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
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
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购买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
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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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
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
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
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40%。
   4、敏感性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项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5、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投资标的为“共赢利率结构 2166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系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 91 天,为低风险的银行产品。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
理层报告,发现有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开展现金管理活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管
理制度,建立现金管理项目台账,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做好理财资
金统筹安排,确保决策审批流程到位、资金进出规范有序。
    (3)现金管理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
出入、会计记账、产品赎回等过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分别在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进行相应分离,从而避免操作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
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向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内容。
   6、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具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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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
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1 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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