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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额度 8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期限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
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
告》。
    二、到期赎回情况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购买“共赢利率结构 28077 期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
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现该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28077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认购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1
    产品期限:2019 年 7 月 29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92 天)
    产品收益:995,616.44 元
    实际产品收益率:3.95%
    三、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与中信银行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签署“共
赢利率结构 3007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协议,利用公司自
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1.5 亿元,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01 月 15 日。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1.5 亿元购买中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均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议案》范围内。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的是“共赢利率结构 3007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
    主体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注册资本:4893479.6573 万元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吸
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
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

                                  2
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
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18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6,066,714 百万元,归
属于中信银行股东的权益总额 436,661 百万元,营业收入 164,854 百万
元,归属于中信银行股东的净利润 44,513 百万元。
    中信银行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信银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
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向
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
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
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
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
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截至 2018 年末,中信银行在国内 146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 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 6 家附属公司,
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 万亿元、员
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18 年,
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 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
名第 24 位;中信银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 家
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7 位。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产品外,中信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3007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产品期限: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01 月 15 日(77 天)
    预计年化收益率:3.75%-4.25%
    认购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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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
     费用收取的约定: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2、产品说明
     (1)本产品计划募集金额为 1.85 亿元,标的产品的类型为保本浮
 动收益、封闭式,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
 投资运作。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
 资范围进行调整。
     (2)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为中信银
 行。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即美元 3 个月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
 “LIBOR01”页面。联系标的观察日为 2020 年 01 月 13 日,如遇伦敦节
 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3)年化收益率的确定方式如下:
     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75%;
     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利率大于 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25%;
     ③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购买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购
 买者支付收益的承诺;购买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且不超过本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将
 可能导致购买者收益蒙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收益损失的风险由购买者自
 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保障或返还收益的保证责任。除中信银行
 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
 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购买者可能获
 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本金及收益返还:购买者购买本产品的本金为 1.5 亿元,本产
 品收益计算天数为 77 天,到期日为 2020 年 01 月 15 日,产品收益计算

                                  4
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
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购买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
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若募集期发生变化、收益起计日发生
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产品到期日和到账
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
   3、风险提示
   本产品有风险,具体风险如下: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
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
购买者自行承担,购买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
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购买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
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
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
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购买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
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
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
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
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
   4、敏感性分析

                               5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项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5、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投资标的为“共赢利率结构 3007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系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期限为 77 天,为低风险的银行产品。
    (1)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战略投资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具体实施
部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投资决策执行具体投资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对投资
相关事宜予以披露;公司审计事务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监督部门,负
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筹措管理金融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和信息披
露材料的准备,建立现金管理项目台账,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做好
理财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决策审批流程到位、资金进出规范有序。
    (3)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组织金融产品投资产品信息的收集、比对、
分析、评估、决策等产品投资流程及后续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发现有
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金融产品投资完成公司审批决策后,按照规则
要求对投资事项予以披露。
    (5)公司审计事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
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内容。
    (6)办理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时,公司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
同、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主要条款,签署上述合同前应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战略投资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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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部、审计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产品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文件。
   (7)现金管理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
出入、会计记账、产品赎回等过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分别在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进行相应分离,从而避免操作风险。
   6、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
的情况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具有较低风险、安全
性高、流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
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 3 亿元增加至 8 亿元。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8 亿元,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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