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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5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 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济

效益,拟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

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相

应的 2019 年公司资产处置金额为-1,152.30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拟报废的固定

资产账面原值 44,593.26 万元,账面净值 18,044.79 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为

-1,303.97 万元;2019 年度拟处置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150 万元,账面净值

150 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151.6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

果为准。

    公司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非流动资

产处置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

     2、《关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重大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购买由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

信托”)管理发行的“安信安赢 42 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优先级)”之信托产品(以下简称“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金额为 1 亿元,

期限为 12 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7.6%。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又购买了安信信托管理发行的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

产品,金额为 1 亿元,期限为 18 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8.2%。

    2019 年 12 月 26 日,安信信托出具《“安信安赢 42 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说明》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单》,告知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购买的 1 亿元 12 个月期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逾期兑

付,本金和预收益将统一延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持有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 2 亿元。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持有的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列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由于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不再考虑其

预期收益,并以其本金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年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 2019 年度合并利润表。经测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持有的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2019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3,000 万元。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000 万元,相应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将计入公司 2019 年

度合并利润表,预计将减少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0 万元
(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对持有的安信安赢 42 号信托产品账面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3,000

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金融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是基于

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安信信托产品公允价值重大变动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变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