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补充公告2018-03-15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2)。
为便于投资人更好的理解公告内容,公司对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予
以补充说明:
一、本次认购可转换优先股未取得 GNC 控制权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哈药集团”)与 GNC 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以及同日哈药集
团与哈药股份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哈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证券购买交易实施主体安排协议》,拟由公司以
现金 299,950,000 美元认购 GNC 发行的 299,950 股优先股,优先股年
股息率为 6.5%。交易完成后,GNC 董事会增加至 11 人,哈药股份提
名 5 名董事(其中至少 2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可在任何时间按照每
股 5.35 美元的转换价格转换为 GNC 发行在外普通股,如转换完成,
公司将持有 GNC40.1%的普通股,成为 GNC 第一大股东。经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认为,即使公司持有优先股转换后,持有 GNC40.1%
的股份,并成为 GNC 第一大股东,但公司所持普通股表决权数量未超
过半数,经综合评估公司对 GNC 治理层和管理层可行使的权利,公司
无法在 GNC 董事会中直接或间接取得超过半数的表决权,也不能单方
面主导 GNC 相关活动,因此就现有交易条款,公司所持可转换优先股
转换为普通股后,公司无法取得 GNC 的控制权。”因此,公司本次认
购 GNC 可转换优先股事宜,未取得对 GNC 的控制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进行的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以及履行美国证监会、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哈尔滨市国资
委、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发改委以及黑龙江省外汇管理局等监
管机构备案或审批程序。
三、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1、鉴于 GNC 目前负资产和亏损的状态,未来可能存在无法以现
金支付优先股股利的风险,但按照协议约定,GNC 有权以向公司发行
优先股的方式支付优先股股利。
2、根据《购买协议》及《安排协议》,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才能成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在公司成
为本次交易实施主体后,如因公司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公司需
向 GNC 支付终止费 1,800 万美元。
3、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美国证监会、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哈尔
滨市国资委、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发改委以及黑龙江省外汇管
理局等监管机构备案或审批程序,相关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
性。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