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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9-1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广成、孟繁旭、刘伟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