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哈药股份: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或“公司”)第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1,62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5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关于召
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16年9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5、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
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7、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七届
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8、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公司实际向 9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4,851.5 万股。公

司总股本变更为 2,541,243,276 股。
    9、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
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
表独立意见。
    10、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七

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
发表独立意见。

    11、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

登记,公司向 1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2,550,438,276 股。
    12、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果的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股份
5,485,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44,953,276 股。
    13、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四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4、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果的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股份
21, 561,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23,392,176 股。
    15、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

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依据、回购价格及数量

    (一)股份回购依据
    1、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进行回购的部分
    依据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九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二、本计划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
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

锁条件”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 1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0%;以 2014 年净
利润值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
依据。
    依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2019)京会兴审字第 02000042 号】及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46,139,970.9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44,126,120.65,相比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上升 6.48%。基于此,本公司 2018
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 16,076,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进行回购的部分
    因有 1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上述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共计 213,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份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4.36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5

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5元,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为3.36元/股。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2.93元/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

0.5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3元/股。

    (三)股份回购数量

    本次公司将回购激励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8.98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5,054.64万元人

民币,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

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相关事项。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523,392,176股变更
为2,507,102,376股。股本机构变化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37,100      16,289,800          147,3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6,955,076                0   2,506,955,076

      总计         2,523,392,176     16,289,800     2,507,102,376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哈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

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其中:因

公司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拟回购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注销限

制性股份16,076,200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16人合计

213,6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行为及流程合法、

有效,同意将上述共计16,289,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

    2、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

    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