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执行财政部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号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
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
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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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依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会计
政策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
产信用风险。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
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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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准则施行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
部分投资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将该类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
期信用损失法”。
此外,以前期间对该部分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损失人民币2,057
万元于 2019年 1月 1日从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根据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
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
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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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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