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5-23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07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6 月 1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66 奥瑞德 2017/5/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左洪波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19%股份的
股东左洪波先生,在 2017 年 5 月 21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委托贷款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与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芜湖华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以下简称“广
发银行松北支行”)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芜湖华融委托广发银行松北支行
向奥瑞德有限贷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9%,以奥瑞德有限持有
的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质押,并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提供担保。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应的委托贷款协议等书面文件。
上述议案于2017年5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 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 日
投票时间为: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1 日 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的关联交 √
易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委托贷款暨公司及实际 √
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17 年 05 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17 年 05 月 23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的关联
交易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委托贷款暨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