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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瑞德:关于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9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受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

以及股票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增持期限内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8,426,933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4,191,6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3%。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临2017-052公告),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17年5月22日,公司发布《2016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17-075号公告);上述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

毕。截止本公告日,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7,483,093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12.83%;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90,706,6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3%。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

霞女士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地

位,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拟实施如下增持计划:

    (一)增持期间:自2017年1月16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并承诺在增

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种类: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无限售普通A股。

    (三)增持数量:股份数不低于200万股,不高于1000万股。

    (四)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

    (五)资金安排:所持股权质押融资所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及其说明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

霞女士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说明如下:

       (一)受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停牌等

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计划增持期限内实施本次增

持。

       1、2017 年 0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 2016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

2017-023 公告);2017 年 03 月 08 日,公司披露了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 2017 年一季度报告。

       2、2017 年 01 月 05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反

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临 2017-013 公告); 2017 年 02 月 10 日,公

司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临 2017-027 公告);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2017 年 03 月

3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2017 年 0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3372 号),

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临 2017-064 公告)。

       3、2017 年 04 月 27 日至 2017 年 05 月 09 日,公司因相关媒体报道

需澄清申请股票停牌。

       4、2017 年 05 月 09 日至 2017 年 06 月 10 日,公司收到并回复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

体质疑澄清公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临 2017-070 公告、临 2017-080 公

告),公司股票停牌。
    5、2017 年 0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7-081 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06 月 12 日起连续停牌。

   根据大股东、董监高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应当遵守股票买卖

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受上述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

股票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二)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

人暨控股股东决定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届满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减持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