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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9-05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上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方之一
       涉案金额:人民币 49,755,542.36 元
       预计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涉及案件(2018)苏 0903 民初
       3455 号已一审判决,尚未执行,若最终按照一审判决执行,涉及金额为
       49,755,542.36 元,则该事项将对公司本年度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最终影响金
       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19 年 6 月 17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
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
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盐都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主要情况
    1. 案件当事人
    原告:王悦英
    被告:奥瑞德、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
    2. 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奥瑞德与王悦英签订《借款暨担保协议》,约定:奥瑞德因垫
还银行贷款需要,向王悦英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期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止;月息 6%;逾期利息按日息千分之二结算;款项汇入左洪波的个人帐户;
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对此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保证期间为 2 年。
    2017 年 12 月 7 日,王悦英将 5,000 万元款项汇入左洪波的个人帐户。同日,奥瑞
德有限出具 5,000 万元借据及财务收据。奥瑞德收到款项后仅偿还部分本息。截至 2018
年 4 月 28 日,奥瑞德尚欠本金 3,914.2219 万元。
    3.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奥瑞德偿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3,914.2219 万元及利息(自 2018
年 4 月 2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期间,按月息 2%计算,其中截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所
欠的利息为 156.5689 万元);
    (2)请求判决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
责任;
    (3)请求诉讼费用由五名被告共同负担。
    4. 案件进展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盐都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苏 0903 民初 3455
号,裁定如下:
    (1)奥瑞德偿还王悦英借款 3,880.4639 万元,并承担自 2018 年 4 月 29 日起至
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 24%计算的利息。
    (2)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对奥瑞德所欠原告王悦英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驳回王悦英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 245,340 元,案件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250,340 元由王悦英负
担 9,517 元,奥瑞德、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负担 240,823 元。
    上述(1)、(2)项限奥瑞德、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于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进展为一审判决尚未执行,且公司已提出上诉。若最终按照判决执行,
则涉及金额 49,755,542.36 元,将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2018 年度,公司已将上
述违规事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科目,并根据年利
率 24%计提相关财务费用,业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本年度最终影响金
额将在案件审结后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
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
等。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
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