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10-12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17-031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17 年 10 月 10—2017 年 11 月 13 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金华江北支行”)签署《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出
资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购 买 招 商 银 行 金 华 江 北 支 行 发 售 的 单 位 结 构 性 存 款
CHZ00318 号理财产品,产品期限 3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85%。本产品为保本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
长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在该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笔投资业务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见本公司在
1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委托理财
等投资的公告》(临 2015-008)。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存续的委
托理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 2 亿元,每笔委托理财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
见本公司在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决
定委托理财的公告》(临 2017-024)。
公司本次购买招商银行金华江北支行结构性存款 CHZ00318 号理财产品,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
二、本次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公司类型:股份
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营业场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解放东路268号莲花大
夏附楼,负责人:胡刚,经营范围:经营总行在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本次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为 2017
年10月10日至2017年11月13日。招商银行江北支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保底利
息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5%,无需提供履约担保。本产品
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
交易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二)产品说明
1、投资方向以及范围
结构性存款是指以企业的存款作为本金,挂钩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
品价格等金融市场指标的创新型存款产品。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将获得额外收益;
如果方向失误,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2
2、收益计算
(1)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由招商银行江北支行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
本金及支付保底利率1.15%(年化)。
(2)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兑付日,由招商银行江北支行根据预设条件支
付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
(3)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收益保证条款不适用。
(4)浮动收益获得条件:如果存款存续期间内,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在到
期观察日未能突破波动区间【“期初价格-400美元”至“期初价格+400美元”(含
边界)】,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2.7%(年化);如果存款存续期间内,伦敦金市
下午定盘价在到期观察日突破波动区间【“期初价格-400美元”至“期初价格+400
美元”(含边界)】,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为0。
(5)提前终止:本产品存续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江北支行均无权提前终
止本存款。
3、收益兑付
(1)本金及保底利息支付: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以转账方式将本金及保底
利息转入公司原转存账户。
(2)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将浮动收益(如有)划入公司原
转存帐户。
4、产品特点
该产品风险较小,适合对于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走势有一定
见解和看法的投资人,并且为客户设置本金及保底利息保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
风险。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的招商银行金华江北支行结构性存款
CHZ00318号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影响。在该投资期
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3000万元,到期后预期为公司产生收益10.76万元。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符合公司维护全体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始终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
3
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一)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金额
序号 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万元)
薪加薪 16 号 J352 人民
1 广发银行金华分行 4,000.00 2017/7/28 2017/11/13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薪加薪 16 号
2 广发银行金华分行 XJXCKJ0577 人民币结 4,000.00 2017/9/14 2017/11/29
构性存款产品
招商银行金华江北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3 3,000.00 2017/10/10 2017/11/13
支行 CHZ00318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到期已收回本息的理财产品
截止公告日 截止公告日
序 金额
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已收回本金 获得收益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广发银 薪加薪 16 号
1 行金华 5876 人民币结 5,000.00 2017/4/6 2017/7/5 5,000.00 51.16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渤海银 渤海银行
2 行金华 S17180 号结构 3,000.00 2017/5/17 2017/6/19 3,000.00 10.58
分行 性存款理财产品
渤海银 渤海银行
3 行金华 S17265 号结构 3,000.00 2017/6/23 2017/7/27 3,000.00 12.30
分行 性存款理财产品
广发银 薪加薪 16 号
4 行金华 J0253 人民币结 4,000.00 2017/7/6 2017/10/9 4,000.00 44.66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三)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累计
金额 2.6 亿元,其中:到期已收回 1.5 亿元,尚未到期的 1.1 亿元。
公司无其他未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