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十届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18-001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8 年 1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子公司尖峰药业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关于子公司尖峰药业对外投资的公告》(临 2018-00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审议《关于子公司尖峰药业对外投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交易各方共同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投资
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1-37号)。该评估
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能力能满足此项评估工作的要求,评
估过程是独立的。
1
(3)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我们认为该对外投资事项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尖峰药业将以上海北卡及其子公司为平台建立原料药及中间
体的研发、生产基地,进一步延伸并完善医药业务的产业链,有利于增加公司的
医药产业规模,有利于提高尖峰药业的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尖峰药业的综合实
力。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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