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998-05-21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真丝车间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46名,代表股权为4804.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二、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三、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七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四、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七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一九九七年实现利润总额15513836.90元,净利润为11159197.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919.77元,提取公益金557959.88元,加上1995年、1996年两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735203.7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计为15220521.87元,1998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投资额度5000万元决策权议案的报告》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六、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意4804.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以上,特此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