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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 2017-08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临:2017-08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租
赁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因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对苕溪南路沿线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及苕溪南路拓宽所需的景观工程部分进行征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就征收相关事项签订《租赁房
屋搬迁补偿协议书》,并授权天目生物管理层签订办理拆迁相关事项,协议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拆迁补偿款85.44万元,按约履行后,公司将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预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5万元左右(未经审计,预计数仅供参考),
会计处理的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