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执行款的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6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执行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公司诉陈长潭、海南伊顺药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执行款 100 万元。
一、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6 月 22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与陈
长潭、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
公告》(编号:临 2018-013)、《关于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暨诉讼进展的
公告》(编号:临 2018-033)、《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
告》(编号:临 2018-048)及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 2018
年半年报。
二、本次收到法院执行款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
(2018)琼 01 执 627 号立案执行转来的公司诉陈长潭、海南伊顺药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执行款 100 万元。
三、本次收到法院执行款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具有一定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
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