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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黄山薄荷系公司下属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为其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提供担保,系为满足下属控制的全资
子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黄山薄荷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良忠、余世春、张春鸣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