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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
       悉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股东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控股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名称               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东                   比例      比例          售股
                                                                2020 年 2023 年                 民间
长城               30,181,
          是                   100%     24.78%          否      5 月 20    5 月 19    朱美英    借贷
集团                 813
                                                                   日        日                 纠纷

           本次被冻结的原因:根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
       知书》((2020)浙 0602 执 1501 号),申请执行人朱美英与被执行人长城影视股
       份有限公司、长城集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
       浙 0602 执 1501 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朱美英向绍兴市越城区
       人民法院申请对长城集团持有公司的 30,181,813 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1
 长城集团      30,181,813      24.78%       30,181,813      100%      24.78%


    长城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0,181,813 股,占公司股份的 24.78%,累计被
冻结 30,181,813 股,占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累计已被轮候冻结 20 次,累计轮候冻结 603,249,09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9-012 号、临 2019-017 号、临 2019-036
号、临 2019-038 号、临 2019-040 号、临 2019-053 号、临 2019-054 号、临 2019-056
号、临 2019-069 号、临 2020-018 号、临 2020-022 号)。

    三、控股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控股股东债务情况

    根据长城集团提供的信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城集团作为主债务人最近
一年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 18.21 亿元;因债务违约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
讼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共计 11 起,涉及长城集团主债务诉讼累计金额 16.38
亿元。

    长城集团未发行债券,因此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7 年 8 月、2017 年 12 月,公司分别通过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向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借款 1,500 万元、500
万元合计 2,000 万元,以委托付款方式,转入长城集团实际控制的长城西双版纳
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账户。2019 年 7 月,公司经营层会议决定借给长城
集团 460 万元,用于偿付长城集团对外债务。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
未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公司为控股股东向公司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8 年 6 月,长城集团向黄山薄荷李某某借款 352 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
该笔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该笔借款目前已归还。2018 年 8 月,长城集团分别

                                        2
向公司李某某、黄山天目潘某某两人借款 331 万元、169 万元合计 500 万元,借
款期限六个月,上述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至今尚
未归还。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未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城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 2,460 万元资金尚未归还;
长城集团向李某某的借款 331 万元、向潘某某的借款 169 万元合计 500 万元尚未
归还,公司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长城集团应当尽快解决上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
保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催讨力度,敦促控股股东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解决方
案和计划,尽快解决上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必要
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上市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治理产生重
大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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