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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科: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 2018-34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
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和
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阳光投资”)的通知,深圳东
阳光实业和东莞东阳光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除质押及再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情况

    2018 年 7 月 6 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的 72,800,000 股解除质押,东莞东阳光投资将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65,000,000 股解除质押,且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份质押登记情况

    同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2,800,000 股质押给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莞东阳光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5,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均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三、公司股东的质押情况

    (一)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东莞东阳光投资目前用于质押的公司股份系用于为深
圳东阳光实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除公司股份外,深圳东阳光实业还提供了其他增
信措施;
    (二)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东莞东阳光投资的所有质押股份均为非场内股票质押
融资行为,仅作为银行融资的增信措施;
    (三)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深圳东阳光实业的营业收
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四)本次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银行融资对用于质押担保的股份不设置预警线、
平仓线等,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804,686,5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804,480,784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8%;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1,049,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1,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
    (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公司将向深圳东阳光实业下
属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545,023,350 股。由于资产交割及
发行股份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数据系根据目前公司总股本 2,468,873,909 股统计
得出,不包括未来发行新股部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