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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19-51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
司拟委托关联公司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东阳光创新药、仿制药
一期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170,900,000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括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
阳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制药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宜都山城水都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山城水都公司”)签订《创新药、仿制药一期
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书》,委托宜都山城水都公司进行东阳光创新药、仿制药
一期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 170,900,000 元。
    因宜都山城水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寓帅、唐新发、张红伟、李义涛、张英俊已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同时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根据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
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伟平;
    注册资本:4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 年 5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5 月 13 日至 2034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方可经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11,637,190.20 元,
总负债 93,687,338.42 元,净资产 117,949,851.78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实现营业
收入 167,044,139.34 元,利润总额 12,234,302.48 元,净利润 9,180,341.12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为东阳光创新药、仿制药一期土建工程,工程地点为枝城镇楼子河
村,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581-27-03-008097。
    (二)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的专业工程发包,根据承包人的综合实力
进行竞争报价,中标价符合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发包方(甲方):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东阳光创新药、仿制药一期项目-合成车间、机修车间、危废库、甲类仓库、
丙类仓库、门卫、储罐区、氢化等工程。工程位于枝城镇楼子河村,现发包方委
托承包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
    (三)承包范围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该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包工包料)。
    工程施工包括以下内容:整个工程项目图纸内的桩基、基础土石方、土建、
装饰装修、钢结构及水电安装工程(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外)等工程的全部工程
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内容。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和场外运输费、
所有工程材料的保管及抽样送检、试块的制作送检、施工配合费、雨季施工和赶
工增加费用、工程质量保修费用、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夜间施工及赶工措施
费用、以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费。并负责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四)承包对价
    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 170,900,000 元。
    (五)付费办法
    1、工程进度款按每季度所完成工程量的 95%支付;全部工程完工,竣工验
收合格承包方提供完整且合格的工程资料后 30 天内,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和鉴证
资料办理工程结算,工程款付至全部结算价款的 95%。预留工程总款的 5%为工
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签字之次日起计,一年期满,
乙方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
    2、付款方式:电汇结算。
    (六)合同工期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成相关工程主体工作内容,满足设备安装条件,
余下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因发包方规划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灾导致工期
延长,免除双方责任。
    (七)生效条款

    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终止。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宜昌制药公司生产经营建设需求,为东阳光药扩大产能及后续
储备产品上市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及东阳光药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公
允、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
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宜昌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建设的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实施的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符合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
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