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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委托理财公告2018-11-01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40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资金短期使用效益,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和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分别(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单位
结构性存款”的相关协议。公司指定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委托理财,
金额分别为 3.5 亿元、3.7 亿元 ,合计 7.2 亿元人民币。在招行的委
托理财的时间为 35 天;在中行的委托理财时间为 36 天。本次委托理
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
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主体为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银行成都锦江
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两家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交易
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基本说明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人民币本
金及保底利息完全保障型产品,委托金额 3.5 亿元,产品预期年化收
益率为 3.3%,产品期限为 35 天。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已扣除招商银
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
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本产品的受托人为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本次委托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产品说明
    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产
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
利息(如有,下同),其中保底利率为 1.15%(年化),浮动利率范
围:0.00%或 2.15%(年化)。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存款人可获取
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招商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向存款人支付浮
动利息(见附件)。
     3.到期兑付:
     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基本说明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叙作“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本委托产品为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公司委托叙作金额 3.7 亿元,产品预期

年化收益率为 3.4%,产品期限为 36 天。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已扣除

中国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托管费用、认购费用、销售费用等),

本产品的受托人为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公司本次委托存款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产品说明

    本委托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存款产品是在

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

权或期货),将客户收益与利率、汇率、信用、指数以及其他金融类

或非金融类标的物(以下简称挂钩指标)挂钩的具有收益风险的结构

性存款产品。本产品中涉及的预期利率参考指标为挂钩指标为欧元兑

美元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欧元兑美元汇率的报

价。在该委托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公司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

只可在开放日赎回本存款产品;在存款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

按照本存款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存

款产品。本委托存款产品收益根据认购资金币种的收益计算基础,按

照“产品收益 = 认购资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实际天数÷365”。

实际利率为产品到期后,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

品说明书和《产品证实书》的约定确定并公布本产品的实际利率。


    3.到期兑付:
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
   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较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在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
利于盘活闲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截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0 元。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