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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9-05-2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 6 月 4 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会议提案报告: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

   2、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提案报告;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提案报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提案报告一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4 人。公司独立董事王民朴先生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任职至今,

已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任期满六年(历任八届、九届、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任期两届六年的规定,王民朴先生

的任期届满,已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经过多方考察,现提名徐天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如下:

    徐天春,女,出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共党员,博士,教授,

研究生导师。曾任四川农业大学社科部副部长、副教授,四川省

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委,成都市温江区副区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商业银

行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宣传统战部

部长,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现任西南财

经大学教授。

    经审核,徐天春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与公司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 6 月 4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提案报告二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报告》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报告》在内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提案。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均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 6 月 5 日—

—2019 年 6 月 4 日)。

    2018 年 7 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尚处于待核准阶段,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鉴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提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及批准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含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报告》在内的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提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期满之

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4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

有效期外,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 6 月 4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提案报告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报告》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提案报告》在内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相关提案。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 6 月 5 日——2019 年

6 月 4 日)。

     2018 年 7 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尚处于待核准阶段,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

有效性,确保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4 日。除延长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授权期限外,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