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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华企业:关联交易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 2019-027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同时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城际”)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近期,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酒店”)拟租赁中星城
际所属昆山假日酒店物业,并在租赁期前委托地产酒店对该物业提供改建工程
管理,为此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标的:昆山假日酒店(昆山市开发区创业路 1188 号),建筑面积
为 17237.29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
     2、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止。
     3、租赁金额:地产酒店每年支付的租金金额为经营当年净营业利润的 70%,
租赁期内支付十年租金共计不少于人民币 3600 万元;中星城际将一次性给予
地产酒店 300 万元电费补贴。
     (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地产酒店接受中星城际委托出具酒店改建方案并提供工程管理。经双方协
商,前述工程管理费等费用合计最高不高于人民币 472.5 万元且最低不低于人
民币 4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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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中华园路 850 号 30 室、31 室
    注册资本:8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维修;房产信息咨询;室内装潢
施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销售。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星城际总资产为 1,629,837,373.01 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 14,301,200.63 元 ,净资产为 154,100,606.55 元,净利润为
-25,559,749.7 元。
    2、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E-1371 室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除餐饮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地产酒店总资产为 53,094,105.24 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为 13,739,853.91 元 , 净 资 产 为 49,783,607.90 元 , 净 利 润 为
23,159,281.87 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地产酒店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地产酒店为公司关联
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
案》中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公司控股子公
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租赁物业及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产品,接受财务监理、运营管理、装修、工程等服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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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用人员等合计不超过 3 亿元。最近 12 个月,除对外披露的交易外,前述类别
关联交易累计分别发生 60 万元、1009.03 万(不含本次交易金额),合计 1069.03
万元。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助于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同时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
案》,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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