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金顶: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2011-01-2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本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1.6 公司负责人杨学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
宏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T 金顶
                     股票代码                        600678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
 邮政编码                                            61422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scjd.cn
 电子信箱                                            dsb@scjd.cn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周正
                     联系地址                        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
                        电话                         0833-5578055
                        传真                         0833-5578053
                     电子信箱                        zhzh@scjd.cn

                                                 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467,374,189.27         661,004,663.69               -29.293       545,629,238.46
 利润总额                     -616,352,377.11        -532,488,832.50               不适用         70,641,875.76
 归 属于 上市公 司 股东的
                              -587,343,990.94         -587,115,628.07              不适用         22,657,144.59
 净利润
 归 属于 上市公 司 股东的
 扣 除非 经常性 损 益的净     -486,565,823.71        -566,682,284.24               不适用         12,368,043.43
 利润
 经 营活 动产生 的 现金流
                                 -6,853,512.92         47,355,682.86               -114.47        59,475,379.57
 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0 年末               2009 年末                                 2008 年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                      1,382,292,143.35        1,744,686,062.21               -20.77     2,118,155,140.24
 所 有者 权益( 或 股东权
                              -738,680,036.02        -151,336,045.08               不适用        435,779,582.99
 益)


3.2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830     -1.6823                        不适用     0.0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830     -1.6823                        不适用     0.06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
                                                  -1.3940     -1.6238                        不适用     0.035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5.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不适用          2.89
 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196      0.1357                        -114.47         0.17
 /股)
                                                 2010 年     2009 年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2008 年
                                                   末          末                 增减(%)                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12         -0.43                     不适用     1.2487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8,793.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100,000.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21,981,879.1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2,401,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66,081.07
                         合计                                                             -100,778,167.23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7,180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                        件股份数量             数量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      境内非国
                                          15.54      54,232,251      47,499,535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
                                           8.01      27,958,791      22,914,738    冻结       27,958,791
 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
                       国有法人            3.69      12,886,835                    未知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周木兰                                    0.61       2,114,402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于晓莉                                    0.44       1,548,20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张菁菁                                    0.44       1,530,00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王丽平                                    0.43       1,495,50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唐芳英                                    0.40       1,385,040                    未知
                       人
                       境内自然
 苗坤                                      0.39       1,347,400                    未知
                       人
 周永祥                境内自然            0.33       1,167,800                    未知

                                                 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2,886,835   人民币普通股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6,732,716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44,053   人民币普通股
 周木兰                                               2,114,402   人民币普通股
 于晓莉                                               1,548,2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菁菁                                               1,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丽平                                               1,495,500   人民币普通股
 唐芳英                                               1,385,040   人民币普通股
 苗坤                                                 1,3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永祥                                               1,1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的说明                             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新控股股东变更日期                       2010 年 11 月 29 日
 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2010 年 11 月 30 日
 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冯海良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                     2010 年 11 月 29 日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2010 年 11 月 30 日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0)司冻 151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2009)杭富商破字第 2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73.2716 万股、限
售流通股 4749.9535 万股股票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
本公司总股本仍为 34899 万股,海亮金属持有本公司 5423.2251 万股,持股比例 15.54%,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请见 2010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日报》上公司公告临 2010-062 号。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汪鸣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90,000
                                                     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货物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以
                                                     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自然人
 姓名                                                冯海良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海亮地产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诸暨海亮矿产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浙
                                                     大海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浙江卓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长,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铜分会副理事长、
                                                     国际铜加工协会董事会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理
                                                     事长、中国铜发展中心副理事长、中国民营实业
                                                     家协会常务理事以及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是否在
                                                                                               内从公     股东单
                                                                                               司领取     位或其
                                        任期起       任期终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原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的报酬     他关联
                                        始日期       止日期      股数      股数       因
                                                                                               总额(万   单位领
                                                                                               元)(税   取报酬、
                                                                                                前)       津贴
          董     事                     2010 年      2013 年
 杨学品   长、总      男           47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经理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汪鸣     董事        男           49   12 月 29     12 月 28                                             是
                                        日           日
          董事、                        2010 年      2013 年
 姚金芳   财务负      男           55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责人                          日           日
          董事、
          董事会                        2010 年      2013 年
 周正     秘书、      女           39   12 月 29     12 月 28     1,950     1,950                   19    否
          副总经                        日           日
          理
                                        2010 年      2013 年
          独立董
 左卫民               男           46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事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独立董
 冯晓                 女           41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事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独立董
 吕忆农               男           48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事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监事会
 闫蜀                 男           53   12 月 29     12 月 28                                             否
          主席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邓宝荣   监事        男           53   12 月 29     12 月 28                                             是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但小梅   监事        女           48                                                               9.2   否
                                        12 月 29     12 月 28



                                                 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副总经
 吴俊勇             男             51   12 月 29      12 月 28                      19    否
          理
                                        日            日
                                        2010 年       2013 年
          副总经
 胡耀君             男             48   12 月 29      12 月 28                      19    否
          理
                                        日            日
          离任董
                                        2007 年       2010 年
          事长、
 杨佰祥             男             48   11 月 23      12 月 29                     30.4   否
          离任总
                                        日            日
          经理
                                        2009 年       2010 年
          离任董
 范晓岚             男             50   9 月 10       12 月 29                      1.8   否
          事
                                        日            日
                                        2009 年       2010 年
          离任董
 程浙山             男             57   7 月 19       12 月 29                      1.8   否
          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董
 李美农             女             48   11 月 23      12 月 29                      1.8   否
          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董
 杨国华             男             48   11 月 23      12 月 29                      1.8   否
          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董
 周功贤             男             39   11 月 23      12 月 29                      1.8   否
          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独
 骆国良             男             48   11 月 23      12 月 29                       5    否
          立董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独
 夏建中             男             45   11 月 23      12 月 29                       5    否
          立董事
                                        日            日
                                        2007 年       2010 年
          离任独
 李静               男             44   11 月 23      12 月 29                       5    否
          立董事
                                        日            日
          离任监                        2008 年       2010 年
 王忠     事会主    男             63   4 月 11       12 月 29   10,590   10,590   20.2   否
          席                            日            日
                                        2008 年       2010 年
          离任监
 汪晓红             女             51   4 月 11       12 月 29                      1.2   否
          事
                                        日            日
          离任监                        2008 年       2010 年
 陈静               女             39                                               1.2   否
          事                            4 月 11       12 月 29



                                                  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            日
                                          2008 年       2010 年
          离任监
 邱明富             男               46   4 月 11       12 月 29                           1.2   否
          事
                                          日            日
          离任执                          2009 年       2010 年
 袁平     行总经    男               49   4 月 22       12 月 29                          30.4   否
          理                              日            日
          离任常                          2009 年       2010 年
 吴飞龙   务副总    男               55   4 月 22       12 月 29                           19    否
          经理                            日            日
                                          2009 年       2010 年
          离任财
 杜受华             男               45   4 月 22       12 月 29                           19    否
          务总监
                                          日            日
                                          2009 年       2010 年
          离任副
 张劲辉             男               49   4 月 22       12 月 29                           19    否
          总经理
                                          日            日
                                          2009 年       2010 年
          离任副
 帅宏英             女               47   4 月 22       12 月 29                           19    否
          总经理
                                          日            日
  合计         /         /       /             /             /     12,540   12,540   /   250.8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0 年是金顶公司更加困难的一年,2010 年度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已到了面临
生存危机的紧要关头,除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种公司")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外,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公司继续面临母公司生产线全面停产、资金链断裂、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的危机局面,在此情形下,公司管理层 2010 年度主要精力放在了企业维稳以及原大股东华
伦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上。
  2010 年,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完成了原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占款的清欠工作,为公司解决诸多历史遗留问题、
逐步积极有效地化解公司风险奠定了基础。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原大股东股权被裁定
司法划转,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原
大股东破产重整带来的缺位问题。在公司治理层任期届满后,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选聘了新一届高管人员,理顺和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0 年以前年度,受原大股东华伦集团破产重整及公司水泥湿法生产面临政策性调整影
响,母公司已停产;2010 年度只有特种公司尚能正常生产经营,该公司 2010 年度生产销售水
泥及外销熟料 188 万吨,但由于水泥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电煤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
因素影响,母公司及特种公司 2010 年形成了较大亏损。
  从公司所处行业和区域来看,四川省水泥行业由于近两年产能的急剧增加导致了产能过
剩、产品售价连续下滑,严重挤压了企业利润,部分生产企业 2010 年亏损严重,面临生存
压力。随着国家大规模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的加强,四川省 4000 万吨以下的落后产


                                                    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能生产线将陆续在 2011 年及以后几年中被淘汰,未来一至两年将是四川水泥行业的低潮期,
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将以各种方式退出。
  尽管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并不乐观,不过对于有资金实力的水泥企业仍然存在较大生存空
间和发展机遇的,但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负担异常沉重,历史包袱如员工国有身份转换及分流
安置等工作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公司生存环境严峻。
  公司经营层针对公司目前的危机局面明确了 2011 年年度工作计划,2011 年公司求生存谋
出路,以力保上市公司地位和维持公司持续生产经营能力为首要任务,以推进实现破产重整
为重要目标,年度内配合做好员工身份转换及分流安置工作、做好母公司减亏、子公司特种
公司扭亏及推进资源增划等工作,以此围绕开展各项公司的危机管理和具体的减亏增盈工
作,共同谋求公司化解风险、走出危机的道路。
  公司 2010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重大变化及其原因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增减幅度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额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减少,
                                                                                主要是系特种
                                                                                公司归还银行
                                                                                一年内到期借
货币资金 7,128,955.67         107,562,377.56         -100,433,421.89   -93.37   款、日产 4500
                                                                                吨项目投产存
                                                                                货增加、余热发
                                                                                电项目增加固
                                                                                定资产
                                                                                应收票据增加
                                                                                主要是特种公
应收票据 7,400,000.00         5,162,240.00           2,237,760.00      43.35
                                                                                司报告期产品
                                                                                销售结算增加
                                                                                应收账款减少
                                                                                是由于一方面
                                                                                母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
                                                                                会计制度对应
                                                                                收款单位进行
                                                                                逐一分析,将不
应收账款 15,266,576.53        58,181,264.41          -42,914,687.88    -73.76   能收回的应收
                                                                                款项计提减值,
                                                                                另一方面是特
                                                                                种公司加强了
                                                                                对应收款的催
                                                                                收力度,报告期
                                                                                应收账款余额
                                                                                比上期减少
预付款项 9,229,062.20         51,735,959.99          -42,506,897.79    -82.16   预付款减少系

                                                 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种公司日产
                                                                                 4500 吨余热发
                                                                                 电项目及水泥
                                                                                 磨系统工程竣
                                                                                 工结算减少
                                                                                 固定资产增加
                                                                                 是特种公司水
                                                                                 泥磨系统完工
                                                                                 及配套余热发
                                                                                 电项目完工,同
                                                                                 时减少在建工
                                                                                 程,特种公司本
                                                                                 期固定资产增
固定资产 1,130,832,412.19     1,113,230,596.26        17,601,815.93     1.58     加 2.18 亿。本
                                                                                 期根据国家相
                                                                                 关政策,母公司
                                                                                 及子公司仁寿
                                                                                 公司湿法生产
                                                                                 线及火电厂计
                                                                                 提了固定资产
                                                                                 减值损失 13117
                                                                                 万元
在建工程 14,968,028.86        145,886,936.72          -130,918,907.86   -89.74
                                                                                 其他应收款减
                                                                                 少:主要是母公
                                                                                 司、子公司——
                                                                                 仁寿县人民特
                                                                                 种水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仁寿公司”)
                                                                                 及攀枝花市金
其他应收                                                                         帆工贸有限责
         4,640,876.32         68,717,650.38           -64,076,774.06    -93.25
款                                                                               任公司(以下简
                                                                                 称“金帆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会计制
                                                                                 度对应收款单
                                                                                 位进行逐一分
                                                                                 析,将不能收回
                                                                                 的应收款项计
                                                                                 提减值减少
                                                                                 母公司对经营
长期股权
         3,000,000.00         4,055,032.50            -1,055,032.50     -26.02   不正常的长期
投资
                                                                                 股权投资单位,

                                                 1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计提减值减少
                                                                                工程物资减少
                                                                                主要是母公司
工程物资 313,962.39           1,072,491.69            -758,529.30      -70.73   根据设备情况
                                                                                计提了 100 余
                                                                                万元减值
                                                                                特种公司报告
                                                                                期亏损,根据会
递延所得
         15,513,084.21        4,104,955.87            11,408,128.34    277.91   计准则计算的
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
                                                                                产增加
2、报告期内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公司出现信用
                                                                                危机后,母公司
应付职工                                                                        处于停产状况
         76,087,706.98        33,280,957.38           42,806,749.60    128.62
薪酬                                                                            已逾一年,导致
                                                                                欠付职工工资、
                                                                                保险等增加
                                                                                公司出现危机
                                                                                后,无力支付银
应付利息 102,973,766.34       37,606,009.53           65,367,756.81    173.82
                                                                                行借款利息及
                                                                                供应商货款
                                                                                仁寿公司根据
                                                                                三方债务转让
                                                                                协议,将应付帐
                                                                                款、预收帐款转
                                                                                由其他应付款
                                                                                增加,本期仁寿
其他应付
         367,942,067.87       264,529,190.22          103,412,877.65   39.09    公司应付帐款
款
                                                                                减少 7700 万,
                                                                                母公司调整对
                                                                                帐 差 异 增 加
                                                                                2150 万,特种
                                                                                公司增加 3600
                                                                                万
                                                                                仁寿公司转入
                                                                                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154,800,000.00       249,800,000.00          -95,000,000.00   -38.03   非 流 动 负 债
                                                                                7000 万,特种公
                                                                                司转入 2500 万
                                                                                对母公司对外
预计负债 136,933,556.20       18,525,027.98           118,408,528.22   639.18   担保诉讼事项
                                                                                进行了解和分


                                                 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析,针对不同的
                                                                                 担保单位情况
                                                                                 预计了相应的
                                                                                 负债
                                                                                 本期公司未分
                                                                                 配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减少主
                                                                                 要是母公司全
                                                                                 面停产,计提了
                                                                                 4.3 亿减值准备
                                                                                 (包含对子公司
                                                                                 投资及往来款
                                                                                 计提的减值)及
                                                                                 预计担保损失
                                                                                 11841 万元;仁
                                                                                 寿公司已与明
                                                                                 杨水泥签定委
                                                                                 托加工合同为
                                                                                 其加工水泥,报
                                                                                 告期亏损 1.14
未分配利
         -1,106,878,725.86    -519,534,734.92         -587,343,990.94   113.05   个亿(其中计提
润
                                                                                 资产减值 7600
                                                                                 万);金帆公司
                                                                                 亏损 1530 万(其
                                                                                 中 计 提 减 值
                                                                                 1440 万);特种
                                                                                 公司亏损 3800
                                                                                 万(其中计提减
                                                                                 值 1000 余万),
                                                                                 特种公司亏损
                                                                                 的主要原因是
                                                                                 今年水泥市场
                                                                                 竞争激烈,煤电
                                                                                 价格上涨,水泥
                                                                                 均价较上期下
                                                                                 降 24%,成本上
                                                                                 升近 10 个百分
                                                                                 点
归属于母
公 司 股 东 -738,680,036.02   -151,336,045.08         -587,343,990.94   388.11
权益合计
3、报告期内损益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467,374,189.27       467,374,189.27          -193,630,474.42   -29.29   营业收入减少,

                                                 1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主要母公司今
                                                                                 年尚未恢复生
                                                                                 产及全资子公
                                                                                 司仁寿县人民
                                                                                 特种水泥有限
                                                                                 公司已与明杨
                                                                                 水泥通过签定
                                                                                 委托加工合同,
                                                                                 为其加工,今年
                                                                                 无水泥产量,所
                                                                                 以影响营业收
                                                                                 入减少;控股子
                                                                                 公司峨眉山特
                                                                                 种水泥有限公
                                                                                 司 日 产 4500T
                                                                                 生产线上年下
                                                                                 半年投产后,今
                                                                                 年还增加营业
                                                                                 收入 1.42 个亿
                                                                                 营业成本减少,
                                                                                 主要母公司今
                                                                                 年尚未恢复生
                                                                                 产及全资子公
                                                                                 司仁寿县人民
                                                                                 特种水泥有限
                                                                                 公司已与明杨
                                                                                 水泥通过签定
                                                                                 委托加工合同,
                                                                                 为其加工,今年
营业成本 440,377,639.57       440,377,639.57          -134,399,023.20   -23.38
                                                                                 无水泥产量,所
                                                                                 以影响营业成
                                                                                 本减少;控股子
                                                                                 公司峨眉山特
                                                                                 种水泥有限公
                                                                                 司 日 产 4500T
                                                                                 生产线上年下
                                                                                 半年投产后,今
                                                                                 年增加营业成
                                                                                 本 2.25 个亿
                                                                                 营业税金及附
                                                                                 加减少,主要母
营业税金
         610,317.95           610,317.95              -2,450,737.21     -80.06   公司今年尚未
及附加
                                                                                 恢复生产及仁
                                                                                 寿公司已与明

                                                 1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杨水泥通过签
                                                                                订委托加工合
                                                                                同为其加工,报
                                                                                告期无水泥产
                                                                                量,影响营业税
                                                                                金及附加减少;
                                                                                控股子公司峨
                                                                                眉山特种水泥
                                                                                有限公司为外
                                                                                资企业,无此税
                                                                                种
                                                                                销售费用减少,
                                                                                主要母公司今
                                                                                年尚未恢复生
                                                                                产及仁寿公司
                                                                                已与明杨水泥
                                                                                通过签订委托
                                                                                加工合同为其
销售费用 8,684,297.69         8,684,297.69            -26,446,049.79   -75.28
                                                                                加工,报告期无
                                                                                水泥产量,影响
                                                                                销售费用减少;
                                                                                特种公司在销
                                                                                量增加的同时
                                                                                增加销售费用
                                                                                35 万
                                                                                主要母公司今
                                                                                年尚未恢复生
                                                                                产及仁寿公司
                                                                                已与明杨水泥
                                                                                通过签订委托
管理费用 166,042,169.70       166,042,169.70          92,872,972.38    126.93
                                                                                加工合同为其
                                                                                加工,今年所有
                                                                                资产计提的折
                                                                                旧费全部进入
                                                                                管理费
                                                                                一方面是母公
                                                                                司及子公司仁
                                                                                寿公司停产无
                                                                                力偿付各类借
财务费用 85,339,805.07        85,339,805.07           12,634,504.61    17.38    款,本期计提利
                                                                                息及罚息增加,
                                                                                另一方面是特
                                                                                种公司新增借
                                                                                款增加利息

                                                 1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由于母公司及
                                                                                  仁寿公司的湿
                                                                                  法生产线、火电
                                                                                  厂都属国家淘
                                                                                  汰产业,该部分
                                                                                  资产均已停止
                                                                                  运行,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报告
                                                                                  期对这部份资
                                                                                  产及相配套的
资产减值
         259,493,169.18       259,493,169.18          -154,506,791.53   -37.32    存货计提了相
损失
                                                                                  应的减值,同时
                                                                                  根据销售部门
                                                                                  对公司的往来
                                                                                  帐催收情况及
                                                                                  对方单位情况
                                                                                  合理计提了应
                                                                                  收款项的减值,
                                                                                  本期合计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2.59 亿元
                                                                                  主要母公司今
营业外收
         5,954,856.54         5,954,856.54            1,492,546.78      33.45     年盘盈一部份
入
                                                                                  资产增加
                                                                                 主要是母公司
                                                                                 对公司的各项
营业外支
         129,134,023.77       129,134,023.77          124,159,937.79    2,496.14 担 保 预 计 了
出
                                                                                 1.18 个亿的预
                                                                                 计负债
                                                                                  主要系母公司
                                                                                  上期将以前年
减:所得
         -10,036,210.24       -10,036,210.24          -17,564,326.53    -233.32   度确认的递延
税费用
                                                                                  所得税资产转
                                                                                  回所致
                                                                                  本期公司未分
                                                                                  配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
利润总额                                                                          益合计减少主
(亏损总                                                                          要是母公司全
          -616,352,377.11     -616,352,377.11         -1,029,840,561.60 -249.06
额以“-”                                                                        面停产,计提了
号填列)                                                                          4.3 亿减值准备
                                                                                  (包含对子公司
                                                                                  投资及往来款
                                                                                  计提的减值)及

                                                 1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预计担保损失
                                                                                  11841 万元;仁
                                                                                  寿公司已与明
                                                                                  杨水泥签定委
                                                                                  托加工合同为
                                                                                  其加工水泥,报
                                                                                  告期亏损 1.14
                                                                                  个亿(其中计提
                                                                                  资产减值 7600
                                                                                  万);金帆公司
                                                                                  亏损 1530 万(其
                                                                                  中 计 提 减 值
                                                                                  1440 万);特种
                                                                                  公司亏损 3800
                                                                                  万(其中计提减
                                                                                  值 1000 余万),
                                                                                  特种公司亏损
                                                                                  的主要原因是
                                                                                  今年水泥市场
                                                                                  竞争激烈,煤电
                                                                                  价格上涨,水泥
                                                                                  均价较上期下
                                                                                  降 24%,成本上
                                                                                  升近 10 个百分
                                                                                  点
净 利 润
(净亏损
         -606,316,166.87      -606,316,166.87         -1,012,276,235.07 -249.35
以“-”
号填列)
少数股东
         -18,972,175.93       -18,972,175.93          -39,389,424.93    -192.92
损益
4、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销 售 商
                                                                                  母公司及子公
品、提供
         405,838,704.27       405,838,704.27          -223,442,982.95   -35.51    司人民水泥停
劳务收到
                                                                                  产影响减少
的现金
收到的其
他与经营                                                                          收到往来款比
         46,738,504.30        46,738,504.30           30,735,422.01     192.06
活动有关                                                                          上年增加
的现金
支付给职                                                                          主要是母公司
工 以 及 为 31,359,912.06     31,359,912.06           -17,667,037.43    -36.04    停产,欠付职工
职工支付                                                                          工资及各项保


                                                 1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现金                                                                            险比上年增加
                                                                                  母公司停产后
支付的各
         11,306,541.28        11,306,541.28           -37,426,546.65    -76.80    无资金上交各
项税费
                                                                                  项税费
处置固定
资产、无
形资产和                                                                          本期处置固定
其 他 长 期 54,322.00         54,322.00               -975,095.40       -94.72    资产比上年减
资产收回                                                                          少
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
                                                                                  主要是上年收
与投资活
                                                      -30,031,557.63    -100.00   到人民水泥原
动有关的
                                                                                  股东款
现金
购建固定
                                                                                  上年特种公司
资产、无
                                                                                  4500 项目投资
形资产和
         29,672,737.19        29,672,737.19           -224,221,842.94   -88.31    建设支出较大,
其他长期
                                                                                  2010 部份竣工
资产所支
                                                                                  投产减少投资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
                                                                                  主要是上年支
与投资活
                                                      -12,379,976.00    -100.00   付人民水泥原
动有关的
                                                                                  股东款
现金
                                                                                  上年特种公司
                                                                                  日产 4500 吨项
取得借款
                                                                                  目收到银行借
收 到 的 现 29,000,000.00     29,000,000.00           -453,184,582.26   -93.99
                                                                                  款,本年银行投
金
                                                                                  放借款完成,所
                                                                                  以减少
                                                                                  上年收到向其
                                                                                  他公司的借款
                                                                                  13,398 万元,收
收到其他
                                                                                  到银行解押定
与筹资活
                                                      -416,969,852.71   -100.00   期 存 单 12,500
动有关的
                                                                                  万元,收回银行
现金
                                                                                  承兑汇票保证
                                                                                  金及向个人借
                                                                                  款
偿还债务                                                                          主要是特种公
支 付 的 现 80,200,000.00     80,200,000.00           -337,582,560.98   -80.80    司按合同偿还
金                                                                                银行到期借款


                                                 1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支付其他
                                                                                    主要是特种公
与筹资活
                                                      -284,678,188.03    -100.00    司按合同偿还
动有关的
                                                                                    银行到期借款
现金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分行业或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分产品                                                 率(%)                                  上年增减(%)
                                                                    减(%)            减(%)
 分行业
                                                                                                减少 33.32 个
 建材         462,680,274.92   421,943,296.91              8.80         -29.80        -26.25
                                                                                                      百分点
 分产品
                                                                                                减少 23.59 个
 水泥         366,624,220.90   332,910,031.38              9.20         -31.96        -29.76
                                                                                                      百分点
 熟料及配                                                                                       减少 60.35 个
               96,056,054.02     89,033,265.53             7.31         -20.14         -9.24
 件                                                                                                   百分点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462,680,274.92                                            -29.80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
汇审[2011]0102 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
[2001]157 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导致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1、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如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 和附注五(一)8 所述,公司对合营企业

                                                 1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4,283.11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777.76 万元共计 6,060.87
万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由于双方以前年度在成本、费用分摊上的异议未能完全解
决,自 2001 年起,外方所派财务负责人未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无法取得峨眉协和水
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等资料,也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2)公司的湿法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产,但除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
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外预收账款仍有余额 1,343.06 万元,审计机构无法对这部分预收账
款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上述预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真实性。
  2、强调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由于以前年度为前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公
司自 2009 年以来面临多宗诉讼并陷入财务困境,除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
有限公司外,公司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产,并于 2010 年 2 月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九)披露了拟采取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自救、积
极启动重整等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该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
审计意见。
  (二)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营企业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283.11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1,777.76 万元。由于公司无法取得峨眉协和水泥有
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公司全额计提了上述应收账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
准备。
   公司的湿法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产,但除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
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外预收账款仍有余额 1,343.06 万元,由于上述预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
无法合理判断这部分预收账款的真实性。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审计机构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主要是由于四川金顶受被投资单位影响
不能合理估计相应应收账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由于四川金顶以
前年度为前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自 2009 年以来面临多宗诉讼并陷入财
务困境,除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外,四川金顶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产,并于 2010 年 2 月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未涉及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及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1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是否
                        发生日期(协                      担保类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期      已经履行
                          议签署日)                        型                                 方担保
                                                                                   完毕
                                                                    1996 年 3
                       1995 年 12 月                     连 带 责   月 30 日~
 乐山市财政局                                    1,000                           是         否
                       30 日                             任担保     1998 年 3
                                                                    月 29 日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2007 年 6 月 21                   连 带 责   2008 年 6
                                           1,495.17                              否         否
 有限公司              日                                任担保     月 21 日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连 带 责
 有限公司(债权人:                              1,900                           否         否
                                                         任担保
 章树根)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大地                                        连 带 责
                                                 1,000                           否         否
 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任担保
 (债权人:施正明)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连 带 责
 有限公司(债权人:                                1,500                           否         否
                                                         任担保
 浙江真盛担保)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连 带 责
                                                 1,000                           是         是
 (债权人:香溢德旗)                                       任担保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连 带 责
 有限公司(债权人:                                1,000                           是         否
                                                         任担保
 香溢德旗)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连 带 责
 有限公司(债权人:                                2,000                           否         否
                                                         任担保
 莫帆)
 富阳市鹳山电缆电
 线有限公司(已被
                                                         连 带 责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2,000                           是         是
                                                         任担保
 吸收合并)(债权人:
 元泰典当)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                                        连 带 责
                                                 2,200                           否         否
 有限公司(债权人:                                        任担保


                                                 2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攀枝花市国资)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15,095.17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10,095.17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4,1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54,1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64,195.1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
                                                                                   19,195.17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19,195.17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原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已清欠完成。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
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
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诉讼(仲裁)基本情     诉讼(仲裁)涉及金                          诉讼(仲裁)审理结     诉讼(仲裁)判决执
                                            诉讼(仲裁)进展
        况                   额                                     果及影响              行情况
 原告要求判公司
 按协议约定履行
 共同对原公司国
                          124,680,000.00   已开庭
 企职工的安置义
 务并承担全部诉
 讼费用
 原告要求判令被
                                           2009 年 12 月 14
 告向原告连带支
                                           日恢复审理,2010
 付违约金并承担            22,000,000.00
                                           年 1 月 21 日中止
 本案全部诉讼费
                                           诉讼
 和保全费
                                                                公司于判决生效
                                                                后 10 日内支付原
 原告要求判令公                                                 告 借 款 本 金
 司归还借款本金                                                 9185251.24 元 及
 1000 万元及各种                                                利息,被告陈建
 费用;请求依法判                          2010 年 3 月 18 日   龙、何香妹对上述
                           10,000,000.00
 令第二.第三.第四                          已判决               本金及利息承担
 被告履行连带保                                                 连带保证还款责
 证责任并承担本                                                 任,案件受理费
 案各种费用                                                     81800 元、财产保
                                                                全费用 5000 元由
                                                                公司负担。
                                                                公司于 2010 年 5
 原告要求判令公                                                 月 31 日前付清原     收到法院于 2010
 司支付拖欠的货                                                 告      货     款    年 6 月 11 日下发
 款 1349034.88 元                          2009 年 10 月 27     1087382.29 元,案    的强制执行通知
                            1,349,034.88
 及利息并承担本                            日已调解             件受理费 8470 元     书、2010 年 6 月
 案的诉讼费用(含                                               及诉前财产保全       12 日的中止执行
 保全费)                                                       费 5000 元由原告     裁定书。
                                                                承担。
                                                                双方确认截至
                                                                2009 年 4 月 21 日
 原告要求判令公                                                 货 款 金 额 为
                                                                                     收到法院于 2010
 司立即支付拖欠                                                 11589757 元,公司
                                                                                     年 6 月 4 日下发的
 货款 11589757 元                          2009 年 11 月 19     于 2010 年 4 月 1
                           11,589,757.00                                             强制执行通知书、
 及资金占用损失                            日已调解             日前将该款支付
                                                                                     2010 年 6 月 9 日的
 并承担本案的诉                                                 给原告,案件受理
                                                                                     中止执行裁定书
 讼费用                                                         费 45669 元,诉前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承担

                                                 2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双方确认截止
                                                                2009 年 4 月 17 日
                                                                货 款 金 额
                                                                10211871.95 元,     收到法院于 2010
 原告要求判令我
                                                                公司于 2010 年 4     年 5 月 13 日下发
 公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1 月 19
                           10,211,871.95                        月 1 日前将该款支    的强制执行通知
 10211871.95 元并                          日已调解
                                                                付给原告,案件受     书和中止执行裁
 承担诉讼费。
                                                                理费 41536 元,诉    定书
                                                                前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承
                                                                担。
                                                                公司于 2010 年 5
                                                                                     收到法院于 2010
                                                                月 1 日前付清原告
 原告要求判令公                                                                      年 6 月 22 日下发
                                                                货 款 1726356.1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0 月 27                          的强制执行通知
                            1,963,336.19                        元,案件受理费
 1963336.19 元 并                          日已调解                                  书、2010 年 6 月
                                                                11235 元及诉前财
 承担诉讼费                                                                          28 日的中止执行
                                                                产保全费 5000 元
                                                                                     裁定书
                                                                由公司承担。
                                                                双方确认截止
                                                                2009 年 11 月 6 日
                                                                货 款 金 额 为
                                                                                     收到法院于 2010
                                                                11403185.64 元,
 原告要求判令公                                                                      年 4 月 22 日下发
                                                                公司于 2010 年 4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1 月 19                          的强制执行通知
                           12,481,125.91                        月 1 日前将该款支
 12481125.91 元并                          日已调解                                  书、2010 年 5 月
                                                                付给原告,案件受
 承担诉讼费                                                                          11 日的中止执行
                                                                理费 48343 元,诉
                                                                                     裁定书
                                                                前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承
                                                                担。
                                                                解除对公司享有
                                                                的位于峨眉山市
                                                                乐都镇的矿山开
 原告要求判令公
                                                                采权中的价值 600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8 月 25 日
                            5,518,043.40                        万元部分的查封,
 5518043.4 元并承                          撤诉
                                                                案件受理费 25213
 担诉讼费用
                                                                元,诉前财产保全
                                                                费 5000 元由公司
                                                                承担。
                                                                公司于 2010 年 3
                                                                                     收到法院于 2010
 原告要求判令公                                                 月 31 日前付清原
                                                                                     年 7 月 1 日下发的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0 月 26     告货款 492156.51
                              657,229.65                                             强制执行通知书
 657229.65 元并承                          日已调解             元,案件受理费
                                                                                     和中止执行裁定
 担诉讼费用                                                     3936 元及诉前财
                                                                                     书
                                                                产保全费 3880 元


                                                 2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由原告负担
                                                                 双方确认货款金
                                                                 额 为 915395.34
                                                                 元,公司于 2010      收到法院于 2010
 原告要求判令公                                                  年 5 月 1 日前付清   年 10 月 20 日下发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1 月 18      原 告 货 款          的强制执行通知
                            1,010,539.54
 1010539.54 元 并                          日已调解              915395.34 元,案     书、2010 年 10 月
 承担诉讼费用                                                    件受理费 6947 元     22 日的中止执行
                                                                 及诉前财产保全       裁定书
                                                                 费 5000 元由公司
                                                                 承担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前付清原     收到法院于 2010
 原告要求判令公
                                                                 告货款 728213.98     年 8 月 16 日下发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0 月 26
                              588,965.98                         元,案件受理费       的强制执行通知
 588965.98 元并承                          日已调解
                                                                 4845 元及诉前财      书和中止执行裁
 担诉讼费
                                                                 产保全费 4770 元     定书
                                                                 由原告承担。
                                                                 双方确认货款金
                                                                 额 为 2004995.87     收到法院于 2010
 原告要求判令公                                                  元,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下发
 司支付其货款                              2009 年 12 月 23      年 4 月 1 日前付清   的强制执行通知
                              900,000.00
 900000 元并承担                           日已调解              原 告 货 款          书、2010 年 7 月
 诉讼费                                                          2004995.8 元,案     26 日的中止执行
                                                                 件受理费 6400 元     裁定书
                                                                 由公司承担。
                                           已开庭。2010 年 7
                                           月 14 日再次开庭。
 原告要求判令公                                                  判决驳回原告张
                                           2010 年 9 月 16 日
 司支付其欠款 612                                                秀刚的诉讼请求,
                                           已判决。2010 年 9
 万元及日千分之             6,120,000.00                         案件受理费 54640
                                           月 25 日原告向四
 三的滞纳金并承                                                  元由原告张秀刚
                                           川省高级人民法
 担诉讼费                                                        负担
                                           院提起上诉。(未
                                           委托律师)
                                                                 一审判决被告大
                                           2010 年 2 月 10 日    地纸业管理人应
                                           已判决,我公司于      在本判决生效之
 原告要求判令公
                                           2010 年 3 月 26 日    日起十日内在大
 司承担连带责任,                                                                    收到法院于 2010
                                           提 起 上 诉 。 2010   地纸业破产财产
 支付其欠款及利            19,570,000.00                                             年 11 月 25 日下发
                                           年 7 月 15 日已开     范围内偿还原告
 息共计 1957 万元                                                                    的执行通知书
                                           庭。2010 年 7 月      借款本金 1900 万
 并承担诉讼费
                                           28 日已作出终审       元、利息 94620 元,
                                           判决。                合 计 人 民 币
                                                                 19946200 元;被告

                                                 2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地纸业管理人
                                                                应在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在
                                                                大地纸业内支付
                                                                原告律师费、调查
                                                                费等费用 17.5 万
                                                                元;公司和陈平峰
                                                                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案件受
                                                                理费 140270 元,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大地纸
                                                                业管理人应在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在大地纸
                                                                业破产财产范围
                                                                内负担,公司和陈
                                                                平峰负连带责任。
                                                                二审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如
                                                                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限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法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二审案件
                                                                受理费 140270 元,
                                                                由公司负担
 原告要求判令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
 支付其欠款及利
                                           已开庭。2010 年 7
 息共计 1121.6 万          11,216,000.00
                                           月 1 日中止诉讼
 元,律师代理费 10
 万元并承担诉讼
 费
 原告要求唐山安                                                 判决撤销峨眉山
 装公司赔偿设备                                                 市 人 民 法 院
 款 28.1 万元,赔偿                                              (2006)峨眉民初
                                           2009 年 10 月 28
 停 产 损 失                                                    字第 768 号民事判
                                           日已判决,被告于
 2264695.74 元 及           2,585,971.03                        决,上诉人唐山安
                                           2010 年 1 月 26 日
 其 他 费 用                                                    装工程公司在本
                                           申请再审
 40275.29 元,南京                                               判决生效后 10 日
 高精齿轮股份有                                                 内赔偿公司损失
 限公司和北京中                                                 1725156.76 元,上


                                                 2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达腾工程监利责                                                  诉人中达腾工程
 任有限公司与唐                                                  监理有限责任公
 山安装公司负连                                                  司对本判决第二
 带责任。                                                        项的债务中上诉
                                                                 人唐山安装工程
                                                                 公司不能给付的
                                                                 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一审案件受理
                                                                 费 23600 元,由唐
                                                                 安公司负担 17700
                                                                 元,公司负担 5900
                                                                 元,唐安公司交纳
                                                                 的二审案件受理
                                                                 费 20326 元,由唐
                                                                 安公司自行负担,
                                                                 中达腾公司缴纳
                                                                 的二审案件受理
                                                                 费 20326 元,由中
                                                                 达腾公司负担
                                                                 10163 元,公司负
                                                                 担 10163 元。本案
                                                                 诉讼中各方当事
                                                                 人为证明自己主
                                                                 张申请鉴定的相
                                                                 关费用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
                                                                 一审判决我公司
 原告要求公司立
                                                                 在判决生效后 10
 即偿还工程余款
                                                                 日内支付原告工
 332.9768 万 元 及                         一审判决时间:
                                                                 程     余      款
 承兑汇票贴息                              2009 年 2 月 24 日;
                                                                 3122920.00 元 及
 86.351666 万元,                          二审开庭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未
                            4,193,284.66                         利息 863516.66 元
 并承担相应违约                            2009 年 6 月 30 日                        执行
                                                                 并支付案件受理
 责任及本案的诉                            审理,2009 年 8
                                                                 费 38000 元。二审
 讼费用。上诉人:                          月 5 日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并
 公司不服一审判
                                                                 由我公司承担案
 决提出上诉
                                                                 件受理费 40350 元
 原告要求判令解                                                  大地纸业于本判
 除原告与七被告                                                  决生效后十日内
 订立的编号为                              2010 年 1 月 20 日    归还给原告借款
                           14,951,677.03
 B2008-9049b《综                          已判决                本金 876828.98 美
 合授信额度合同》                                                元;华伦集团对大
 及向原告归还本                                                  地纸业应付的上


                                                 2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     美     元                                             述款项承担连带
 2154905.02 元 及                                             责任;公司、胡培
 利息并承担本案                                               军、陈建龙、何香
 的案件受理费和                                               妹、陈关军对大地
 财产保全申请费,                                             纸业应归还给原
 其余被告承担连                                               告的借款本金以
 带清偿责任                                                   及根据合同项下
                                                              产 生 的 罚 息
                                                              68523.53 美 元 共
                                                              同承担连带责任,
                                                              从 2010 年 1 月 7
                                                              日起至本息还清
                                                              日止所产生的罚
                                                              息,继续按合同约
                                                              定的日万分之四
                                                              计算,一并承担连
                                                              带责任,如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金钱给付义
                                                              务,应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案件受理
                                                              费 57114 元,财产
                                                              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62114 元,
                                                              由大地纸业负担,
                                                              华伦集团、公司、
                                                              胡培军、陈建龙、
                                                              何香妹、陈关军负
                                                              连带责任
                                                              裁决公司因违约
                                                              应赔偿申请人各
 申请人要求被申                                               项损失费共计
 请人赔偿因违约                                               5940440.01 元(申
 给申请人造成损                                               请人已扣划我公
 失共计人民币                                                 司 300 万元履约保
 6343350.95 元 并                          2010 年 11 月 23   证金,属违约责任
                            6,573,350.95
 承担因本次仲裁                            日已仲裁           损失补偿金,应当
 申请人所支出的                                               在赔偿损失中扣
 律师费用及本次                                               减,故公司还应向
 仲裁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赔偿各项
 用                                                           损 失 费 为
                                                              2940440.01 元)。
                                                              驳回申请人的其


                                                 2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他仲裁请求。本案
                                                                 仲裁费 62661 元、
                                                                 鉴定费 124600 元,
                                                                 共计 187261 元,
                                                                 由申请人承担
                                                                 18726 元,由公司
                                                                 承担 168535 元。
                                                                 一审判决仁寿公
                                                                 司在本判决生效
                                                                 后三十日内支付
                                                                 原告煤款 426.368
                                                                 万元,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如未
                                                                 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应当依法
                                                                 加倍支付迟延期
                                                                 间的债务利息,案
                                                                 件 受 理 费 40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 , 合 计
 原告要求二被告                                                  45800 元,由被告
 连带清偿所欠原                                                  仁寿公司承担。二
                                           2010 年 1 月 20 日
 告精煤款 4263680                                                审经眉山市中级
                                           已判决我公司于
 元并从 2009 年 5                                                人民法院调解,双
                                           2010 年 2 月 21 日
 月 12 日起按银行           4,263,680.00                         方 当 事 人 达 成 如 已调解结案
                                           提 起 上 诉 , 2010
 同期贷款利率支                                                  下协议:经仁寿县
                                           年 3 月 15 日已调
 付资金利息,由原                                                泰吉商贸有限公
                                           解
 告承担本案诉讼                                                  司与仁寿公司共
 费                                                              同确认,仁寿公司
                                                                 共计欠仁寿县泰
                                                                 吉商贸有限公司
                                                                 货款等 430 万元,
                                                                 公司对此无异议。
                                                                 由仁寿公司在双
                                                                 方当事人签收法
                                                                 院调解书的当日
                                                                 以承兑汇票方式
                                                                 支付 200 万元给仁
                                                                 寿县泰吉商贸有
                                                                 限公司,余款 230
                                                                 万元由仁寿公司
                                                                 在一年内支付;仁
                                                                 寿县泰吉商贸有


                                                 2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限公司自愿放弃
                                                                对本公司的诉讼
                                                                请求;仁寿县泰吉
                                                                商贸有限公司于
                                                                法院调解书送达
                                                                之日向法院申请
                                                                解除对本公司的
                                                                诉讼保全措施;本
                                                                案一审案件受理
                                                                费 40800 元、保全
                                                                费 5000 元,由原
                                                                告负担,二审案件
                                                                受理费减半收取
                                                                20454 元,由仁寿
                                                                公司、公司各负担
                                                                10227 元。由原告
                                                                在签收调解书后
                                                                两日内以现金方
                                                                式支付给仁寿县
                                                                人民特种水泥有
                                                                限公司 20000 元、
                                                                公司 20000 元。
                                                                公司从 2010 年 3
 原告要求依法判                                                 月 1 日起至 5 月 1   收到法院于 2010
 令被告支付货款                                                 日止 2 个月内付清    年 6 月 4 日下发的
                                           2009 年 10 月 23
 1134788.6 元并由           1,134,788.60                        原 告 货 款          强制执行通知书、
                                           日已调解
 被告承担本案的                                                 1134788.6 元,案     2010 年 6 月 9 日的
 诉讼费用                                                       件受理费 7506 元     中止执行裁定书
                                                                由公司承担
                                                                双方确认货款金
                                                                额 为 642575.59      收到法院于 2010
                                                                元,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5 日下发的
                                           2009 年 12 月 4 日
                                                                年 4 月 30 日前付    强制执行通知书、
                                           已调解
                                                                清上述款项,案件     2010 年 8 月 6 日的
                                                                受理费 5113 元由     中止执行裁定书。
                                                                公司承担
                                                                双方确认货款金
 原告要求被告支                                                                      收到法院于 2010
                                                                额 为 8860158.85
 付拖欠货款共计                                                                      年 4 月 22 日下发
                                                                元,公司于 2010
 10629066.85 元并                          2010 年 1 月 12 日                        的强制执行通知
                           10,629,066.85                        年 4 月 1 日前付清
 承担资金占用损                            已调解                                    书、2010 年 5 月
                                                                上述款项,案件受
 失,要求被告承担                                                                    11 日的中止执行
                                                                理费 16237 元由公
 本案诉讼费                                                                          裁定书
                                                                司承担
 原告要求判令被            15,000,000.00   2010 年 5 月 18 日


                                                 2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告一立即返还原                            已开庭
 告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并赔偿原告
 因被告一占用借
 款期间受到的利
 息损失计 35.8425
 万元,由被告二、
 三为被告一未能
 向原告清偿的借
 款本金和赔偿利
 息损失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由三被
 告共同承担本案
 诉讼费。
 原告要求判令被
 告一归还原告当
 款 1000 万元,支
 付利息及综合服
 务费 74 万元,判
 令被告一支付违
 约金 56 万元,并
 继续按每日千分
 之二的标准支付                            2010 年 5 月 18 日
 违约金直至付清                            已开庭,2010 年
                           10,000,000.00
 止,律师费 69200                          12 月 21 日原告撤
 元由被告一承担,                          诉
 判令被告二、被告
 三、被告四、被告
 五对上述当款及
 利息、综合服务
 费、违约金、律师
 费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诉讼费由被
 告承担
 原告要求判令被
 告一归还当款
 1000 万元,支付利
 息及综合服务费                            2010 年 5 月 18 日
 90 万元,判令被告                         已开庭,2010 年
                           10,000,000.00
 一支付违约金 56                           12 月 21 日原告撤
 万元并继续按每                            诉
 日千分之二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直
 至付清止,律师费


                                                 3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由被告一承担,判
 令被告二在 1000
 万应收账款额度
 内直接向原告清
 偿,判令被告三、
 被告四、被告五、
 被告六对上述当
 款及利息、综合服
 务费、违约金、律
 师费承担连带责
 任,由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
 原告要求依法判
 令原告归还当款
 2000 万元,支付利
 息及综合服务费
 共计 142 万元,判
 令被告一支付违
 约金 112 万元,并
 继续按每日千分
 之二的标准支付                            2010 年 5 月 18 日
 违约金直至付清                            已开庭,2010 年
                           20,000,000.00
 止,律师费 124200                         12 月 21 日原告撤
 元由被告一承担,                          诉
 判令被告二、被告
 三、被告四、被告
 五、被告六对上述
 当款及利息、综合
 服务费、违约金、
 律师费承担连带
 责任,由被告承担
 本案诉讼费
                                                                双方确认货款金
 原告要求依法判                                                 额 为 523447.42      收到法院于 2010
 令被告支付所欠                                                 元,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1 日下发
                                           2010 年 1 月 12 日
 货 款 523447.42              523,447.42                        年 4 月 30 日前付    的强制执行通知
                                           已调解
 元,并由被告承担                                               清上述款项,案件     书和中止执行裁
 本案诉讼费                                                     受理费 4517 元由     定书
                                                                公司承担
 原告要求依法判                                                 双方确认货款金       收到法院于 2010
 令我公司支付原                                                 额 为 1366725.11     年 7 月 6 日下发的
                                           2010 年 1 月 12 日
 告     货      款          1,366,725.11                        元,公司于 2010      强制执行通知书、
                                           已调解
 1366725.11 元,并                                              年 5 月 1 日前付清   2010 年 7 月 8 日的
 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述款项,案件受     中止执行裁定书


                                                 3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理费 8550 元由公
                                                                司承担
 原告要求依法判
 令第一被告归还
 借款本金 2000 万
 元,并支付利息
 2666667 元,违约                          已开庭。2010 年 7
 金 1192500 元,判                         月 1 日中止诉讼,
                           23,859,167.00
 令第二被告、第三                          2010 年 12 月 8 日
 被告对第一被告                            原告撤回起诉
 所负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判
 令三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用
                                                                双方达成调解协
                                                                议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公
                                                                司欠沙湾汇源公
 原告要求依法判                                                 司      煤       款
 令公司立即支付                                                 16547361.87 元;
 所 欠 煤 款                                                    截至 2010 年 1 月
 16547361.87   元                                               26 日 欠 水 泥 款
                                           2010 年 7 月 22 日
 及,并承担违约责          16,547,361.87                        870941.80 元。以
                                           已调解
 任,承担借款本金                                               上 欠 款 合 计
 的利息 423653.46                                               17418303.67 元,
 元,由公司承担诉                                               在 2010 年 10 月 22
 讼费用                                                         日前付清。汇源公
                                                                司放弃 423653.46
                                                                元利息。案件受理
                                                                费 61810 元,由公
                                                                司负担
                                                                双方确认货款金
 原告要求依法判                                                                       收到法院于 2010
                                                                额 为 1580672.28
 令公司支付货款                                                                       年 6 月 11 日下发
                                                                元,公司于 2010
 1580672.28 元 并                          2010 年 1 月 12 日                         的强制执行通知
                            1,580,672.28                        年 4 月 1 日付清上
 承担资金占用损                            已调解                                     书、2010 年 6 月
                                                                述款项,案件受理
 失,由公司承担诉                                                                     12 日的中止执行
                                                                费 9513 元由公司
 讼费                                                                                 裁定书
                                                                承担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及决议的做出等程序基
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要求尚存在差异,公司应尽快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贯彻执行;大股东缺位
问题长达一年多,在 2010 年 11 月底才得以解决。公司在 2010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了对
《公司章程》的修改、制定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四川金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
  2010 年公司经营层在经营环境异常严峻的情况下,积极做好公司稳定工作,并在各级地
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原大股东华伦集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完成了大股东股权司法
划转工作。
  2009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该案已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
已调查、审理终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8.2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


8.3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原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已清欠完成。
  报告期还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期后为原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的违规担保已解除。


8.5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
准审计意见所作的情况说明。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1]0102 号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
 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四川金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
 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
 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
 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如四川金顶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 和附注五(一)8 所述,四川金顶公司对合营
 企业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4,283.11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777.76 万元共计 6,060.87 万
 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取得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收账款询
 证回函等资料,也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四川金顶公司计提上
 述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二)四川金顶公司的湿法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产,对预收款项中部分余额
 1,343.06 万元,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上述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外,四川金顶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四川金顶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由于以前年度为前大股东华伦集团
 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四川金顶公司自 2009 年以来面临多宗诉讼并陷入财务困境,除子公司四川

                                                 3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外,四川金顶公司其他水泥生产线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全面停
 产,并于 2010 年 2 月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四川金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九)披露了拟采
 取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自救、积极配合重整等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峰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湘衡

                                                      报告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9.2 财务报表




                                                 3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128,955.67                 107,562,377.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400,000.00                   5,162,240.00
     应收账款                                              15,266,576.53                  58,181,264.41
     预付款项                                               9,229,062.20                  51,735,959.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640,876.32                  68,717,650.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4,593,361.03                  93,600,537.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73,578.42
        流动资产合计                                      129,232,410.17                 384,960,029.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0                   4,055,032.5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30,832,412.19                1,113,230,596.26
     在建工程                                              14,968,028.86                 145,886,936.72
     工程物资                                                313,962.39                    1,072,491.69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3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7,782,633.62      70,149,424.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649,611.91      21,226,594.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13,084.21        4,104,955.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53,059,733.18   1,359,726,032.39
          资产总计                                    1,382,292,143.35   1,744,686,062.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7,054,736.11     492,372,021.2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80,212,844.72     299,273,323.67
     预收款项                                           26,819,114.08      30,447,229.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6,087,706.98      33,280,957.38
     应交税费                                           24,334,496.25      28,045,047.05
     应付利息                                          102,973,766.34      37,606,009.5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7,942,067.87     264,529,190.2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84,750,516.40     145,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50,175,248.75   1,330,553,77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4,800,000.00     249,800,000.00
     应付债券

                                                 3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期应付款                                           2,639,262.59        3,118,930.59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6,933,556.20      18,525,027.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286,231.40      29,914,313.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5,659,050.19     301,358,271.87
          负债合计                                    1,875,834,298.94    1,631,912,050.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8,990,000.00     348,990,000.00
     资本公积                                             -8,537,668.96      -8,537,668.9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746,358.80      27,746,358.8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06,878,725.86   -519,534,734.9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38,680,036.02    -151,336,045.0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45,137,880.43     264,110,056.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3,542,155.59     112,774,011.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382,292,143.35    1,744,686,062.21
 总计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3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8,408.17                      4,351,913.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240.00
     应收账款                                               8,240,126.44                    58,095,263.85
     预付款项                                                                                5,934,853.9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80,497.06                     45,191,059.18
     存货                                                   3,040,487.40                    27,592,06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549,519.07                   141,177,398.0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91,484,079.64                   505,462,111.7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673,102.62                   128,426,083.76
     在建工程                                                    94,867.46                  24,828,065.38
     工程物资                                                    60,800.00                   1,072,491.69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287,240.86                    18,687,037.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2,600,090.58    678,475,790.01
          资产总计                                      355,149,609.65    819,653,188.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98,054,736.11    407,172,021.28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2,329,094.40    120,744,654.15
     预收款项                                            13,430,626.76     14,972,967.06
     应付职工薪酬                                        72,031,841.99     24,505,535.15
     应交税费                                            12,830,816.09     12,962,654.33
     应付利息                                            71,182,637.05     24,497,509.1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7,163,779.76    143,057,41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0,000,000.00     10,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87,023,532.16    757,912,75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639,262.59       3,118,930.59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6,933,556.20     18,525,027.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572,818.79     21,643,958.57
          负债合计                                    1,026,596,350.95    779,556,710.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8,990,000.00    348,990,000.00
     资本公积                                               346,430.60        346,430.6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746,358.80     27,746,358.8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48,529,530.70   -336,986,311.61


                                                 4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671,446,741.30    40,096,477.79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55,149,609.65    819,653,188.10
 (或股东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4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利润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67,374,189.27          661,004,663.69
     其中:营业收入                                       467,374,189.27          661,004,663.6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60,547,399.15         1,172,842,523.90
     其中:营业成本                                       440,377,639.57          574,776,662.7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0,317.95              3,061,055.16
             销售费用                                       8,684,297.69           35,130,347.48
             管理费用                                     166,042,169.70           73,169,197.32
             财务费用                                      85,339,805.07           72,705,300.46
             资产减值损失                                 259,493,169.17          413,999,960.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17,628.4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217,628.46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3,173,209.88         -512,055,488.67
     加:营业外收入                                         5,954,856.54             6,534,661.06
     减:营业外支出                                       129,134,023.77           26,968,004.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4,746.5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616,352,377.11         -532,488,832.50
 填列)


                                                 4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减:所得税费用                                    -10,036,210.24    34,209,546.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6,316,166.87   -566,698,37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7,343,990.94   -587,115,628.07
     少数股东损益                                      -18,972,175.93    20,417,249.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6830           -1.68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1.6830           -1.682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606,316,166.87   -566,698,37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87,343,990.94   -587,115,628.0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972,175.93    20,417,249.00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4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母公司利润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3,923,082.33          178,055,293.49
     减:营业成本                                          19,630,426.45          166,757,992.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9,500.00               759,660.88
          销售费用                                                                 20,520,755.16
          管理费用                                         90,993,062.07           24,294,396.63
          财务费用                                         52,845,812.53           27,931,724.88
          资产减值损失                                    438,140,765.11          272,756,919.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217,628.4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217,628.46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8,186,483.83         -335,183,784.76
     加:营业外收入                                         5,608,304.19            4,854,562.63
     减:营业外支出                                       128,965,039.45           22,181,422.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509.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711,543,219.09         -352,510,644.97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0,347,817.2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1,543,219.09         -382,858,462.2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0389                   -1.09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2.0389                   -1.0970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711,543,219.09         -382,858,462.21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4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05,838,704.27                 629,281,687.22
 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46,738,504.30                  16,003,082.29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452,577,208.57                 645,284,769.51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68,041,861.04                 441,575,754.11
 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4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31,359,912.06    49,026,949.49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06,541.28    48,733,087.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48,722,407.11    58,593,295.1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59,430,721.49   597,929,086.65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6,853,512.92    47,355,682.86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3,372.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4,322.00     1,029,417.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30,031,557.63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54,322.00    31,444,347.63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9,672,737.19   253,894,580.1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12,379,976.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9,672,737.19    266,274,556.13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29,618,415.19   -234,830,208.50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000,000.00    482,184,582.2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416,969,852.71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9,000,000.00    899,154,434.97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200,000.00    417,782,560.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12,787,339.46     22,979,524.20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284,678,188.03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92,987,339.46    725,440,273.21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63,987,339.46   173,714,161.76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00,459,267.57    -13,760,363.88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07,158,567.13    120,918,931.01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6,699,299.56   107,158,567.13
 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4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55,005.16                     95,775,733.44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36,813,870.43                    22,004,700.37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7,768,875.59                   117,780,433.81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29,751.20                     59,611,357.28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6,199,327.08                    23,565,772.62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68,547.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34,965,695.55                    44,175,012.53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1,594,773.83                   132,720,690.13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3,825,898.24                    -14,940,256.32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3,372.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44,322.00                     980,839.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70,785,028.01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44,322.00                  72,149,240.01


                                                 4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1,825,899.67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58,39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80,215,899.67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44,322.00     -8,066,659.66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2,184,582.2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223,474,749.19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425,659,331.45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7,782,560.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6,014.39     16,502,116.97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12,009,092.0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6,014.39    426,293,769.95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6,014.39      -634,438.50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787,590.63   -23,641,354.48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3,948,102.70     27,589,457.18
 等价物余额


                                                 4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60,512.07       3,948,102.70
 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5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专
      项目                                         减: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                             项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计
                    股本)                                 储
                                                   股                               准备
                                                           备
 一、上年年末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508,098,553.42          264,110,056.36   124,210,192.78
 余额
       加:会
 计政策变更
             前
                                                                                            -11,436,181.50                            -11,436,181.50
 期差错更正
             其
 他
 二、本年年初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519,534,734.92          264,110,056.36   112,774,011.28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587,343,990.94          -18,972,175.93   -606,316,166.87
 少以“-”号
 填列)
 (一)净利润                                                                              -587,343,990.94          -18,972,175.93   -606,316,166.87




                                                                                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其他综
 合收益
 上述(一)和
                                                     -587,343,990.94   -18,972,175.93   -606,316,166.87
 (二)小计
 (三)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
 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1,106,878,725.86   245,137,880.43   -493,542,155.59
 余额




                                                                  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专                    般
       项目                                            减: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                            项                    风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计
                        股本)                                储                    险
                                                       股
                                                              备                    准
                                                                                    备
 一、上年年末余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67,580,893.15          243,692,807.36   679,472,390.35
 额
              加: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67,580,893.15          243,692,807.36   679,472,390.35
 额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587,115,628.07           20,417,249.00   -566,698,379.07
 “-”号填列)
 (一)净利润                                                                            -587,115,628.07           20,417,249.00   -566,698,379.07
 (二)其他综合
 收益
 上述(一)和(二)                                                                      -587,115,628.07           20,417,249.00   -566,698,379.07



                                                                               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小计
 (三)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本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348,990,000.00   -8,537,668.96     27,746,358.80   -519,534,734.92   264,110,056.36   112,774,011.28
 额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一般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股本)                          存股     储备                                                      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333,001,883.23        44,080,906.1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3,984,428.38     -3,984,428.38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336,986,311.61    40,096,477.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711,543,219.09   -711,543,219.09
 列)
 (一)净利润                                                                                                                 -711,543,219.09   -711,543,219.09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711,543,219.09   -711,543,219.0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1,048,529,530.70   -671,446,741.30




                                                                               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                       减:库   专项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合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存股   储备                    险准备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45,872,150.60    422,954,94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45,872,150.60    422,954,94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382,858,462.21   -382,858,462.21
 列)
 (一)净利润                                                                                                                 -382,858,462.21   -382,858,462.2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382,858,462.21   -382,858,462.2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8,990,000.00   346,430.60        27,746,358.80   -336,986,311.61   40,096,477.79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1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会计差错更正
9.4.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情况                                   累积影响数
                                                         报表项目名称
 1.本年度发现公司及子
 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
 泥有限公司 2009 年度
 少提逾期借款之利息、
 罚息 9,248,507.50 元,
 在编制 2010 年度比较
 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 前期差错更正已经公司
 溯重述法对该项前期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 议审议通过
 调增 2009 年末应付利
 息 8,719,120.33 元,调
 增 2009 年末其他应付
 款 529,387.17 元,调减
 2009 年净利润及留存
 收益 9,248,507.50 元。
 2.本年度发现子公司仁
 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
 公司 2009 年度少提工
 资及社会保险费合计
 2,187,674.00 元,在编制
 2010 年度比较财务报 前期差错更正已经公司
 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法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 议审议通过
 了更正。更正后,调增
 2009 年末应付职工薪
 酬 2,187,674.00 元,调
 减 2009 年净利润及留
 存收益 2,187,674.00 元。


9.4.2 未来适用法
无

9.涉及非标意见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9.1 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

     3.应收账款

                                                 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种 类                            占总额                      计提比                         占总额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例(%)                        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135,033,886.39       46.65 135,033,886.39 100.00             115,104,873.79     42.62   99,969,235.76        86.85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8,772,040.45     3.03      3,454,582.69      39.38       63,220,074.43     23.41   34,038,220.98        53.84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145,645,960.15       50.32 135,696,841.38         93.17       91,770,324.74     33.97   77,906,551.81        84.89

合   计           289,451,886.99      100.00 274,185,310.46                    270,095,272.96    100.00 211,914,008.55

             [注]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前五名,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

      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50,459,958.88             50,459,958.88           100.00        [注 1]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42,831,062.90             42,831,062.90           100.00        [注 2]

             峨眉山博识商贸有限公司                25,052,472.00             25,052,472.00           100.00        [注 3]

             成都祥泰物资有限公司                   8,724,196.84             8,724,196.84            100.00        [注 4]

             成都市木材总公司                       7,966,195.77             7,966,195.77            100.00        [注 5]

             小   计                              135,033,886.39            135,033,886.39

             [注 1]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合营企业,其生产线均为湿法生产线,属于

      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已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停产。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单位已

      连续三年亏损,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失去偿债能力。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上述债

      权计提 100%坏账准备。

             [注 2]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合营企业,其生产线均为湿法生产线,属于


                                                              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已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停产,该单位与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投资、经营模式相同,经本公司了解,该单位财务状况恶化,失去偿债能力。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上述债权计提 100%坏账准备。

     [ 注 3] 应 收 峨 眉 山 博 识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原 成 都 博 宏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销 售 水 泥 款

25,052,472.00 元,账龄 1-2 年,本公司已聘请律师对该单位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

示,该单位基本经营活动处于停止状态,已属资不抵债,失去偿债能力。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上述债权计提 5%坏账准备,本期计提 95%后已对该单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4]应收成都祥泰物资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款 8,724,196.84 元,账龄 5 年以上,2001

年 2 月已起诉该单位要求其偿还所欠水泥款,至今未果;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该

债权计提 95%的坏账准备,本期计提 5%后已对该单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5]公司应收成都市木材总公司销售水泥款 7,966,195.77 元,账龄 5 年以上, 2001

年 2 月已起诉该单位要求其偿还所欠水泥款,至今未果;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该

债权计提 95%的坏账准备,本期计提 5%后已对该单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期末对上述按组合列示的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

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910,696.21        7.77     245,534.81

       1-2 年         552,511.55        6.30     55,251.16       1,710,546.91        2.71     171,054.69

       2-3 年       5,107,952.69       58.23 1,532,385.81        1,125,557.69        1.78     337,667.31

       3 年以上     3,111,576.21       35.47 1,866,945.73       55,473,273.62      87.74 33,283,964.17

       小   计      8,772,040.45      100.00 3,454,582.70       63,220,074.43     100.00 34,038,220.98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计提比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例(%)                  理由
金顶集团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
                                                                            100.00
司                                     7,673,256.63          7,673,256.63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市勇铭物资贸易公司                 6,799,493.15          6,799,493.15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恒通实业公司                       6,571,482.57          6,571,482.57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金顶集团成都水泥有限公司               6,124,192.84          6,124,192.84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无法联系、催收困
                                                                      60.00
四川金杭建材有限公司                5,855,583.96      3,513,350.38                             难

成都倍特物业储运公司                5,597,914.21      5,597,914.21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誉华物资有限公司                5,309,767.03      5,309,767.03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市筑建物资贸易公司              5,291,235.35      5,291,235.35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西铁双流物贸公司                4,865,467.20      4,865,467.2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铁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4,796,139.50      4,796,139.5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洪雅城东电站指挥部                  3,515,416.69      3,515,416.69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3,076,433.16      3,076,433.16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铁二物资有限公司                3,052,050.09      3,052,050.09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乐山市人民政府                      2,941,856.00      2,941,856.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四川凯托经济发展贸易有限公司        2,844,314.43      2,844,314.43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锦江区三益贸易公司              2,841,852.62      2,841,852.62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建材产品展销中心                2,392,077.99      2,392,077.99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物资司路达实业开发公司          1,930,206.13      1,930,206.13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账龄一年以内且信
                                                                               誉良好未计提坏账
成都中铁二局铁达物资有限公司        1,877,301.90                                             准备

成都秦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846,688.21      1,846,688.21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康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742,523.60      1,742,523.6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账龄一年以内且信
                                                                               誉良好未计提坏账
国电四川毛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713,080.00                                             准备

成都市林鸿物资公司                  1,616,879.82      1,616,879.82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金顶公司峨水成都直销部              1,567,009.21      1,567,009.21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成都辞诚贸易有限公司                1,251,518.46      1,251,518.46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

小   计                            93,093,740.75     87,161,125.27

     (3)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账款。

     (4)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关联方      50,459,958.88     2 年以内                 17.43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关联方      42,831,062.90     2 年以内                 14.80


                                                 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成都博宏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052,472.00           1-2 年                  8.66

        成都祥泰物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724,196.84         5 年以上                  3.01

        成都市木材总公司                       非关联方            7,966,195.77         5 年以上                  2.75

        小       计                                              135,033,886.39                                  46.65
        (5)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额的比例(%)

        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50,459,958.88                       17.43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42,831,062.90                       14.80

            小   计                                                           93,291,021.78                       32.23


9.2 财务报表附注五(一)8

        8.长期股权投资

        (1)分类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按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对合营企业
投资
       对联营企业
投资
按成本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22,878,216.69 19,878,216.69 3,000,000.00 22,878,216.69 18,823,184.19 4,055,032.50
其中:其他股权投
资                     22,878,216.69 19,878,216.69 3,000,000.00 22,878,216.69 18,823,184.19 4,055,032.50

合   计                22,878,216.69 19,878,216.69 3,000,000.00 22,878,216.69 18,823,184.19 4,055,032.50

        (2)合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持股比    表决权      期末资产                                        本期营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例(%)   比例(%)            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额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合营企业:
四川金宏水泥
有限公司                50.00     50.00 26,425,321,75 73,309,668.95 -46,884,347.20 7,055.69 -18,207,997.49
峨眉协和水泥                                                                                   未能获
有限公司                50.00    50.00       未能获取            未能获取         未能获取            取         未能获取

        (3)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数   增减变动           期末数       备注

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权益法   35,675,150.00                                                  [注 1]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成本法   17,777,566.69 17,777,566.69                    17,777,566.69   [注 2]

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         成本法       1,100,650.00    1,100,650.00                1,100,650.00

成都乐山大厦有限公司         成本法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成本法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合   计                               58,553,366.69      22,878,216.69               22,878,216.69

     (续上表)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期计提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减值准备
                        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金红利

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50.00     50.00

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50.00     50.00                        17,777,566.69

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     3.76     3.76                          1,100,650.00        55,032.50

成都乐山大厦有限公司    20.00     20.00                         1,000,000.00   1,000,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合   计                                                        19,878,216.69   1,055,032.50

     [注 1]由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期初已经资不抵债,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已经按权益法核算减记为零。

     [注 2]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外方各持股 50%的合营企业,由于双方以前年

度在成本、费用分摊上的争议未能完全解决,自 2001 年起,外方所派财务负责人未能提供

财务报表,经本公司多次与外方沟通协商未果,故在 2001 年起未按权益法核算其投资损益,

本期亦未能取得其财务报表,故继续按成本法核算。由于该公司的供应与销售均由本公司

组织经营,且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停产,本公司以对该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的判断为依据,全额计提了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因和依据说明

     1)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又称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本期根据四川省乐

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单位 2001 年至今未见年检资料,本公司亦无法联

系到该单位人员,2009 年末已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95%的减值准备,本年计提长期股权

投资准备 55,032.50 元后已对该单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成都乐山大厦有限公司已解散并注销,本期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董事长:杨学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