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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选举产生的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
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通过,且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新尧
                                                                 倪军
                                                                  邹振东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