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核意见2018-09-1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的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资格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袁亚非先生、生德伟先生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决定提
名袁亚非先生、生德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
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袁亚非先生、生德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0 日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签字页)
主任委员:
陈枫
委员:
朱爱华 胡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