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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投发展: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7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1,541,9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95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振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郝伟亚先生、独立董事丁慧平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田锋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51,339,938 99.9552           202,000     0.044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度
       对外融资、提供借款、
 1                               45,545,888    99.5584      202,000        0.4416        0      0.0000
       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涛、卢宇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