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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投发展: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18-02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同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7名,
独立董事闵庆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丁慧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
议案表决权,董事陈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高一轩先生代为出席并行
使议案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振清先生主持,
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田振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高一轩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1。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人员及其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田振清先生、高一轩先生、郝伟亚先生、魏怡女士、陈晓
东先生、邱中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田振清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丁慧平先生、闵庆文先生、郭洪林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
丁慧平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郭洪林先生、丁慧平先生、高一轩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
郭洪林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闵庆文先生、丁慧平先生、郭洪林先生组成,主任

                                   1
委员为闵庆文先生。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高一轩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2。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同意聘任贾卫平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邢林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
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2。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田锋先生、潘长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
任贾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
件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2。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两
部分,其中经营业绩部分主要包括财务指标、项目运营、新增土地资源项目、专
项任务等指标,占考核总分的 80%,由公司审计部门审核确认该部分考核结果;
团队胜任能力及职业素养部分包括综合执行能力、战略推动能力、持续改进能力、
学习创新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及从业道德建设等指标,占考核总分的 20%,由公
司董事会对经营团队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3。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 3: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2
附件1: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田振清,男,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北京
焦化厂、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
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京市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北京市基础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一轩(曾用名“高轩”),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6
月至 12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项目官员;2007 年 1 月至 10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
驻华副总代表;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前期部
项目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本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
司执行总裁;2015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田锋,男,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先后任
职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收储储备部、分中心管理部、市场交易部;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平谷分公司
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潘长青,男,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机
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设计一所设计师;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东方广场
有限公司审图组建筑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阳光一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设计部副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北京万城置地有限公司
技术部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中顺超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设计总监;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北京龙湖置地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3
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远洋地产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北京唯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助理总裁。
    贾卫平,男,1973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就
职于北京城建五公司、北京城建十公司、北京市地下铁道建设公司等单位。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北京京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财务总监。
    邢林霞,女,1977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8 年至 2011 年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等单位;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
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




                                     4
附件 2: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相关议案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其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受聘任的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受聘任的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知
识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丁慧平、闵庆文、郭洪林




                                                   2018 年 4 月 17 日




                                   5
附件 3: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
考核办法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相应的考核办法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的,体现了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更好地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履职,确保公司健康运营;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丁慧平、闵庆文、郭洪林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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