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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投发展: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19-05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计划自2019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
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2%(含2019年2月12日已增持股份)。
    ●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A股股份7,407,7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增持均价为4.01元/股。
    ●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6,679,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0%;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81,495,3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增持均价为4.27元/股。


    2019年11月1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通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增持股份情况
    (一)京投公司本次增持计划进展及完成情况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A股股份7,407,7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本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本
公司A股股份274,087,6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0%;本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
                                  1
有本公司A股股份281,495,3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00%。
    京投公司本次增持之前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2月13日、2019年2
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9-006)、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9-007)。
    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4,815,5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增持均价4.27元/
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
份266,679,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京投公
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81,495,3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00%。
    (二)京投公司前次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8-002),京投公司计划自2018年1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截止2018年9月18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
司股份14,815,5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增持均价5.18元/股,上述增持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
    京投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2018年6
月30日、2018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临2018-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临2018-0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临
2018-04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并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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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2%(含2019年2月12日已增持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19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京投公司自有资金。
    三、京投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附件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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