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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8-0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4 年 8 月 11 日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
会议地点:广州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大厦南塔 17 楼会议室
会议室主持人:郑暑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 分钟)。

    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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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
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
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表人数及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得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受托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或发言。
每位股东或受托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
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或受托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五、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参与现场大会
的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
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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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推进公司各项目建设开发进度,本公司计划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不超过 9%,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珠江实业集团借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借款利率根据珠江

实业集团融资成本确定,年利率不超过 9%,公司以持有的湖南珠江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作为担保。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29.94%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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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叁仟零陆拾伍万玖仟贰佰玖拾肆

(630,659,294)元

    经营范围:境内外房地产投资、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经营。承包

国内外工业及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及设计。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生产、

经营及配套供应。酒店、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引进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接受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和房地产顾问、中介代理。在海外举

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承包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向本公

司在国外的承包工程、企业派遣劳务人员。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

    关联方财务情况: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资产总额为

1,693,806.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36,270.19 万元,银行贷款为

490,65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792,184.2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为 331,562.72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15,424.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080.94 万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二)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29.94%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是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向其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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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

    (三)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9%。

    (四)担保措施:公司以持有的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作为担保。

    (五)定价政策:借款利率根据珠江实业集团融资成本确定,年

利率不超过 9%。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结合资金市场情况

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解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确保资金安

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保障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发展

有积极作用。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借款事

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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