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1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4-03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被否决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时在广州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大厦南塔 17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2 日 9:3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5:00 时。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2,249,2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7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26,942,8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9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暑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股 反对 弃权股 弃权
议案 同意股数 是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数 比例 数 比例
序号 (股) 通过
(%) (股) (%) (股) (%)
关于选举罗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39,821,254 99.00 1,787,979 0.74 640,053 0.26
1 是
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14-2015 年度日 26,395,914 91.91 1,841,239 6.41 481,243 1.68
2 是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中小投资者(持股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股 反对 弃权股 弃权
议案 同意股数
议案内容 比例 数 比例 数 比例
序号 (股)
(%) (股) (%) (股) (%)
关于选举罗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6,894,747 91.72 1,787,979 6.10 640,053 2.18
1
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14-2015 年度日 26,395,914 91.91 1,841,239 6.41 481,243 1.68
2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议案 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 212,926,507 股)、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32,141,173 股)、郑暑平(系公
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表决权股份 502,293 股)、
梁宇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表
决权股份 114,075 股)、廖晓明(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持有表决权股份 60,840 股)、罗小钢(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表决权股份 12,000 股)、韩巍(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
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总经理,持有表决权股份 29,250 股)均回避表
决。
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铭律师、秦家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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