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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收购资产公告2014-12-0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4-040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以不超过人民币 30,560 万元的价格收购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
        限公司 70%合作权益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此次交易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或“公司”)
拟以不高于 30,560 万元的价格收购隆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丰国
际”)持有的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广隆
公司”)70%合作权益。收购完成后,广隆公司变更为全内资企业,我司持有广隆
公司 100%股权。为完成该收购事项,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保函手续(保函额度
不超过 30,560 万元),由中国银行向隆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出具保
函。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4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权益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1、标的公司以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公平,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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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此次收购资产将进一步放大公司品牌增值力,开创盈利空间,进一步巩

固公司房地产开发能力和优势;

     3、此次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4、此次收购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此次交易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隆丰国际是一家在香港设立的公司,以缴纳广隆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港元
及投资总额以内的其他资金作为投入广隆公司的合作条件,是广隆公司的外方合
作方,享有广隆公司 70%的合作权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618-620 号府前大厦 A 座 6 楼自编号 602、603
室
     法定代表人:徐耀祥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400040607
     成立日期:2008 年 5 月 9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5 月 9 日至 2028 年 5 月 9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
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方:
     隆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权益 70%;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权益 30%。
     广隆公司注册资本一亿五千万港元,由隆丰国际全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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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隆公司主要项目处于正常开发建设和销售中。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隆公司资产总额为 40,965.39 万元,负债为
27,761.41 万元,净资产为 13,203.98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州分所出具了《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报告》(附件 1:勤信穗审
字[2014]03 号):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隆公司清产核资前申报的资产总额
为 67,268.73 万元,负债为 54,064.75 万元,净资产为 13,203,98 万元;资产清查
后的资产总额为 68,003.32 万元,负债为 54,760.65 万元,净资产为 13,242.67 万
元。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附件 3:中广信评报字[2014]第 401 号),本次评估针对广隆公司全
部股东权益进行整体评估,基于资产基础法,评估对象全部权益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9,109.19 万元,增值 270.84%。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权益出让方:隆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权益受让方: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受让权益为隆丰国际所持有的广隆公司 70%合作权益。
       (三)   受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30,560 万元。受让完成后,广隆公司变更为
全内资企业,我司持有广隆公司 100%股权。
   (四)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的相关事项。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通过本项目的成功开发,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
业务规模和收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结合实际情况,及
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努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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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收购资产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报告》
(五)《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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