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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收购资产公告2015-05-27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5-010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或“公司”)拟
        收购林美贤所持有的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
        公司”)2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以人民币 7,868 万元的价格收购林美贤女士持有的广东嘉德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公司”)2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嘉德丰公司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上述收购价格是预计补缴土地出让金金
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的情况下确定的。交易双方确认,依据政府相关
行政管理部门评估及核定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实际数额,对股权转让款进行相应调
整,如调整后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及时将该事项提交该股东大
会审议并披露。

    收购完成后,嘉德丰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嘉
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股权收
购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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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1、标的公司以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公平,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此次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此次收购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此次交易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林美贤,女,中国,440524xxxxxxxx6929,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
23 号 22G,持有嘉德丰公司 2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当事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 79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梁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陆佰叁拾陆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93178
     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05 月 16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及
设计(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持有效批准文
件经营)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
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江实业持有 80%的股份,林美贤持有 20%的股份。
     嘉德丰公司的章程未对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有特别限制,本次转让股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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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涉诉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嘉德丰公司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珠江嘉园;
     建设规模:宗地面积 98,781 平方米,使用权面积 98,781 平方米(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10 国用(05)第 000044 号),一期预售房屋建筑面积 112,719.4782
平方米,二期预售房屋建筑面积 110,583.7492 平方米;
     项目使用年限:起始日期:2001 年 7 月 3 日,终止日期:2071 年 7 月 2 日。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州分所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勤信穗专字【2015】1002 号):通过
对嘉德丰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清查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审计,嘉德丰公
司清产核资前申报的资产总额为 921,149,772.98 元,负债为 866,553,513.83
元,净资产为 54,596,259.15 元;资产清查后的资产总额为 940,730,799.37 元,
负债为 893,086,515.70 元,净资产为 47,644,283.67 元。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
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 VYGPA0069 号 ),本次评估针对嘉德
丰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整体评估,基于资产基础法,在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约
为 1.2 亿元的前提下,评估对象全部权益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
币 39,497.04 万元,增值率 729.00%,20%股权对应价值为人民币 7,899.41 万元。


     四、拟签署的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各方
     股权转让方:林美贤(甲方)
     股权受让方: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交易标的
     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股权
     (三)转让价格
     嘉德丰公司预计补缴土地出让金暂定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基于该
预计补缴数额,甲乙双方依据乙方对项目公司的评估结果,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
甲 方 持 有 的 项 目 公 司 全 部 20% 股 权 ,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 含 税 ) 人 民 币
78,68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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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确认,将根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评估及核定的实际数额后,对股权
转让款进行相应调整。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的
完成将更利于公司项目的一体化管理和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收益;公司
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
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努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收购资产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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