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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09-0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5 年 9 月 9 日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时
会议地点:广州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大厦南塔 17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郑暑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审议议案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 分钟)。

    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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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
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
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
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表人数及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得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
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
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
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
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
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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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
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
借款。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借
款,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10 亿元借款)。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可在上述额度
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不超过 8%,授权董
事会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一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29.94%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 楼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叁仟零陆拾伍万玖仟贰佰玖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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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659,294)元
    经营范围:境内外房地产投资、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经营。承包
国内外工业及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及设计。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生产、
经营及配套供应。酒店、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引进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接受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和房地产顾问、中介代理。在海外举
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承包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向本公
司在国外的承包工程、企业派遣劳务人员。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
    关联方财务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资产总额为
2,345,638.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01,525.70 万元,银行贷款为
723,394.3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011,066.22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369,513.39 万 元 。 201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089,725.0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5,028.75 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29.94%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是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向其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10 亿元借款)。
    (二)借款时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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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8%。
    (五)定价政策:借款利率根据珠江实业集团融资成本确定,年
利率不超过 8%。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结合资金市场情况
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公司发展
需求;同时对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借款事
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一年。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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