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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08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州
        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借款,借款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不超过 7.5%,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审批具体借款事宜及签署相关的合同,授权期限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珠江实业集团发生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参
        股子公司广州捷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 778.50 万元人民
        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借款,
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不超过 7.5%,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
批具体借款事宜及签署相关的合同,授权期限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二)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公司 31.1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珠江实业集团发生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广州捷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
778.5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3年9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45878B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
9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注册资本:72,065.9294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
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
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酒店管
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
程施工总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
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珠江实业集团资产总额为6,363,543.33万元,
净资产为1,480,530.85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1,514,449.66万元,净利
润为98,093.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公司31.1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公司关联
人,公司向其借款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二)借款时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三)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7.5%。
       (五)定价政策:借款利率根据珠江实业集团融资成本确定,年利率不超
过 7.5%。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结合资金市场情况定价,符合市场原
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公司发展需求。同
时对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
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公司发展
需求。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议,同意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借款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