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9-05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
材料,并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第一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洪伟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按 49%股比为参股公司广州天晨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
超过 20 亿元借款的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8 亿元。
担保范围为天晨公司申请的信托计划下债务人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复利、罚息、资金占用费、补偿金、补偿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款项。担保的期间为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务提前到期的,
担保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同时,由天晨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保障措施。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答恒诚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覃宪姬女士担任天
晨公司的董事,本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答恒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