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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9-05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

材料,并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第一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洪伟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按 49%股比为参股公司广州天晨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

超过 20 亿元借款的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8 亿元。

担保范围为天晨公司申请的信托计划下债务人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复利、罚息、资金占用费、补偿金、补偿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款项。担保的期间为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务提前到期的,
担保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同时,由天晨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保障措施。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答恒诚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覃宪姬女士担任天

晨公司的董事,本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答恒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