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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刚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4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及其控制的关联股东刚
泰矿业、刚泰集团、刚泰咨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 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期间,
刚泰矿业、刚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25,405,6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增持后,刚泰
矿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369,634,172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4.83%;刚泰集
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511,269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3.13%。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29,559,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9%。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
泰矿业”)、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上海刚泰投资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咨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于2017年11月15
日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及其控制的关联股东刚泰矿业、
刚泰集团、刚泰咨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次增持
前,公司控股股东刚泰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刚泰集团、刚泰咨询共持有公司股份
     604,15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8%。其中,刚泰矿业持有公司股份
365,440,0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4.55%,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
174,299,69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1.71%,刚泰咨询持有公司股份
64,414,0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3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及其控制的关联
股东刚泰矿业、刚泰集团、刚泰咨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刚泰矿业、刚泰集团、刚泰咨询拟增持股份
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累计跌幅比例等实施前提,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16日起6个月内(含2017
年5月16日)。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5,405,68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1.7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9,776,090.30元。
    截至2017年11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9,559,51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2.29%。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
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
于《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
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刚泰控股及增持人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
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
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刚泰矿业和刚泰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