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刚泰:关于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的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19-04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收
到陈宜民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解除刚泰控股在
《保证书》项下向陈宜民先生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核查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
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4)。
经过核查,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担保事
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担保事项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中“刚泰控股担保情况统计表”第 8 笔担保
事项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陈宜民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8 日,落款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控股”)及徐建刚的《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的
约定,刚泰控股应为上海嘉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欠本人的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人就相关担保解除事
宜不可撤销地确认如下:
一、自本确认函签署之日起,解除刚泰控股在《保证书》项下向本人提供的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书》同时终止,本人将不会因此追究刚泰控股的违约责任。
二、本人特别确认,自本确认函签署之日起,在任何情况下,刚泰控股均无需
向本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