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刚泰: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2019-07-10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19-07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
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和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6),其中,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票据
追索权纠纷案目前有新进展。控股股东与益安保理协商一致分期还款,并由上海市
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 0113 民初 10664 号《民事调解书》。现将案件具
体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上海
酷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刚泰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益安保理
被告方: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9 年 4 月 23 日,益安保理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判令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连
带给付益安保理到期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 800 万元及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利息以汇票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自汇票到期日次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止;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的利息为
人民币 48,816.67 元)、电子证据固化费用人民币 1,215 元及通知费用人民币 328
元;(2)判令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给付益安保理汇票金
额自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 19.65%计算的逾期罚息(暂计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的逾期罚息为人民币 220,516.67 元);(3)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
讼费、差旅费 10,000 元、律师费、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
用。以上第一、二、三项已明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8,285,876.33 元。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
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自愿达成协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并出具(2019)沪 0113 民初 10664 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拖欠的票据债务本金 700 万元;
2、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损失 763,670 元及 2019
年 8 月 1 日至票据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年利率 24%计算;
3、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差旅费 10,000 元、为诉讼保全产生的费用 12,428.81
元、证据固化及通知费 1,543 元;
4、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33,156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刚泰集团
负担;
5、支付方式与期限:被告刚泰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前支付原告 62,127.81
元,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 1,763,670 元,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2,124,000
元,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2,080,000 元,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2,041,330
元,如被告刚泰集团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就未到期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6、被告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对上述付款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7、原告放弃其余诉请,且原、被告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风险提示
如果刚泰集团未能及时偿付上述债务,存在法院执行公司相关资产要求公司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2019)沪 0113 民初 10664 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0 日